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怎样的刑警

发布时间:2018-07-01 05:11:18

做一名怎样的刑警

 

评价一个刑警不仅要看他破案能力、办案水平的高低,还要十分注意他平日的修养与操行。我对十堰刑警的通俗评价是“吃得了苦,享得了福,破得了案,追得了捕”。到底做一名怎样的刑警才算称职、合格呢? 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与大家相互交流。

1、做一名爱学习、与时并进的刑警。刑警学习最大的好处就是活着清楚,干着明白。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对国家的政治、经济走向、对社会治安的形势和社会上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都要有清醒的认识,始终当个明白人。这样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省委书记俞正声在省委八届一次全会上讲道:“学习是增长知识和才干的重要途径,也是创新的前提和基础,现在形势发展很快,不学习是做不好工作的。”他还讲“越是工作忙、任务重,越要注意学习,要少一点应酬,多读一点书,要做学习型的干部”。当领导的要学、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要学,普通刑警更要学。不学习,对自己和工作有百害而仅有一利,那就是“玩的痛快、乐的开心、啥心不操”。这样不利于自己的进步,更不利于工作的良好开展。学可立德、学可增智、学可致用,学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读书学习要以能权衡轻重,审查事理为目的。如何学?花钱学、送出去学、把工作停下来学,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最重要的还是要立足岗位学,以自学为主。如茅箭分局刑警大队创造的并在全省推广的“离岗、异岗、在岗”滚动、交叉、互换式学习培训就是一种很好的形式。

2、做一名法无情、人有情、心向弱者的刑警。刑警不仅是一支破案的队伍,也是一支教育挽救的队伍。打击犯罪是刑警的主业,教育挽救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也是我们刑警的主业。我们刑警要真心实意地转变重打轻教的传统观念。治安先安人,安人先安心,安心先感心。人教育好了才是根本,人教育好了才是社会治安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不思悔改、“愿意带着花岗岩的脑袋去见上帝的人”,狼心狗肺、“喂不熟的狗”毕竟是少数;而绝大多数都是可以教育挽救的人。我们刑警要注意区分多数与少数的本质区别。对少数人,也就是上述这两种人,要从重从快,从严从狠惩处,成这种人之“美”,千方百计把他送上“断头台”,这样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但也要十分注意教育挽救大多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教育挽救违法犯罪青少年,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偶犯、初犯、胁从犯,主观恶性不深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更应如此。只有这样,好人才会更好,坏人才会变好,坏人才会逐步减少,何乐而不为?只要我们这样做了,并长期坚持,不忽左忽右,忽重忽轻,十堰的社会治安就一定会越治越好,而不是因我们的方法不正确,思想有偏差,使十堰的社会治安越治越乱。十堰刑警要始终贯彻“打击少数,教育多数,区别对待,有所不同”这种具有十堰刑侦特色的战略方针,这是十堰刑事侦查工作乃至治安工作的治源之略。

当前执法困难很多,可以说是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你找你的关系,我找我的朋友,执法环境并不是太好,这是客观现实。现在有钱的人、有权的人的亲属、子女包括他本人处理起来很难,权和钱结合在一起的人违法犯罪,处理起来就更困难,这不用细说大家也很清楚。现在最好处理的,就是工人、农民、小个体商贩、家无任何背景的学生及待业青年,顾忌少、阻力小,该怎么搞就怎么搞,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我们刑警一定不能这样。每当处理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换位思考。比如取一份讯问笔录时,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工作,是不是下岗职工,或者这个青少年他父母是不是下岗职工,有没有工作,都应一一问清楚,要把这些案外实情记在材料上、记在心里,呈报给有关领导或部门,向能够决定这一起案件命运的人说明白有关情况,让检察官、法官起诉、审判时予以充分考虑。这是一种对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对我们自己、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

