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理论 - 系统理论的观点研究与分析

发布时间:2011-07-28 07: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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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理论——系统理论的观点

  张嘉尹

  1.前言

  本文主要目的在于简介系统理论﹝Systemtheorie*1观点下的现代国家,亦即简介以Niklas Luhmann社会系统理论为主的*2对于国家理论﹝Staatstheorie﹞的研究。首先介绍系统理论的基本概念及其观点下功能分殊化的现代社会,然后以此为背景说明Niklas Luhmann的系统理论有关政治系统以及国家的看法,接着分析Helmut Willke基于该论点以及自己的调控理论(Steuerungstheorie)所发展出来的「监督国家」(Supervisionsstaat)理论,最后以两者的比较作为结论。

  2.系统理论的基本概念

  2.1.系统与环境的区分

  系统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系统与环境的区分(Unterscheidung von System und Umwelt),并借助这个系统与环境的特殊差异(Differenz)来掌握世界(die Welt),可以说系统理论的基础即在于此差异上一个亚理斯多德主义意义上的范畴性差异(Luhmann 1988 S. 292),所以系统理论是一种差异理论(Differenztheorie)。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系统理论的认识论并不使用传统认识论常用的经验/先验(empirisch/transzendental)的区分,而是运用系统/环境的区分。对系统理论而言,所有能够进行认识活动的系统皆是在真实世界操作的真实系统(reale Systeme in der realen Welt)(Luhmann 1988 S. 295)*3

  2.2.观察与二度观察

  系统理论所使用的「观察」概念非常广泛,不论是心理系统还是社会系统皆能做观察活动,亦即其所使用的观察概念脱离了心理的系统指涉,而适用于所有的真实系统。此外,Luhmann更将其建立在George Spencer Brown的操作逻辑(die operative Logik)上。(Kneer/Nassehi 1993 S. 96f.) 系统理论将观察(Beobachtung)定义为根据一个区分而做的标记活动(Bezeichnung-anhand-einer-Unterscheidung),亦即选择一个区分并标记此区分之两边中的一边;所有的观察活动在观察的同时无法做自我观察,因为在标记一边时无法同时标记另一边,要标记另一边则必须跨越边界(crossing),这至少需要逻辑上的一秒,所以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一个观察活动,而是另外一个观察了,结果每一个观察所使用的区分皆是其无法观察到的盲点(der blinde Fleck),必须透过另一个观察才能观察到。(Kneer/Nassehi 1993 S. 95ff.) 「二度观察」(Beobachtung zweiter Ordnung)意指对于观察的观察,二度观察比一度观察看得多,因为二度观察可以看到被观察的观察者所看不到的,而且可以看到被观察的观察者看不到他看不到的。(Fuchs 1992 S. 52)然而二度观察与一度观察之间并不存在高下之别,因为二度观察相应于其本身所使用的区分而言亦属于一度观察。(Kneer/Nassehi 1993 S. 101f.) 系统理论所处的层次正是二度观察的层次。在一度观察的层次上世界似乎是单一脉络的(monokontextural),但是二度观察者却有机会知道,每一个观察皆是一种盲目与洞察的组合(Kombination von Blindheit und Sicht),而且若缺乏这种盲目性则不可能会有洞察。由此二度观察即产生一种多元脉络的世界(polykontexturale Welt)观点。如同Luhmann所说,没有任何系统是唯一存在于世界的系统,由于区分的选取可能而且必然是恣意的,各个系统总是依各自的选择开始运作,而且因而必然有所不同,由此就导向一个多元脉络的世界概念。(Luhmann 1988 S. 297)

  2.3.自我指涉暨自我再制(Autopoiesis)

  Autopoiesis(具有自我指涉与自我再制的意思,以下翻译为「自我再制」)这个概念是第二代系统理论的核心概念,意指自我再生产的循环性(die Zirkularitaet der Selbstreproduktion),它将自我再生产的想法由结构层次转移到系统元素(Elemente)的层次。第一代系统理论(开放系统理论)强调自我组织(Selbstorganisation),亦即结构层次的自我再生产,第二代系统理论(自我再制系统理论)则着重,系统自身生产所有延续其操作的必要单位(Einheiten)(Luhmann 1988 S.295) Luhmann主张社会系统亦是自我再制系统*4,它透过回复地生产(rekursive Produktion)系统本身的元素来自我生产及自我维持。

