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手册与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07 05:45:02

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方法和治理规定一、申请人资格(一)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民营企业人员,不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及台、港、澳资企业人员。(二)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不是实施旅行卡打算经济体的拒签记录。二、申请材料
由申请人所属企业向所在区(市)县外办或市级主管部门申请旅行卡,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如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需提供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及复印件一份,护照有效期许多于3年;如办理过因公护照,需出具有关书面讲明。(二)填妥的《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一份。(三)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一份。(四)企业目前的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情况等内容的材料和申请人简介。(五)无刑事犯罪记录和拒签记录的证明材料。(六)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有关证明材料。三、审批程序(一)申办企业负责为本单位人员提出申请,并将申请人材料报请所属区(县外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初审。(二)各区(县外办和市级相关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报送市政府外办。(三)市政府外办负责对各区(县外办和市级相关部门报送的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并为合格的申请人出具《申办APEC务旅行卡专用批件》,同时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留存后报送外交

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手册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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