无论是刑事执法,还是行政执法都要十分注重社会效果,有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做到宽严相济,恩威并重。在社会主义这个缺钱、少钱、经济不发达的初级阶段中、在社会转型这个特殊时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刚刚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老百姓尤其是下岗职工、农民这些弱势群体,生产生活还有诸多困难,生活的很不容易。一些老百姓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收益巨大,生活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但我也始终认为一些老百姓为改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做出了巨大牺牲,一些国有企业也是如此。任何一个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帮企业一下,这个企业活,用一个“狠招”搞企业一下,这个企业死。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617日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和在省委八届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多次讲到企业、下岗职工和改善投资环境的问题,俞书记讲:“从各级领导讲,企业找你办事,要支持。如武钢的刘本仁、东汽的苗圩交给我的事,我马上帮他们联系。”省委书记都这样说、这样做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条件可讲!学习、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全市刑警在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过程中,到了要处理人、处理企业的时候,切记慎而又慎,要向处理自己的亲人和工厂一样,认真考虑,到底怎么处理此人、此厂、此案社会效果最佳。现在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干部由于不注意工作方法,态度粗暴蛮横,不考虑农村、农业、农民的实际情况,为一些很少的税费,激化矛盾,农民为此上吊、喝农药的事件屡屡发生。全市刑警要万分小心,切不可为了100元、200元的罚款,为了收取1000元、5000元的保证金,让农民或下岗职工前脚交罚款、保证金或因交不起罚款、保证金,后脚喝农药、上吊自杀的事件发生。200元钱是一个下岗职工、一个农民一家几口人一个月的全部生活费用,是一家人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这点钱你把它罚了、收了,就等于是“一人违法犯罪,你惩罚了他的全家”,一人有“病”,全家跟着“打针吃药”。行政执法也好,刑事执法也好,执法无小事,小事诱发大事,大事影响大局,大局倍受各方各界关注,形成焦点。到那时我们很可能以“小事”开头,以“大事”结尾,以“闹事”收场。今年412日,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劳动教养的范围对象有所扩大,但劳动教养的程序规定越来越严,其第十、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五十四条等规定,均是从教育挽救的原则出发,对未成年人或其他犯罪嫌疑人从轻、免予处罚及所外执行的规定,全市刑警要认真学习落实这一规定,并学一反三、学一举三、有所领悟。案件性质不同,适用法不同,但法理相通。公平、公正、公理、道理是法理的机理。

3、做一名精于法律、博于证据、动于九天、藏于九地的刑警。这四句话16个字是十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队训,它应该成为全市刑警努力追求奋斗的目标和境界,只要做到了这四句话16个字,就是一名业务精良的刑警。

4、做一名智勇双全,以智取胜的刑警。在侦查办案和抓捕各类犯罪嫌疑人的斗争中,刑警就是要多谋善断,比“狐狸”还要“狡猾”。要机动灵活、随机应变,不因循守旧,不僵化、不死板,多智取,少强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打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个措手不及。

5、做一名能打善防、又打又防的刑警。刑警不仅是一支破案的队伍,也是一支防控犯罪的队伍。打要打得有力,防要防得实际。防控犯罪,刑警有责。刑警防控犯罪有自己的独特优势,要为派出所、巡警、治安、内保等部门防控犯罪当好参谋,做好指导。因为刑警在侦查破案中,最先接触到案件和案犯,对案件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串并案件,都可以使刑警掌握最全面的犯罪特点、规律和动向,及时向有关警种反馈,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使负有防控和减少犯罪任务职责的警种在防范工作中更能把握住重点、有的放矢、求得实效。刑警不能只顾破案,不顾防范,要在侦破案件的同时,把防范工作抓好、做到位。

6、做一名主动出击,异地作战,拒各类流窜犯罪于市(县、区)门之外的刑警。之所以提出这么一个战略、战术观点,主要是受两起案件的启发。第一起是张湾分局治安大队在办理一起治安口分管的刑事案件中发现了一条涉枪线索后,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异地作战,缴获了2支仿64军用手枪,抓获了随州市公安局久抓未获的省督逃犯、市督逃犯各一名,这是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呢?不是。犯罪之间是有联系的,尤其是流窜犯罪。这个案子表面上是为随州市解决了问题,其实也为我们十堰市消除了一大隐患,否则这伙歹徒早晚会搞到我们十堰来。第二起是茅箭分局刑警大队侦办的“5.20报喜鸟特大抢劫案”,由这一起案件发现、捣毁了一个盗抢团伙和另一个持有、买卖、私藏军用枪支弹药的犯罪团伙,先后抓获了20名犯罪嫌疑人,收缴了3支仿54式、64式手枪和子弹。上述两案如果我们不主动出击,不跨区域作战把“祸水”打掉,肯定会影响到我们十堰的社会治安和稳定发展。所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要主动出击,闻警即动,先发制人,开辟“严打”的远程战场,打好刑事侦查的“游击战”;不光要打阵地战,还要外线作战,打好控制战、歼灭战。要有强烈的进攻意识,先下手为强,把各类流窜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消灭在准备和预备阶段;要超前迎敌、超前擒敌与歼敌,切不可等犯罪分子到我们这儿作了案,枪响了,人跑了,再去花费大量的警力、财力、物力去破案追捕,不仅十分被动,而且得不偿失。

7、做一名爱做、愿做、善做群众工作的刑警。公安工作归根结底是群众工作,刑侦工作也不例外。会做群众工作是刑警的基本功,调查走访、询问取证、搜集线索都要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可以说不会做群众工作就干不好刑警。“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能提供许多案件线索,所以刑警在平时工作中要主动深入群众,做群众工作。在密切接触群众的过程中,学会做群众工作,这样既可以获取案件线索,了解到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又可以密切警民关系,加深相互了解,改善刑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粗犷”形象,一举双得,一举多得,利己利民。