  自我再制系统(autopoietische Systeme)是所谓的操作性封闭系统(operativ geschlossene Systeme),此种系统的封闭性在于其仅仅与自身发生联系,换言之,它是以自我相关与自我指涉的方式来操作(operieren);但是另一方面,自我再制系统同时也是开放系统,其开放性正是以操作的封闭性为前提。(Luhmann 1990 S. 40ff.; Kneer/Nassehi 1993 S. 60ff.)*5所以社会系统作为自我再制系统,在其环境中观察某事物时,无法获得与其环境直接的接触。观察属于系统内的操作(Operation),观察乃是系统操作时建立起来的建构(Konstruktion)(Kneer/Nassehi 1993 S. 98f.)

  2.4.沟通

  Luhmann将社会(Gesellschaft)定义为最广泛的有意义地沟通的系统(das umfassendste System sinnhafter Kommunikation)(Luhmann 1990 S.62)他主张,「沟通」(Kommunikation)而不是人格(Person)、角色(Rolle)或行动(Handlung),才是社会系统中生产与再生产的最后元素。沟通则定义为:不由自主地进行着的,而且只有透过与其它的沟通形成网络时才能予以建构的(社会)操作,沟通在其进行中,透过与其它的沟通做选择性的连结,就建立起被称为社会系统的衍生性秩序(die emergente Ordnung des sozialen Systems)*6并且产生一个与环境之间的差异。(Luhmann 1988 S.299)另一方面,沟通亦可定义为:沟通是三个不同选择的综和(eine Synthese von drei verschiedenen Selektionen),亦即信息的选择、对此信息之通知的选择与对于通知与信息之理解或误解的选择,此三者的综和;所以沟通亦是一个衍生性的现实(eine ermergente Realitaet)(Luhmann 1995a S. 115) Luhmann对社会的新定义下,人(der Mensch)不再是社会的中心,反而就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人只是社会系统的环境。*7从系统理论的角度而言,人不是一个系统或后设系统,而至多只是许多不同系统的聚集器官系统、神经系统与心理系统的聚集,这些不同的系统也是自我再制系统,彼此之间并非毫无关系,却同时互为环境。所以就沟通而言,系统理论得出一个异于常识的看法,亦即并不是人在沟通,因为器官系统、神经系统与心理系统作为自我再制系统,使得一个人与其它人直接的接触成为不可能。*8「只有沟通才能沟通!(Nur Kommunikation kann kommunizieren!)(Luhmann 1995a S. 113)只有社会系统才能生产沟通,沟通并不会发生在其环境中。(Kneer/ Nassehi 1993 S. 67)

  3.现代社会作为功能分殊化的社会

  3.1.社会分殊化形式的演化

  Luhmann区分社会主要的分殊化形式(primaere gesellschaftliche Differenzierungsform )为三个演化阶段,*9第一阶段是「片段的分殊化」(segmentaere Differenzierung),这种社会是一种简单的社会,例如古代社会(archaische Gesellschaften),整个社会系统分成许多相同的部份家庭、部族、村落等等。第二阶段则是「阶层的分殊化」(stratifikatorische Differenzierung),社会依此分殊化成不平等的阶层,这些阶层乃藉由社会结构内对整体社会发生作用的主导差异(Leitdifferenz)来定位,换言之,阶层化的社会使用「上/下」这个主要差异(区分),来观察社会本身并观察在社会中发生的事件,社会的次系统则彼此处于上下层级的关系。社会分殊化形式的第三个演化阶段则是「功能分殊化」(funktioale Differenzierung),这也是现代社会的主要分殊化形式。(Kneer/ Nassehi 1993 S. 122ff.)

