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0-04-08 14:04:56

临海市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我市发生突发电力事件的情况下,能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临海市人民政府事故应急的有关规定,以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和原《临海市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形成。

3、适用范围

凡属临海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电力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误操作、人为破坏等。

(3)、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电力事件。

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组织制订各类事故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电力企业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2)、快速反应。处置电网重大事故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映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3)、统一指挥。在临海市应对重大电力事件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要时以牺牲局部利益为代价,采取果断措施,有效限制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重要变电站厂(站)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要市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1、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市应对重大电力事件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市供电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府办、市供电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媒体等单位领导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根据电力事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统一指挥和组织指导市应对电力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向台州市政府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2、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市供电局,由市供电局长担任主任。

主要职责:

及时向总指挥汇报重大事故情况;组织、协调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及时收集、定时汇报处理情况,为领导小组作决策提供依据;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做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3、抢险救灾组

由市供电局分管生产领导任组长,市供电局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主要职责:

做好事故抢险,尽力保证政府、重要水利工程,市指挥中心、邮电、电力、军队、公安、医院等部门的电力供应。各镇、街道办事处由各基层供电所组成,负责线路故障抢修。各单位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外,还要服从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对重大故障要无私援助,积极配合。做好应急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保证救灾抢险必需的物资供应。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完成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三)、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分级

按照台州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台州电网重大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紧急状态两个等级。

1、预警状态

(1)、因电网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20%及以上。

(2)、因电网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临海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及以上,或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严重受损,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等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临海电网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及以上,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2、紧急状态

(1)、因电网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30%及以上。

(2)、因电网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临海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90%及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60%及以上,并且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严重受损,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等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临海电网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60%及以上,并且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或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当临海电网发生重大事故,电网调度机构立即启动电网调度事故处理预案,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或主任。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电网突发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副总指挥、总指挥。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进入电网重大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或紧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临海电网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立即中断其他正常工作,在应急处理值班中心开始预警状态的值班及预警处理工作,开通应急处理值班中心电话,临海市应急处理值班中心设市供电局二楼会议室。

(5)、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临海州电网进入紧急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中断其他正常工作,在市应急处理值班中心开始紧急状态的值班及应急处理工作。

(6)、应急处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预案,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生活后勤保障和抢险物资供给等各项应急处理方面的工作。2、信息报送、处理

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网络的畅通,在每天上午11:00和下午17:00(具体报送次数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定时汇报应急举措落实情况、受灾受损情况和抢修修复情况等信息。预案启动后,每天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编写并发布。

3、应急处置

(1)、当电网发生重大事故苗头,并有可能导致电网稳定破坏、电网系统性崩溃、造成更大面积停电时,电网调度机构应果断采取拉限负荷、解列局部电网等必要措施,隔离故障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故障区电网正常供电。

(2)、在特别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保证重要城区、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3)、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电力生产事故、重要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急处理机构应迅速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故障设备。

(4)、在重大电网事故抢险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给予事故抢险提供一切可能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应急领导小组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请求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信息发布

发生电网重大事故期间,应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支持下,引导新闻报导和舆论宣传,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应急解除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1)、临海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大网恢复联网,电压、潮流等运行状态参数保持在允许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要城区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构成严重威胁;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由市供电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参加。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损失的统计上报,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安置受害家属的生活;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

2、后果评估。由市工业经济局牵头负责,市供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现场监察、处置工作;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对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进一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六、)应急保障

人员保障。由市府办、市供电局牵头负责,迅速组织电网抢修人员,做好事故抢险,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财力、物资保障。由市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应保障事故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流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做好事故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保证事故抢修经费的投入和开支。

通信保障。由市电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尽力保障事故抢险的通讯通畅。

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尽力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道路通畅。

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迅速组织抢救医疗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通知各医院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

人员防护、技术装备保障。由市供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其它相关配合。要为抢险人员提供的有效的抢险救灾装备,确保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治安维护。由市公安局负责。在出现大面积停电事故后。公安系统要迅速成组织警力维护治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七)、监督管理

1、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电力生产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排摸,及时整改不安全的问题。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和综合演练,掌握处置方法,以应对突发事件。

2、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在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要落实好各自职责。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对处置工作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自行其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八)、附则

本应急预案为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进行处理。

本预案由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和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临海市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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