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30 18:27:39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车辆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2.1本管理办法所指车辆是指公司拥有的所有轿车、商务车及小型客车等。

2.2公司所有车辆全部集中在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2.3公司为个人配备的专用车辆,由个人(或专职司机)驾驶;出差及节假日期间交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3 职责

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是综合管理部,具体职责是

3.1负责公司车辆及司机的调度,用车审批;

3.2负责车辆维修、保养、清洁,以及各种保险等规费的购买;

3.3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分摊、核算等;

3.4负责公司车辆证件的保管,违章查询及处理、年检等事务;

3.5负责协调处理公司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3.6负责车辆管理的其他方面。

4 车辆事务管理

4.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车辆管理,按车牌号码登记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车辆的各种附带证件由驾驶人员随车保管,其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存档保管。

4.2公司车辆只允许车管人员拥有一把钥匙,其余钥匙交综合管理部集中管理,严禁私自配制。

4.3购置车辆零配件、车用附属品、随车工具等,需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购买。未经审批私自购买,费用由本人承担

4.4综合管理部应将每部车辆所配置的附属品、随车工具等在《车辆管理档案》中予以记载,车辆移交时应全部随车签字移交,并详细填写《车辆使用交接手续清单》(见附表6),如有遗失,责任人原价赔偿。

4.5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车辆年检及保险的统一办理。

4.6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公司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各项目部经理为所配车辆的第一车管人,车辆指定驾驶人员及专职司机为车辆的第一责任人。

4.7车辆的调配由综合管理部报公司领导批准统一安排或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及时调整

4.8为保证国家法定节假日接待客户的需要,各部门应提前将节假日车辆使用计划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4.9公司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因私使用,更不允许由除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若需要因私事使用公司车辆时,须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公司车辆。

4.10公司总监、三总师、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车辆补贴已含在其工资中,如需借用公司车辆(帕萨特或本田商务车),需填写《车辆借用申请单》(附表7),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费用(包含违章、车辆损坏费用、汽油费及停车费等)自理。借用车辆到公司后,需将车钥匙交综合管理部。

5 调度及使用管理

5.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本部日常用车的调度。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调度和使用,并接受综合管理部的监督。

5.2项目部车辆均为日常公务用车,出车归来应及时将车钥匙交给指定人员统一保管,并做好相应备案手续。未经公司批准,严禁私自带车外出或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5.3综合管理部可统一调度使用公司所有车辆。

5.4为公司领导和各个部门配备的相对固定车辆,在正常工作时间需将钥匙统一交到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调度。

5.5各部门有以下用途时,可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

5.5.1 接送公司或部门客人;

5.5.2 财务管理部运送大额现金、票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和物品;

5.5.3其它公务及处理应急事件;

5.5.4 经公司分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5.6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6 车辆使用程序

6.1因公用车时,需向综合管理部申请调派,并详细填写《派遣车辆申请单》(见附表1),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知会分管副总后通知申请人;

6.2派车流程

7 维修保养管理

7.1公司本部车辆正常维修保养由车辆责任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并备案后方可维修,若保养费用超过1000元,必须在维修保养栏中标出。

7.2公司本部车辆需到特约维修站或公司指定的协议维修单位维修或保养,各分支机构及各项目部车辆需到车辆特约维修站维修或保养。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其他维修点维修时,需报请综合管理部批准方可修理。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7.3 公司所购新车,在磨合期内按照车辆说明书实行保养,超过磨合期后实行每5000公里(具体参考各车说明书)例行保养,可参阅《车辆维修保养建议书》

7.4 专人驾驶车辆的正常保养维护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

7.5 车辆出差在外发生故障需维修的,需报请综合管理部获得批准后,方可维修。

7.6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原则上每天对所负责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责任人请假时可委托他人代为检查)并填写《车辆检查日志》,每天亲自擦洗车辆一次、每周至少到洗车行清洗一次(每月只许报销6次洗车费用),定期检查车况,做到小修自理。

