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及中国的应对策略分析

发布时间:2018-10-05 10:22:08

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及中国的应对策略分析

  【摘要】低碳经济作为一个可持续的发展经济体系,是人们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具有提高能源利用效益、调整经济结构,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作用,因此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成为全球经济的焦点。文章主要从四个方面深刻探究了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并在此前提下提出了中国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低碳经济;国际贸易;贸易规则;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

  工业革命的推动和发展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等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为全球的发展带来了许多的弊端和不利影响,例如贫富差距过大等。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因为片面地把自然当作征服的对象以及受工业革命后煤炭价格大幅度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业发展中的二氧化碳、氟利昂、一氧化碳排放量急剧增加以及在利益的驱使为了增加生存用地而对净化空气、调节生态环境起着重要作用的森林、湿地等破坏,最终造成废气污染、光化学烟雾、水污染和酸雨以及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变暖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在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提出严峻挑战的大背景下,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且意识到造成这种局面的罪魁祸首正是以高碳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开始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并且成为全球热点。低碳经济包括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体系三种部分,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为手段,以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实现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为目的,最终达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体系。低碳经济所引起的产业结构调整不仅影响着国家的发展,也对国际经济的发展格局产生了影响。

  一、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

  (一)对多哈回合谈判影响

  多哈回合谈判是由世界贸易组织主办于2001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于2006722日中止的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启动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简称,涉及20多个议题,其中以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知识产权、规则、争端解决、贸易与环境以及贸易和发展问题为主要议题,以促进世贸组织成员削减贸易壁垒为宗旨,带动全球经济在公平公正贸易环境下的发展,特别是贫穷国家经济贸易的发展。自2003年英国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一书中对低碳经济的提出,低碳经济就对多哈回合谈判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低碳经济所提出的气候友好型产品成为整个多哈回合谈判的主要内容。气候友好型产品包括低毒涂料、节水、节能设备、生态纺织服装、无污染建筑装饰材料、可降解塑料包装材料、低排放污染物的汽车、摩托车、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这些产品凭其良好的内在价值在整个清单当中有着十分显著的地位,成为当今出口贸易中的热点成品。因此气候友好型产品的关税削减和非关税相关措施自然成为谈判中需要重新和重点考虑的部分,消除这一类别产品的贸易壁垒,成为从根本上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关键;其次,农业作为碳排放量的主要来源之一,如何在保证农业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减少农业产品中的碳排放量一直是低碳经济中考虑的焦点。生物燃料如生物柴油和生物乙醇的出现使其成为很多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最佳选择。生物燃料的出口量自然得到快速的增长,但是生物燃料应该是归属于化工及相关产品之列还是应该划分于农产品食品之中,不同的国家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因而农产品谈判和非农谈判的结果将直接影响生物燃料的市场准入情况。

  (二)对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影响

  低碳经济除了对多边贸易谈判产生影响外,还对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产生了影响

  。因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焦点议题中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无法得到有效的统一意见和看法,因而多哈回合谈判进程缓慢、困难重重。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因所涉及的国家和区域的减少,使得在一些问题上更加容易达成共识,而农业和非农业产品作为一个国家出口贸易中的重要部分,因而一些国家另辟蹊通过将贸易自由化转向为双边性贸易协定和区域性贸易协定来解决这个问题。特别是在双边贸易协定中,双方谈判的国家更是将世界贸易组织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引进谈判当中例如劳工问题、环境问题等。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低碳经济和生态环境已成为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中的核心。例如,欧盟作为世界上重要的经济共同体,已经将可持续发展条款作为欧盟未来签署自贸协定的核心内容之一。

  (三)对国际自愿性贸易规则的影响

  全球气候变暖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环境问题,虽然通过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可以有效地减少碳排放量,但是在解决这个世界性的问题面前更加需要的是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的共同努力以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广泛合作。当前很多国家的一些非正式官方团体和民间团体的规则正在以势不可挡的力量影响着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在温室气体核算标准的制定上主要是由包括非政府组织、智库、企业联合组织等非官方机构制定而成,其中由WRIWBCSD联合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最大,获得很多机构的认可并且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当今核算全球温室气体的工具。该体系在计算企业的碳排放量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企业的直接排放、企业的间接排放和价值链上游和下游的排放。除此之外,国际标准化组织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非政府组织,涉及信息技术、交通运输、农业、保健和环境等区域,在气候变化和能源相关标准的制定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国际标准化组织当中光与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条例和准则就有150多条。

  (四)扩展国际贸易范围,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

  在2005年颁布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中碳排放量成为一个商品首次被提出,两个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通过市场机制来促进减排。在碳排放量市场逐渐完善和更多的国家签订《京都议定书》的背景下,与碳相关的产业正在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当今贸易组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了国际贸易范围。除此之外,低碳经济的出现更是迫使一些高消耗、高排放产业的产业转型,以此为基础实现经济的升级,构建新型的产业结构模式,促进经济体系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二、中国的对策

