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切实可行的薪酬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24 12: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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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文 件 | 薪酬管理办法 | 修改状态: | A/O |
生效时间: | 2007.2 | ||
编号: | Q/MY-W-G 2-01 | 页数: | 1/4 |
1. 目的: 建立公司员工薪资制度化、合理化,使全体员工薪资之核算,发放及人事晋升等作业有所遵循,特制立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正式员工(含试用期间之新进人员)薪资核定、核算、发放及调整等作业,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3. 薪资项目及给付:
3.1 薪资项目:本公司全体员工之薪资结构分为下列四项:
3.1.1 本薪:员工的基本工资。
3.1.2 各项奖金:分为全勤奖金、安全奖金、绩效奖金等项。
3.1.3 各项津贴:分为职务津贴、岗位津贴、伙食津贴、住房津贴等项。
3.1.4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按员工《加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2 本薪:
3.2.1 新进无相关工作经验之员工薪资标准,依下列核定标准叙薪。
学 历 | 高 中 (含)以下 | 中 专 (含中技) | 大 专 | 本 科 | 本科以上 |
职 等 | 1 | 1 | 1 | 1 | 2 |
初任薪级 | 1 | 1 | 5 | 9 | 1 |
试用合格薪级 | 1-5 | 1-5 | 5-10 | 9-14 | 2-1-5 |
3.2.2 新进有相关工作经验之员工薪资标准,依下列核定标准叙薪。
学 历 | 高 中 (含)以下 | 中 专 (含中技) | 大 专 | 本 科 | 本科以上 |
职 等 | 1 | 1 | 1 | 1 | 2 |
初任薪级 | 5 | 5 | 10 | 15 | 5 |
试用合格薪级 | 5-15 | 5-15 | 10-20 | 15-25 | 2-5-10 |
A、大专以上学历,如所修学科系与职务上专业不对口,则依中专标准叙薪。
B、未毕业之学历、函授等不计入学历依据。
3.2.2新进员工无工作经验者经试用1个月期满后可由部门主管依工作绩效酌加1-5个薪级;新进员工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每一年工作经验可另酌加5个薪级,但不得超过试用合格薪级之最高标准; 工作绩效特优新进人员于试用期满后之职务升迁或薪资调整得由用人部门主管以项目呈报
总经理特批采弹性处理。
3.2.3 在职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进修并取得相关学历证书者,可提出相关证
件经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核定后报总经理批准,依据学历等级调整薪资。
3.2.4 各职等/薪级标准见“职等/薪级工资总表”所规定。
3.3 加班费:
3.3.1 正常工作日之加班费以本薪÷21天÷8小时×1.5倍×加班时数计算,凡本薪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者,以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3.2 双休日之加班费以本薪÷21天(÷8小时)×2倍×加班天数(时数)计算。
3.3.3 国定法定假日之加班费以本薪÷21天(÷8小时)×3倍×加班天数(时数)计算。
3.3.4公司二职等以上人员除国家法定假日外均不得报领加班费但可依工作情况申请调休。
3.4 职务加给:见“职等/薪级工资总表”所规定。
3.5 各项津贴:见“职等/薪级工资总表”所规定。
3.6 绩效奖金:见“职等/薪级工资总表”所规定。
3.7 全勤奖金:
3.7.1 当月全勤奖金为50元。
3.7.2 当月除公假、婚假(三天)、丧假(三天或一天)、重工伤假之外其它各类假别一律不发全勤奖。
3.7.3 当月迟到早退或未打卡合计超过二次(含)以上者,不发全勤奖金。(当上班晚到或提早下班在15分钟以内者均属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含),则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一小时论)。
3.7.4 当月新进报到人员除非报到日期为当月首日,否则一律不发放当月全勤奖金,当月离职人员上班天数未满月者不发全奖金。
4. 薪资计算方式:
4.1 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发薪,离职人员自离职日停薪,当月薪资依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4.2员工请假,事假不给薪, 病假发给70%薪资(病假须附区县级(含)以上医院证明),公假给全薪,未经请假手续而未出勤时,以旷工论,每旷工一天扣当天工资的3倍全薪工资。
4.3 员工薪资表结构如附表1。
5. 薪资之发放:
5.1 本公司全体员工薪资于每月10日发放,薪资发放日若逢双休日或国家法定假日时,可视作业需要酌情延后发放。
5.2 员工发放薪资时,由公司发给每一位员工“薪资条”,员工每月领取薪资时必须员工本人在“薪资条”存根联签字确认。
5.3 新进员工上班时间未满五天时,其当月工资于下月工资一并发放, 上班时间未满2天离职者不发放工资。
5.4 薪资核算权责部门为管理部人力资源课,薪资发放权责部门为财务部。
6. 职务升迁: 由各用人部门每季度可根据实际作业及组织编制差额需要,提报升迁人员名单及事由,各职等人员升迁由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人力资源课发布公告。
7. 薪资调整:
7.1 年度调薪:各单位人员年度薪资调整,统一由公司管理部人力资源课于每年7月1日定期依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记录,给合用人部门主管调薪意见及总经理的批示意见,统一作年度薪资调整。但任职期限未满半年者,不做年度薪资调整。
7.2 新进人员试用1个月期满调薪由各部门主管于试用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提报。
7.3 新任职务升迁人员试用1个月期满调薪由各部门主管每月底前提报。
7.4 年度绩效考核优等者,给于调薪5级;甲等者给于调薪3级;乙等者给于调薪1级;丙等者不于调薪。
8. 考核评核:
8.1月度考核:
8.1.1 当月考核甲等者,当月给予10分。
8.1.2 当月考核乙等者,当月给予7分。
8.1.3 当月考核丙等者,当月给予5分。
8.1.4 月度考核依〈〈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2 年度考核
8.2.1 年度考核月平均分数在9.5分(含)以上者,考绩评核为优等。
8.2.2 年度考核月平均分数在9.0分(含)以上者,考绩评核为甲等。
8.2.3 年度考核月平均分数在8.0分(含)以上者,考绩评核为乙等。
8.2.4年度考核月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者,考绩评核为丙等。
8.3 年终奖金发放依本公司〈〈年终奖金管理办法〉〉办理。
9. 奖惩方式:
9.1 奖励方式有嘉奖、小功、大功、升迁及奖金发放等五种;惩罚方式有申诫、警告、小过、大过、降级及开除六种。
9.2 奖励之换算为:3次嘉奖等于1次小功;3次小功等于1次大功,但奖励方式之累计只限于当月,同一优良事迹之奖励表扬不得重复。
9.3 惩罚之换算为:3次申诫等于1次警告;3次警告等于1次小过;3次小过等于1次大过,但惩罚方式之累计只限于当月,当年度内大过累计3次者开除。
10. 奖惩罚扣:
10.1 凡当月工作表现优异或个人优良事迹受公司表扬奖励者,奖励金内容如下:
10.1.1 嘉奖一次:发放奖金100元。
10.1.2 小功一次:发放奖金300元。
10.1.3 大功一次:发放奖金500元。
10.2 凡当月工作表现不佳或违反厂规而受处分者,罚扣金额如下:
10.2.1申诫一次:罚扣现金10元。
10.2.2警告一次:罚扣现金50元。
10.2.3 小过一次:罚扣现金110元。
10.2.4 大过一次:罚扣现金200元。
11. 附则
11.1 本办法呈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修改亦同。
11.2 本办法若有需要得随时修改之。
11.2本办法解释权为公司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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