7.7司机将修理更换过的配件按以下程序处理:(1)修理厂回收按议价处理并登记;(2)修理厂不收按废品处理并登记;(3)无回收价值的废件予以登记处理。

8 费用管理

8.1 公司车辆统一配备加油卡,加油卡的充值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卡上余额低于200.00时司机应及时告知综合管理部充值,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8.2 原则上不允许司机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8.3 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的车型、车辆的行驶里程等因素予以确定,综合管理部每月进行考核,执行《公司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8.4凡属公司配备给专人的车辆,每辆车每月最多充值一千二百公里的油料费用(每月按实际在公司出勤天数予以核算),超出部分由该车第一责任人承担。如因业务需要公司须调配该车,综合管理部将在派车单中详细记录行驶里程,每月月末综合管理部依据记录来核算油耗,此项费用单独核算不纳入个人账户。

8.5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用车,须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并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用车费用由车辆使用人个人承担。

8.6凡借用公司的车辆,所有费用均由个人按下述标准承担:

8.6.1按年借用公司车辆且车辆所有权期满后转给借车人的:公司根据购车时形成的固定资产值,按60个月均摊月折旧费用,从借车人工资中按月扣除。每年的保险、年检等费用,也按月均摊标准从借车人工资中扣除。其他费用,包括燃油、过路费、停车费等,均由借车人自担。公司因公(不含上、下班)使用借车人所借用的车辆时,按当月借车人的承担的费用和行驶公里数计算的公里单价,补偿给借车人。借车人每月最低承担费用不低于1500元。5年后车辆归借车人所有。

8.6.2按月借用公司车辆,车辆所有权不转给借车人。燃油、过路费、停车费等使用性费用(不包括折旧、年检、保险等分担费用),均由借车人自担。公司因公(不含上、下班)使用借车人所借用的车辆时,所发生的上述费用由公司承担。借车人每月承担车辆使用费用1000元。

8.6.3因私按公里借用公司车辆的:按每2.2/公里标准及行驶公里数,按月从借车人工资中扣除。

9 安全管理

9.1 公司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统一指定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综合管理部有权随时抽查,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批准,方可在场外停车。

9.2 公司所有司机在接受派车任务后进行领用车钥匙登记事项,车辆使用完毕后上交车钥匙。

9.3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借给外单位及他人使用,特殊情况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外借。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进行相关处罚。

9.4 放假期间,所有车辆统一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车辆由本单位负责停放,要求必须停放在24小时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填写《车辆使用交接手续清单》后将登记资料、随车手续及车辆钥匙一并交于综合管理部保存。

10 交通事故和违章处理

10.1公司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各类相关法规、文明驾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奉行安全行使第一的宗旨,拒绝执行任何不正常的指令。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霸王车和赌气车。

10.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行为人负责并依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10.2.1 在驾驶过程中被电子警察拍照或现场被交通警察开出罚单;

10.2.2未经许可私用、外借公司车辆或擅自将车辆交于公司内非驾驶人员(包括各级领导)。

10.2.3发生交通事故。

按事故性质分类:

轻微事故:损失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元);

一般事故:损失金额1000———5000元(含5000元);

重大事故:损失金额5000———10000(10000)

特大事故:损失金额10000元以上。

按事故责任划分:次要责任 同等责任 主要责任 全部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性质和司机责任大小对驾驶人员按下列标准经济处罚:

注:1、表中所指百分比为事故损失金额的百分比。

2、当实际发生事故的处罚额小于较低一级事故的最大处罚额时,实际发生事故的处罚比率按较低一级事故的处罚比率计算。

10.2.4 特大事故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予以辞退。其他情况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根据行为情节、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及当时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等处理。

10.2.5驾驶员外借或私用造成轻微或一般事故的,承担100%的损失费用,并予以辞退,特大事故者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开除。

10.2.6 驾驶员因违章扣车两天以上的,以每天50—150元予以处罚。因保管不善或交接不清,致使车辆行驶证、附加费证、营运证等证件遗失的,以每证200元予以处罚,并承担证件补办的各种费用。

10.2.7 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违章造成的罚款,由个人全额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3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除马上处理善后事宜外,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主管前往协助处理,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切实做好修理、理赔工作。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报综合管理部,其处理结果在综合管理部存档(不准有任何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

10.4 驾驶人员因过失造成车辆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11 驾驶员的责任与义务

11.1驾驶员须凭派车单出车,并做好出车记录。

11.2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严禁私自关机或无应答,保证五声内及时接听。出车归来应到公司指定地点休息,保持充沛精力待命,严禁私自脱岗。

11.3做好车辆检查工作,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车辆交接时保证车辆整洁且手续齐全(见附表6)。

11.4对用车者服务

11.4.1司机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11.4.2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开关车门;

