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幼儿园星级评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17 20:45:18

萧山区幼儿园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 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为指导,激励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深化幼儿园管理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和促进园长、教师等幼儿教育实践工作者的专业发展,不断提升办园质量,积极推动幼儿园规范化、优质化和个性化发展,有效保障适龄儿童都能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星级评定对象

1.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幼儿园;

2.集团和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所属的分园(园区)

3.集体办幼儿园

三、星级评定的等第

1.根据萧山区幼儿园星级评估标准(修订)》(见附件1)开展幼儿园星级评估工作;

2.经评定的幼儿园星级共分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五星级四星、三星、二星级和一星级

四、星级评定的实施

1. 年限要求

1新审批的幼儿园1,可根据建设标准及办园水平申报一星级至三星级幼儿园;

2)经认定的幼儿园2才能申报高一星级;

3)每年申报一次。

2.实施步骤

1)申报(3月下旬—4月上旬)

幼儿园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标准》自查后,填写《萧山区幼儿园星级申报表》(详见附件2),向所属镇(街道)辅导(中心)学校提出申请

镇街初审:镇(街道)辅导(中心)学校根据镇(街道)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和幼儿园实际进行审核。

教育局审核:根据幼儿园申报材料,结合镇(街道)意见,确定申报对象及申报星级

2)预查(4月下旬—5月下旬)

教育局成立幼儿园星级评估工作组并开展现场预查评估工作组成员一般由学前教育管理专业人员、学前教育教育教学专业人员、卫生保健专业人员以及财务审计专业人员组成

3)整改(6月上旬—10月下旬)

教育局对预查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与汇总,针对预查对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发展建议书的形式提出创建思路和改进要求。幼儿园对照发展建议书逐条整改,力争正式验收时顺利通过

4)验收(11月上旬—11月下旬)

幼儿园星级评估工作组在评估时应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查(档案资料、文件、账目)、看(班级半日活动、园舍环境)、听(汇报、座谈)、问(个别谈话)、评(评分、评级)等进行综合评估与核查,并填写《萧山区幼儿园星级评定工作用表

5)公示(12月上旬)

幼儿园星级评定的结果在萧山教育信息网、学前教育网进行公示。

6)发文(12月下旬)

教育局联合物价局发文并授予铜牌。

3. 指标说明

幼儿园星级评定采用“综合得分与必达指标”相结合的原则,两者均达到规定要求,才能通过相应的星级评估。

1综合得分要求:五星级需达到140 分及以上,四星级需达到125分及以上,三星级需达到115分及以上,二星级需达到100 以上一星级需达到90分及以上

2必达指标要求:“必达指标”详见萧山区幼儿园星级评估标准(修订)》(附件1)三级指标中标有“★”符号的,合计16条。

三星级及以上幼儿园均须达到一定数量的必达指标。其中五星级幼儿园16条;四星级幼儿园为14;三星级幼儿园为10条。一星级和二星级幼儿园,必达指标不作要求。

4.接受监督

为保证幼儿园星级评定工作的公正与公平教育局将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区幼儿园星级评估的动态和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星级幼儿园的管理

1.教育局对区内的所有星级幼儿园3年重新审核一次;对审核不合格的幼儿园作出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

2. 星级幼儿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

1教育内容与方法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限期整改;

2家长投诉多,经查实存在严重问题的,限期整改;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降级1年;

4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背师德的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降级1年;

降级处理期满后,幼儿园须重新申报星级评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

1.《萧山区幼儿园星级评估标准(修订)》

2.《萧山区幼儿园星级申报表》

萧山区教育局

20XX43

萧山区幼儿园星级评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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