文言文《商鞅立木建信》翻译

发布时间:2019-04-10 07:06:31

文言文《商鞅立木建信》翻译

原文

  商鞅令(1)既(2)具(3)未布,恐(4)民之不信己,乃(5)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市南门,募(6)民有能徒(7)置(8)北门者予十金(9)。民怪(10)之,莫敢徙。复(11)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12)予(13)五十金,以(14)明不欺(15)。卒(16)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钱。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钱。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钱,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注释

  (1)令:指变法的命令

  (2)既:已经

  (3)具:完备

  (4)恐:恐怕,担心

  (5)乃:于是

  (6)募:广泛征求

  (7)徙:搬放

  (8)置:到

  (9)金:古代货币单位(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10)怪:(形作意动)以...为怪

  (11)复:又

  (12)辄[zh]:就

  (13)予:给予

  (14)以:用来

  (15)欺:欺骗

  (16)卒:终于,最终

  《史记》简介

  西汉司马迁著,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一百三十篇,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迹)、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十表(记大事年月)、三十世家(记侯国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历史人物的言行事功)五个部分,共五十二万字。记载了从皇帝到汉武帝长达三千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比较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的社会面貌,对后世史学研究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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