  (一)积极参与相关规则的制定

  在当前低碳经济给国际贸易规则带来更多影响的背景下,中国首先在应该思想上提高对一些国际规则的重视,积极参与相关规则的制定,实现从规则的接受者、规则的参与者到规则的制定者的转变,化被动为主动,在不侵犯他国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出更多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首先,中国应该积极参与WTO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如果多哈回合谈判中对所涉及的多项议题无法达成共识,势必会国际贸易造成严重的影响。中国作为多哈回合谈判中的一员,有权利和有义务积极参与到多哈回合的谈判中,从而树立出中国负责人的大国形象。中国应该在基于欧盟提出的将环境服务纳入环境谈判范围的背景下,立足中国的实际,将环境产品纳入中国的产品市场当中,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提高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占有额,从而增强中国的话语权,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其次关注区域性贸易协定中低碳相关规则的发展趋势。中国可以通过追踪和关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以及欧盟和美国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中对环境条款的规定,来掌握低碳经济在区域和双边贸易中的发展趋势,从而预测未来环境条款的发展方向。只有在科学准确的预测的基础上,中国才能对此情况早做准备。中国可以在利用区域性贸易规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贸易国家的实际情况,通过尽可能的降低本国与其他国家在低碳环保方面的差异和不同的方法,在潜移默化中将中国的低碳标准和做法推广到其他的国家和地区,扩大中国低碳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从而提高我国的低碳经济的竞争力,实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共赢;最后积极参与低碳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低碳领域国际标准虽然在表面上有着自愿性的特点,但是因其在国际贸易组织中的特殊地位以及供应链环节的要求,使得这些标准有着很强的强制性。一旦在国际贸易的活动中,没有按照这些国际标准而来,势必会对相关的贸易活动造成影响,甚至面临着出口受阻的情况。因此中国应该通过对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加大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支持力度这两种途径来实现在WTO中对新能源、能效标准、碳足迹和碳标签等相关的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我国的产业竞争力和出口竞争力。

  (二)调整国内产业结构,发展低碳产业

  中国一直以来以追求GDP片面增长为目标,使得高污染、高消耗产业和成为当今我国产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对我国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企业破坏环境行为的监督力度和惩处力度,但是这些措施大多数是治标不治本的,因而中国应该抓住当今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机遇,促进国内企业的转型,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经济。首先,国家制定出完整的的法律制度,对一些在规定期限内并没有进行有效的调整的高污染、高消耗企业依法进行取缔;其次,国家应该通过减少税收和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来鼓励支持新型产业的发展;最后,国家通过扩大内需、境外转移、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生存性服务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低碳产业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三)注重技术革新,促进低碳技术的发展创新

  中国之所以碳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当前我国很多地区不管是在生活能源上还是在企业能源上仍然以煤作为其主要来源。针对这种情景,中国应该加大对新型能源的研究力度,促进氢能源、核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的推广,减小对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依赖,改变当前我国的能源结构模式,促进可再生、无污染新能源结构的形成。除了发展新能源技术,还应该重视对减排技术的研究。减排指的是节约能源,降低废气排放。国家应该通过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全民节约意识、发挥节能表率作用的途径来促进减排工作在全国的推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低碳技术同国外一些国家的低碳技术相比仍然有着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应加强国与国之间的科学技术的交流合作,借助发达国家研究成果,来促进我国低碳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国情和发达国家的国情必然存在着不同,因此在借鉴学习国外国家的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时切忌完全复制,应该在立足中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所目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东施效颦现象的出现,真正达到学为所用的目的。

  (四)优化出口产业结构,开展环境外交

  虽然我国是世界贸易出口大国,但是从产业结构而言我国仍然以劳动密集型和产业密集型的产业为主,其中所包含的技术质量和环境质量十分之低,在贸易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只能凭借价格低、数量多为竞争优势,不利于中国贸易的长远发展。这种局面主要由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所造成,严重影响着中国的自主性经济的发展。因此中国如果想实现贸易强国,势必需要对出口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在逐渐减少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的过程中,加大技术性产业的比重,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推动环境与资源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传统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除此之外,当今很多国家特别是一些欧美国家为了实现对本国的低碳经济的保护在贸易中会进行贸易保护,势必会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一定的压力。因此我国应该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加大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交流合作,来减少贸易保护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

  三、总结

  综上所述,低碳经济的快速对国际贸易规则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多哈回合谈判的影响、对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影响和对国际自愿性贸易规则的影响以及对新型产业的影响这四个方面。中国作为世界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中国除了需要积极参与相关规则的制定和开展环境外交,还需要通过调整国内产业结构,促进低碳技术的发展和优化出口产业结构等方式,来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河,赵仁康.低碳经济与国际贸易规则的重塑[J].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10,(5.

  [2]纪玉山,纪明.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及中国的对策研究[J].社会科学辑刊,2010,(2.

  [3]李丽.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J].财贸经济,2014,(9.

  [4]刘旭.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建议[J].全球化,2014,(9.

  作者简介:肖清香(1993-),女,重庆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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