11.4.3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11.4.4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1.5 离车注意
11.5.1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11.5.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将其放置后行李箱后加锁。
11.6出发前后工作
11.6.1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11.6.2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11.6.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11.7 个人形象
11.7.1.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言行,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及服装的整洁卫生;
11.7.2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11.8严禁公车私用。否则,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相关费用自理;严禁酒后开车、车内抽烟,如发现车内乘客吸烟应及时制止。

11.9必须注意保密,不得透露涉及公司及领导的相关秘密,否则,依相关规定处理。

11.10应爱惜车辆,拒绝不当指令。如因使用不当出现问题或事故的,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12 行车补助

12.1公司本部车辆行驶里程记录由司机本人核对签字,报车辆主管审核、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按0.05/公里予以补助。

12.2北京公司及项目部的车辆行驶里程记录由各单位车管人员及其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报车辆主管审核、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按0.05/公里予以补助。

12.3 司机不得在填写出车单中虚报公里数,发现一次虚报者,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100-400元罚款直至开除。具体罚则如下:虚报100公里以下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虚报100-200公里者,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虚报200-500公里者,对责任人罚款400元;虚报500公里以上者,除对责任人予以开除的行政处分外,并追加罚款400元。

13 附表

附表1《派遣车辆申请单》(ZJ-W60-19-T1-);

附表2《车辆维修保养记录》(ZJ-W60-19-T2-);

附表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ZJ-W60-19-T3-);

附表4车辆购置物品申请表》(ZJ-W60-19-T4-);

附表5车辆行驶里程记录表》(ZJ-W60-19-T5-);

附表6车辆使用交接手续清单》(ZJ-W60-19-T6-);

附表7车辆借用申请单》(ZJ-W60-19-T7-);

附表8车辆行驶里程及费用汇总表》(ZJ-W60-19-T8-);

附表9《车辆检查日志》(ZJ-W60-19-T9-);

附表10《车辆维修保养建议书》(ZJ-W60-19-T10-);

附表1

派遣车辆申请单

记录编号:ZJ-W60-19-T1-

派遣车辆申请单

记录编号:ZJ-W60-19-T1-

附表2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记录编号:ZJ-W60-19-T2-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购买时间:

附表3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记录编号:ZJ-W60-19-T3-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记录编号:ZJ-W60-19-T3-

附表4

车辆购置物品申请表

记录编号:ZJ-W60-19-T4-

部门审核: 部门负责人: 分管副总:

附表5

车辆行驶里程记录表

记录编号:ZJ-W60-19-T5-

车牌号码: 车辆型号

附表6

车辆使用交接手续清单

记录编号:ZJ-W60-19-T6-

附表7 车辆借用申请单

记录编号:ZJ-W60-19-T7-

车辆借用申请单

记录编号:ZJ-W60-19-T7-


附表8 车辆行驶里程及费用汇总表

年度)

记录编号:ZJ-W60-19-T8-

归属单位 车型 购买时间 服务年限 车牌号 司机

附表9

记录编号:ZJ-W60-19-T9-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责任人: 购入日期:

备注:正常打“√”号,如果发现异常请写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

附表10

车辆维修保养建议书

记录编号:ZJ-W60-19-T10-

正常车辆保养措施及范围:

1、每5000公里保养(日常保养):换机油、机滤、空气滤芯;检测底盘、悬挂和制动系统

2、每1-2万公里进行轮胎调换;

3、每两万公里更换汽油滤芯;清洗节气门、进气道、清洗喷油嘴;

4、每年夏季前:检查空调,更换空调滤芯;

5、每两年更换防冻液至少一次;清洗水箱和冷凝器;

6、每3-4万公里检查火花塞;检查三元催化装置是否需要清洗;

7、每4-5万公里检查刹车片情况,必要时更换;

8、每6万公里检查刹车油(可在50000-55000公里时换)、变速箱油、助力油情况,必要时更换;检查正时皮带、发电机皮带等,必要时更换。

9、每7-8万公里必须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必要时更换

10、其他:一般要求更换的机油最低要达到VW50101标准或者是API-SHSJ级别以上。在换机油时注意,不要把机油加到油标尺的上刻度,而是加到上刻度的34

其他车辆:

1、对于车况不好的车辆,要定期利用公司市内办事之际予以使用,每周1-2次,以免车辆长期不用致使电瓶报废。

2、大修车辆必须比价,单独报批。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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