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世贸网推广培育

发布时间:2020-11-06


品牌世贸网推广培育
“国际知名品牌”认定和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国民族品牌的国际化进程,整合国内外的资源优势,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在品牌世贸网为基础的前提下,开展网络培育推广国际知名品牌活动,转变外贸增长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下发的《关于启动“品牌世贸网”开展网络推广、培育、孵化、塑造国际自主品牌活动的通知》,制定中国国际知名品牌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参与推广培育企业需系诚信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在行业中领先,营销网络健全,在国内、国际市场同类产品中具有一定销售规模的民族自有品牌。
(二)、 参与“国际知名品牌”的推广培育标准及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评价为主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品牌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第二章认定标准 一、资格条件:
(一)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企业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或有意向发展对外贸易的企业;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上年度经营盈利; (四)在国际、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中具有一定销售规模,在行业排名中名列前茅的企业; (五)企业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行业安全认证; (六)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因出口商品质量问题被境外索赔,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质量投诉; (七)企业在中国关境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均已经注册商标,且商标持有人为中方。
二、评分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按下列指标评分
(一)、研发创新能力(须在申报商品范围内)(15分)。
1每获得一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得10分,一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得5分,一项市级科技进步奖得3分; 2、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得5分,申报商品在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内3分; 3、每参与一项国际标准制修订得5分,一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得4分,一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得3分。
4、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得4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得0.5
各项得分可以累计,但最多不超过15



(二)管理体系认证(覆盖范围应包含申报商品)(15分)。 1、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GMPHACCPOeko-Tex Standard 100ISO/TS16949)情况。 2、通过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认证情况。 3、通过国际通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系列)、食品安全或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认证情况。 每通过一种认证得5分,但累计不超过15分。 (三)市场销售和消费者认可(45分)。
按企业申报品牌项下商品在国际、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中的市场占有率计分,最低得20分,最高得45分。 (四)知识产权保护(10分)。 在海外1个国家(或地区)注册了商标的得5分,每增加一个国家(或地区)加2分;在中国关境外申请和实施了知识产权保护(含商标和专利等),每一案例得5分。 各项得分可以累计,但最多不超过10 (五)全球化经营(5分)。 每在海外设立一个营销机构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得2分,但累计不超过5分。 (六)社会评价(10分)。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的一个荣誉称号得5分;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省级著名商标”中的一个荣誉称号得3分。“地、市级名牌产品”、“地、市级著名商标”中的一个荣誉称号得1 各项得分可以累计,但最多不超过10 第三章. 认定程序 (一) “网络培育国际知名品牌”一年认定一次,每年由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委员会及品牌世贸网下发开展认定活动的通知,有专家认定委员会布置具体认定工作。 (二) 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报“网络培育国际知名品牌”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按行业分类原则提交到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委员会,由所属行业专家认定委员会初审确定初选名单,并将材料汇总提交认定委员会审定。认定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综合认定,确定入选名单。 (三)合格的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委员会及品牌世贸网联合下发入选通知,同时下发证书及牌匾。通过“品牌世贸网”及网络推广联盟向社会公示入选品牌及企业名单。






第四章.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企业在申报时应如实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一)“国际知名品牌”网络推广培育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上年度统计报表
(五)申报品牌项下商品出口统计表(由企业出具、提供报关单证明) (六)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境内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八)专利证书(复印件); (九)省、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证书(复印件); (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十一)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二)设立海外营销机构、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三)获得省、市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的证书(复印件); (十四)申请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含商标和专利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五章.要求:
一、企业申报必须恪守诚信原则,如发现采用谎报数据、提供虚假材料和凭证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称号,将取消荣誉称号同事取消企业三年内申报资格, 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申报时须在有效期内,凡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如认为有必要,将要求企业提供原件进行核实。
二、“网络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自动失效,企业须重新参加认定。有效期内,品牌企业如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主管单位质量抽查不合格,或商标持有人已变更为外方,暂停或撤销其“国际知名品牌”称号。 三、要求入选企业提供(电子版):1、品牌产品标示。2、品牌产品优质图片及报价(人民币和美金)。3、企业网址。4、企业3500字的简介(中英文)。5、品牌打造或重视质量的故事或新闻报道(5001000中英文)




第六章.待遇:
一、认定入选“网络培育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优先邀请其加入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委员会,及品牌世贸网理事或会员单位。
二、作为“网络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在品牌世贸网卓越品牌、行业品牌、品牌故事等栏目,展示其品牌形象的同时,帮助其实现B2B\B2C\C2B等网上交易功能,实现电子商务交易。
三、利用“品牌网络推广联盟”的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在众多网络媒体为“网络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做品牌及企业形象的整体宣传树立其品牌形象。
四、作为入选品牌产品企业参与会员企业之间的品牌产品互相采购活动。 五、作为入选品牌产品,品牌世贸网定期提供采购信息,经贸资讯等服务,并安排专业人士跟踪为其提供的订单信息帮助其实现实际交易。 六、作为入选品牌产品,有责任有义务为其产品质量负责,有义务共同来维护我们共同的品牌。
七、优先安排参加由商务部组织的高层商务考察活动,协助辅导未取得国家级品牌资质的企业尽快取得国家级品牌产品称号。
八、入选者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委员会及品牌世贸网联合下发入选通知,同时下发证书及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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