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成本法在港口企业的应用研究(上)

发布时间:2014-04-30 00:43:34

作业成本法在港口企业的应用研究()

作者:方梦庚 刘运国

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9

        一、港口企业特点及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港口企业主要是指港口装卸企业,该企业的主要业务是负责港口货物的装卸疏运。其他港口企业包括船舶拖带企业,负责各种港作船舶业务;船舶供应企业,负责供水、供油、供应各种船上物资;驳船运输业务,负责用驳船从水路(一般为短途)进行货物疏运。有些港口还有专门的仓库储运企业。港口装卸企业不提供实物产品,而提供劳务,即所谓无形产品。装卸企业完成货物空间位置的转移,这种空间位置转移必须是有目的的,适应运输活动本身需要的,所以装卸企业的产品为货物空间位置的有效转移

        ()港口企业的经营特点本文涉及的港口企业,主要是指港口装卸企业,港口装卸企业也是组成港口的主要生产企业,在分析港口企业经营特点时,为了用语更准确,特使用港口装卸企业一词,其它地方用港口企业代替。港口装卸企业是在港口使用装卸机械系统,遵循一定的操作工艺,以货物的装卸为其主要业务的生产经营企业。港口装卸企业的经营特点如下:

        产品的特点。不向社会提供实物产品,而提供无形产品,即货物的有效位移

        经营特点。一般工业企业经营过程均分供、产、销三个阶段,即企业要先为生产的正常进行准备各种原材料,这是供应阶段;然后原材料投入生产,与劳动资料和劳动力有机结合,通过有目的的活动形成产品,这是生产阶段。港口企业的经营过程却只有供应与生产两个阶段,其销售过程和生产过程是合二为一的,没有独立的产品销售过程。当装卸生产完成,货物空间位置的有效位移实现时,产品的销售过程也就完成了。装卸企业的产品是不能储存的。其产品价值实现与产品的产出,在时间上完全同一。因此,装卸企业经营机构的设置,市场营销活动的开展,与一般工业企业均有些不同的特点。

        企业的服务性。运输企业本身就是为采掘业、加工业、农业等产业部门服务的,而作为水路运输一部分的港口装卸企业,除了间接为以上各产业部门服务外,还直接为船舶及各种接运工具服务。装卸企业的这种服务性劳动,决定了其生产的某些特点,也决定了其经营方式的某些特点。

        港口装卸企业的生产特点。由于港口装卸企业不同于一般工业企业的一些特点,又由于港口在商品经济大系统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港口装卸企业生产的一些特点。(1)装卸生产的连续性。港口装卸生产通常是连续作业的,这一方面是由于装卸企业的服务性,另一方面是由于装卸生产本身就要求迅速、及时。对车船及时接卸,可减少车船在港停留时间,提高车船利用率,也就是等于增加了车船数量,提高了一定时期内社会总运力。及时接卸,对港口装卸企业不一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但其所创造的宏观效益,是很明显的,这就是装卸企业的服务性。(2)装卸组织的协作性。港口是水路运输的枢纽,是各种运输方式的汇聚点。港口本身又是一个复杂的组合体,有许多企业和管理机构在其中运作。所以港口装卸组织,成为一个复杂的协作配合过程。(3)生产任务的不平衡性。这是运输企业遇到的一个共同性问题,而在港口装卸企业尤为突出。一般的工业企业均要求生产均衡进行,但港口装卸企业由于劳动的服务性和接受任务的被动性,就不可能主动安排均衡生产。从某种意义上说,装卸企业的生产调度工作,就是不断克服这种不平衡性,努力实现泊位、装卸机械、库场、人力均衡使用的一项工作。

        由于港口装卸企业的服务性,及港口装卸生产的不平衡性,特别要强调装卸企业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统一的问题。装卸企业的微观效益,指的是装卸企业从其装卸、堆存、驳运等业务中所取得的收入,及其在机械、人力、燃润料、工具等消耗中所消耗的成本差额。装卸企业的宏观效益,指的是通过装卸企业所提供的货物有效位移,给相关企业,包括托运人、承运人、货主等所带来的效益之和。装卸企业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不一定是一致的。

作业成本法在港口企业的应用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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