  3.2.功能分殊化的现代社会

  功能分殊化意指社会分殊化为不同的次系统(Teilsystem),而且这些次系统依其各自的功能而相区别,所以又称为「功能系统」(Funktionssystem),经济、政治、法律、科学、教育与宗教都是分殊化的功能系统。个别功能系统总是基于其特殊的功能观点而操作,属于个别功能系统之操作沟通,总是依据其功能分殊的主导区别(Leitunterscheidung)而进行着,并且是依据「二元符码化」的形式(Form binaerer Codierung)(Kneer/Nassehi 1993 S. 131ff.)换言之,功能系统的沟通为一个二元的、二值的符码所结构化,此二元符码在每一个操作中的功能系统内都发挥全面性的作用并排除第三种可能性,例如法律系统总是基于「合法/不合法」的符码(Code von Recht/Unrecht)而操作,经济系统基于「拥有/不拥有」的符码,政治系统基于「统治/反对」(Regierung/Opposition)的符码而操作。(Luhmann 1990 S.76; S. 169) 但是并不是属于一个功能系统全部的沟通,皆依此方式编列入符码的这个值或那个值,Luhmann在分析系统结构时区分两个层次,一个是符码化的层次,另一个则是固定,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变异其操作的正确性条件的层次,(Luhmann 1990 S. 90f.)并借助「符码化」与「程序化」(Programmierung)的区分以描述这种层次差异。功能系统使用程序以决定符码值的分派,例如政治程序(即政策)虽然无法直接决定谁在朝谁在野,却可以在选举时作为投票的鉴别标准。(Kneer/Nassehi 1993 S. 133ff.)此外,一方面系统在符码化的层次上分殊化并建立自身为封闭系统,另一方面在程序化的层面却能够改变其自身的结构并保持学习能力;透过符码化与程序化的层面分殊化,系统就同时成为「既封闭与又开放的系统」。(Luhmann 1990 S.91) 所有次系统(功能系统)的建立都代表总系统整体(Einheit des Gesamtsystems)即社会(Gesellschaft)新的表达,对每一个次系统而言,总系统的整体皆分裂在系统与环境的特定分殊化之中,亦即该次系统与其总系统内部环境(社会内环境)的分殊化之中。换言之,每个功能系统皆与其环境一起重建这个社会。(Luhmann 1990 S.206)所以在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任何可以代表总体社会的中央机构(zentrale Instanz),可以超越所有的系统/环境的区分并将整体有意义地联系起来,因此现代社会可以说是多元中心(polyzentrisch)与多元脉络的社会。

  4.系统理论观点中的政治与国家

  4.1.政治作为社会的功能系统

  当我们将现代功能分殊化的社会,理解为诸社会系统所形成的多元中心暨多元脉络的网络时,政治系统即可视为与其它功能系统并存的一个功能系统。(Willke 1992 S. 8)现代社会中,政治(系统)的功能在于:作出对社会具有集体拘束力的决定,(Luhmann 1987 S.78)*10而用来促进接受决定的媒介即为「权力」(Macht),系统理论界定权力为:透过自己的决定为他人作出抉择的可能性(die Moeglichkeit durch eigene Entscheidung fuer andere eine Alternative auszuwaehlen),权力作为一种沟通媒介(Kommunikationsmedium),与其它的沟通媒介一样具有循环的结构,这表示,权力只有在服从的情形才存在。(Beyerle 1994 S. 164)

