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3-16 14:17: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南府发[2013]15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21

【实施日期】2013.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府发〔2013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做出了一系列重点决策部署。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我市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成功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挑战,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吸纳就业、稳定就业岗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就业先进企业,涌现出一大批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就业创业优秀个人。

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就业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纪委(市监察局)等45个单位南宁市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授予谢宏栋等95南宁市就业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企业南宁市就业工作先进企业称号,授予徐玉珍等41南宁市就业创业优秀个人称号,授予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等11家孵化基地南宁市优秀创业孵化基地称号,授予武鸣县城厢镇红岭社区等32个社区南宁市优秀创业示范社区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各县(区)、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劳动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坚持不懈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努力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失业风险有效控制的目标,为建设美丽南宁,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321

附件:

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南宁市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共45个)

市纪委(市监察局)

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研室

市编办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公室

市国土局

市住房局

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

市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市法制办

市扶贫办

市国资委

南宁日报社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市工商联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武鸣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横县就业服务中心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南宁市就业先进工作者(共95人)

谢宏栋  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副主任科员

陈 静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黎 江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

关丽萍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主任科员

赵雄鹰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赵弋平  市编办副主任

冯艳喜  市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科副主任科员

龙菲菲  市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李玉成  市发改委副主任

曹小军  市发改委发展规划科科长

潘志勇  市工信委科长

黄启年  市中小企业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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