8、做一名会做自己思想政治工作的刑警。刑警不仅要会做犯罪嫌疑人、同志之间、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还必须要会做自己的思想政治工作,这一点重要且必要,它可使自己心平气顺、自我减压。刑警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常年都在忙于加班办案,没有太多的休息时间,工作生活极不规律,时间长了,很容易出现心理失调。只有适时调节好自己的心情,才能减轻自身的各种压力,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愉快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如果没有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就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工作水平、业务素质就不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就很难进步。不要总是考虑跟别的部门的人相比,我参加工作多少年,破了多少大要案件,就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职务,应该拿到多少工资等。本来你的工作压力就大,再时常计较这些问题,会加重自己的苦恼,现在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太多了,你顾得过来吗?所以必须学会做自己的思想工作,经常自我调节、自我安慰,享受工作的乐趣,保有一个健康的心态、豁达的心情。

9、做一名时时查摆自己工作漏洞与失误的刑警。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利用5秒或不超过5分钟的时间来查摆自己一天工作中的失误与漏洞,如果没有方可安然入睡,如果有漏洞与失误就务必长不过天,短不过夜,立即整改补漏。如果你不在乎还坦然入睡的话,那你可能就会立即脱下这身警服。刑警最容易犯错,甚至犯罪,执法者最容易犯法。今年以来,国际、国内空难不断,死人成串,一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个法则简单说就是: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有29起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还会有300起事故苗头。全市每名刑警对自己工作和生活中的事故征兆和苗头要时时排查,每名刑警指挥员要对自己和自己领导的每名刑警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事故征兆和苗头要了如指掌,及时批评与纠正。严禁刑侦各级指挥员用签定责任状的方式来推卸自己应付的责任,不能只当“长”,不负责。不要等出了问题,捅了漏子,再来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追究责任取教训,为时已晚。到头来“事故征兆”依然是“事故征兆”,“事故苗头”仍是“事故苗头”,最终还要出事,甚至是大事。有一个相当一级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领导对我讲:“刑警身上就是要有一些霸气、匪气,没有了这两气,刑警将失去活力和战斗力。”我不敢苟同,我知道的很多优秀的侦查员、指挥员就是没有霸气、匪气。而前几年,我们处分、除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刑警恰恰个个都是身上有霸气、匪气的刑警。有这两种习气的刑警,是个工作生活不严谨的刑警,是个胆大妄为,什么都不怕,从不查摆自己工作生活漏洞与失误的刑警,是个注定要犯错误的刑警。大洞不补,小洞吃苦;千里江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如:刑警包括治安警在内,在依法传唤、讯问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应通知他的法定监护人在场,可有些时候又难以或我们不注意做到这一点,把人从学校传来、从家里传来,讯问完之后,叫他一走了之,试问他不回去怎么办,他自杀、失踪了怎么办?所以是从学校传来的,要把他送回学校,交给老师;是从家里传来的,要把他送回家里,交给父母,彼此都放心,永远不扯皮。

10、做一名珍爱自己生命、天天平安回家的刑警。每一位刑警都不愿意“化悲痛为力量”。现在的暴力犯罪越来越多,一些犯罪分子越来越凶狠,一些亡命之徒伤警、袭警、杀警的事件屡屡发生,如331日襄樊宜城交警张斌被犯罪分子开枪打死,又如62日武汉市公安局技术行动处民警李春伟在抓捕涉黑涉枪逃犯徐晓忠时不幸中弹牺牲,年仅25岁,非常可惜。因此刑警在抓捕、围追、堵截、盘查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确认犯罪嫌疑人无疑的情况下,如遇犯罪嫌疑人持械暴力反抗,危及我刑警生命安全,正在执法中的刑警可将其当场击毙,宁可犯罪分子死,也不许刑警伤。刑警要自己不会保护自己的话,谁还能保护你?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凡执行围捕、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任务时,必须事前分工明确,事中密切配合,做到抓人的不拿枪,拿枪的不抓人,协助动手的不拿枪,拿枪的不动手,专司警戒,防止抓捕过程中乱扭成一团,枪支走火,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也不允许对被抓获控制住的犯罪嫌疑人用枪指指点点,枪不长眼,弹不认人。刑警要珍爱自己的生命,不要做无谓的牺牲。要时时警醒自己,千万不要对犯罪嫌疑人搞刑讯逼供,不要酒后驾车、开疲劳车、开英雄车、开赌气车,更不要携枪饮酒,酒后失德,不如此,就无法珍爱自己的生命,不能做到天天平安回家。这些具有刑警“特点”的“顽症”,如不立即除掉的话,不是民警进了监狱,就是造成了自己或他人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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