  4.2.政治作为自我指涉暨自我再制的社会系统

  政治系统如同其它的功能系统,在现代社会中都基于特定的符码以进行其功能分殊化,一方面基于其二元符码(统治/反对)而达成其操作模式的封闭性,另一方面藉由其政治程序的环境指涉(Umweltreferenz)与政策的变换而获得开放性。此二元符码是伴随着政治权力集中于国家的发展而出现的,所以在现代社会中,仅当权力用以作出集体拘束性的决定时才是政治性的权力,亦即才属于政治系统;至于谁有权限谁无权限做此决定?则端视其是否拥有国家公职。(Luhmann 1990 S. 169) Luhmann曾经使用「自我指涉系统」(selbstreferentielles System)的概念来描述政治系统,他说在政治系统内什么是政治上重要的,只有联系于已经是政治上重要的才能决定。(Luhmann 1981 S. 33)所谓自我指涉系统,即是一个自己生产并再生产构成系统之元素的系统;*11换言之每一个决定都与同一个系统的其它决定相关连。此外,自我指涉系统既非全然封闭亦非全然开放,而是两者兼具。政治系统只有将来自系统之环境的利益,加以纳入与吸收时,才能够自我再生产,(Luhmann 1981 S. 33)在主导操作的结构,例如政党组织、行政部会,保持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自我指涉就使得政治系统面对议题的变换时能够保持开放性。(Luhmann 1981 S. 35) Luhmann认为自我指涉是演化中系统分殊化的结果,政治性指涉是政治系统分殊化的结果,然而并不是人,而是只有沟通的关联(Kommunikationszusammenhaenge)才能进行分殊化。只有藉由政治性的沟通,政治系统才能对自身保持敏感,对其问题以及任务保持敏锐,而且只有透过这些问题与任务,政治系统才能与其社会环境取得联系。(Luhmann 1981 S.36) Luhmann亦将政治系统视为一个运用权力的自我再制系统,在其中所有的权力皆运用于其它权力之上,而且只有服从于其它权力的运用,因此政治系统就形成一个「回归封闭的」(rekursiv-geschlossen),因而是「对称的」(symmetrisch),「非等级的」(nichthierarchisch )系统,这样的系统借助「有权/无权」的沟通符码使政治性沟通成为可能。(Luhmann 1987 S. 87)

  4.3.国家作为政治系统的自我描述

  系统理论将「国家」这个概念用来指涉系统的语意层面(semantische Ebene)*12 Luhmann说,国家并非一可以直接进入的事务(kein unmittelbar zugaengliche Sachverhalt),亦非世界的片段或具有形式的民族,亦非一群处于可以进一步确定其彼此关系的人的集合,国家仅仅是社会中政治系统「自我描述」(Selbstbeschreibung)的一个公式,简言之,政治系统把自己描述为国家。(Luhmann 1987 S.78ff.)或者说,国家让政治系统能够以自身为导向。(Beyerle 1994 S.171) 这种自我描述是一种已经结构化的自我描述,它使得关于自我观察的沟通(Kommunikation von Selbstbeobachtung)可以持续进行,自我描述的产生就是为了标记系统的整体(Einheit des Systems),给系统一个同一性(Identitaet),由于权力作为政治沟通的媒介太不确定,无法为政治系统建立同一性,所以国家的概念就被援引为必要的导向,如此政治系统就基于其与国家的关系而确定了。(Beyerle 1994 S. 172f.)

  5.「监督国家」的理念

  本章主要在于分析Helmut WillkeIronie des Staates-Grundlinie einer Staatstheorie polyzentrischer Gesellschaft一书中,基于系统理论与调控理论所建立的国家理论,*13所以其出发点为:将现代功能分殊化的社会理解为,诸社会系统所形成的多元中心与多元脉络的网络,政治系统乃是与其它系统共存的功能系统,其功能为生产并贯彻具有集体拘束性的决定与保障公共利益。(Willke 1992 S. 8) Willke将国家视为政治系统自身的内在模型(inneres Modell der Politik von sich selbst),这个模型是政治系统为其内部组织做自我描述,与调控政治运作时所使用的形式。(S. 9) Willke认为HegelMarx之后,国家理论越来越贫乏,其主要原因在于忽略国家的社会面相以及社会史面相,尤其是国家理论成为法律人的特权之后,将国家筑基于社会的主导理念上,这种HobbesRousseau虽有争议却不曾怀疑的作法就消失了,国家在国家法的国家理论(Staatstheorie des Staatsrechts)*14之中反而成为主导理念,但是究竟是为什么的指导理念反倒是不清楚了。对他而言,国家理论要脱离这种困境,就要借助社会学的系统理论来重新思考。(S. 21)

  5.1.政治系统目前的处境

  根据Willke的看法,政治系统当前的处境可以用下列四项特点予以说明:(S.315f.) (1)功能分殊化的离心动力来自于世俗化(Saekularisierung),偶连性的提升(Kontingenzsteigerung)以及文明化(Zivilisierung)的社会过程,若要停止此动力则无法不伴随着压制或变更作为其基础的过程。他认为,欧洲在二十世纪所出现的法西斯主义或社会主义极权统治,(S. 310f)回教国家目前方兴未艾的基本教义派运动,(S.315)*15都是很好的说明。

  (2)然而对现代民主政治而言,尤其在生产对总体社会系统不可或缺的集体利益上,这种离心动力在在显示其不可忽视的危险性,在面对这个问题上,无论是「最小国家」(minimaler Staat),「积极国家」(aktiver Staat)还是「教导国家」(praezeptoraler Staat)的理念,*16皆告失败。

  (3)在比较近三百年来已发展社会的系统问题之后,所谓「无知」(Ignoranz)的问题,在当前高度发展的民主社会中更显示出其重要性。尤其针对目前「风险社会」(Risikogesellschaft)*17所需的「调控」(Steuerung),知识更具有新的政治意义,由于连社会结构原则全部都成为可处理的对象,所以政治系统与国家就有必要,重新界定其在社会中的任务与位置。

  (4)相对于越来越广泛的对于调控功能的要求,国家理论就应该为政治系统寻求一个适当的模型,以保护它免于过度的负担。

  然而问题是: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应该如何实现这种理想的政治图像呢?如果现代社会在许多方面事实上已经失去控制,那么现在正是时候,应该寻找更适合调控此高度复杂系统(即现代社会)的形式。(S. 339)

  5.2.合理的调控形式

  任何系统调控的形式皆会触及功能系统自主的沟通操作方式,这是一种自我矛盾,也是调控的困难所在,因为现代社会的功能系统乃是自我指涉暨自我再制系统,其系统调控具有自主性。然而Willke认为,要使得偶连性(Kontingenz)之间取得协调亦非不可能,他认为,可以透过系统内部对其环境(包括其它系统)的反思(Reflexion)来达成,(S. 319ff. )偶连性之间相互协调的合理性就在于:一方面必须维持系统的自主性与偶连性,另一方面则要能够同时建立损害最小化的共同标准。系统在实现其具有偶连性的行动策略前,就必须先考虑环境对其行动的承受能力,亦即必须事先反省行动对处于其环境中其它系统的后果。(S. 323) 具体言之,Willke建议,政治民主制度虽然有其「短视」的缺点,然而却也具有发展能力,所以民主制度应该作为寻找新型社会调控形式的出发点,这种调控形式不但要保持各个社会次系统的自主性,还要想办法解决已经分殊化了的总体系统「再整合」(Reintegration)的问题。(S. 327)

  5.3.「监督国家」

  Willke基于上述的构想而主张,政治系统应该成为「监督」(Supervision)或「复议」(Re-vision)其它功能系统所作重大决定的机构。其主要的理由则是鉴于政治的特殊功能,亦即前述的,生产并保障不可或缺的集体利益,(S. 335)政治系统执行监督时应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1)只有触及生产或保障集体利益本质内容的决定,才受到政治监督。(S. 334) (2)政治监督并不以自己的决定取代其它系统所作的决定,其权限仅限于指示该功能系统重做决定。(S. 334) 所以监督是一种反思的过程(Reflexionsprozess),因为一方面,政治系统将反省到,作为其背景的功能系统,在功能分殊化的现代社会中,是具有自我指涉与自主操作的性质的系统;另一方面,参与的次系统亦可藉此机会,观察到自身作为社会施为者(Akteur)的角色,并考量到做另一种选择的自由。而且监督的目的不在于控制,也不在于纠正错误,而是在于尝试假设性的现实,在于再度激活潜藏的可能性。(S. 336)

  5.4.脉络调控

  与政治监督相配合的调控形式,则不但不可以与功能系统的操作方式相矛盾,还要予以支持,所以Willke认为,无论是中央计画模式,还是仅仅适应市场的作法皆告失败,介于演化的适应与中央计画两者之间的第三条路,就是所谓的「脉络调控」(Kontextsteuerung),可以说,脉络调控就是政治监督的主要特征,与复杂系统自我调控的基本形式。(S. 341) 脉络调控意谓:对所有次系统的脉络条件(Kontextbedingung)所为的,反思性的、非中央式的调控,以及各个次系统对于内部过程所为的,具有自主性的自我调控。(S. 341)进行这种脉络条件之非中央式调控时,一个最小规模的共同取向,对于建立一个复杂而分殊化的组织而言是必要的,但此一属于各系统的共同脉络,却不是由一个中央机构所产生,而是由各个次系统本身以非中央的施为者(dezentraler Akteur)的身分,共同参与而形成,如同在所谓的协商系统(Verhandlungssystemen)、共同委员会(Kommission)或工作团体(Arbeitsgruppe)一样。藉由此程序,各个系统为自我调控时就可以同时向脉络调控看齐,并以之为前提,而达到透过参与的自我拘束;Willke认为如此一来,也就建立一种所谓「参与与自我拘束」的系统整合原则,从而解决了功能分殊化的难题。(S. 341f.)此外,这种同时结合次系统自主与脉络条件调控的做法要成功,对于自我控制的控制权就必须转移到一个特别的组织一个称为网络化系统协商机制(Konferenz-Mechanismen eines vernetzten Systems)的组织,这个组织也必须透过论述式(diskursiv)*18的相互协商来决定,同样这样的过程也要受到政治监督。(S. 350) 在监督国家中,上述的论述程序就取代了政治系统由上而下的直接干涉,而建立共同脉络条件的可能性就在此程序中接受审查。依Willke看来,目前在经济上环境破坏的问题,在科学上研究界限的问题,在艺术上人格权保护的问题,在医疗上生与死的问题,在教育上学生、教师与父母权利分配的问题,在法律上划清正义、公平与执法效率的问题,等等都亟需政治监督。对每一个次体系与参与合作的施为者而言,当务之急就是要列举出各问题领域,在其中检讨,各系统所做的内部决定,对于社会中系统品质的影响,以及对于集体利益危害的后果。(S.350)

  6.结论

  在系统理论中,政治系统与其它功能系统一样,只是一个分殊化的功能系统,享有分殊化功能系统的共同特征,所以Luhmann认为,无论是赋予政治系统一个特殊的社会地位,一种主导的角色,还是一个概括的责任,都不是很有意义的作法。政治系统作为一个自我再制系统,亦无法在其自我再制(Autopoiesis)之外,脱离其二元符码或缺乏其程序而行动,否则这样的活动就无法再视为政治的,也不再是可连结的(anschlussfaehig),这是得自自我再制自主性与功能取向分殊化的结果。(Luhmann 1990 S. 174)Willke主张,可以由功能分殊化社会过渡到一种新形式建立在不同领域网络化(Vernetzung)上之有组织的分殊化(organisierte Differenzierung)社会,他似乎已经偏离了Luhmann的自我再制系统理论(autopoietische Systemtheorie),根据Luhmann的看法,社会分殊化的形式是无法调控的,因其只能跟随盲目的演化逻辑。(Vgl. Kneer/Nassehi 1993 S.139; Beyerle 1994 S. 184f.) 根据自我再制系统理论,功能系统只能自我调控,无法由外部加以调控,而且一个系统正常操作的前提是,其它的系统亦能正常操作,履行其各自的功能。(Vgl. Beyerle 1994 S. 186ff.; Bendel 1993 S. 129ff.)所以Luhmann并不主张,用沟通线路、调控中心与讯息接收站所形成的网络组织(Organisation eines Netzwerkes)来理解现代社会,他认为这样做终必枉然,因为总会在某处有某事物为反向调控。(Luhmann 1990 S. 203)反之,Willke则主张,藉由自主的各次系统相互的自我拘束与自我限制,可以形成一个整体一个新的衍生性现实(emergente Realitaet),这样的整体,就是由协商系统与不可或缺的、论述地构成的、解决问题的层级结构所形成的关联网络。(Willke 1992 S. 349)然而社会系统作为自我再制的封闭系统,却不可能超越其系统边界而直接干预其它系统的操作;换言之,因为自我再制系统具有操作封闭性,所以彼此之间直接的因果作用关系,原则上就被排除了。所以社会系统之间,无法基于特定的意向相互决定,基于行动理论的概念有企图的影响,所发展的调控理论,这时就可能与自我再制系统理论发生矛盾。

国家理论 - 系统理论的观点研究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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