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关于开展我校2013~2014学年度先进集体(宿舍管理、班级)、优秀个人(学生)评比工作的通知(1)
发布时间:2015-06-04 07:36:11
发布时间:2015-06-04 07:36:11
百院学字〔2014〕61号
关于开展我校2013~2014学年度先进集体(宿舍管理、班级)、
优秀个人(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班级: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争先创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百色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百院字〔2008〕157号)的文件精神,拟开展2013~2014学年度先进集体(宿舍管理、班级)和优秀个人(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除依照《百色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第八章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外,还要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期的表现来评选。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安排
(一)先进集体
1.宿舍管理先进集体:4个;
2.先进班集体:45个,各院(系)按11、12、13级班级总数的20%评选推荐。
(二)优秀个人
1.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产生,比例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
2.三好学生: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5%;
3.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20%;
4.宿舍管理先进个人:按评选对象30%的比例推荐;
5.研究与创新奖
6.进步显著奖
7.道德风尚奖
8.学习成绩优良奖
9.文体比赛优胜奖
10.社会工作先进奖
备注:5~10为单项奖,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评选推荐最优项,各院(系)推荐的总人数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5%。
三、评选程序
(一)各院(系)初评、初审、公示和上报;
(二)学生工作部(处)复核,主要方式有:
1.到实地考察;
2.到班级了解情况,核实相关事实;
3.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4.审核各院(系)上报的材料。
(三)学校公示;
(四)学校领导审批;
(五)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校级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宿舍管理先进集体的评审以及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复核工作。各院(系)要成立院(系)级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审核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审核程序和环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奖项必须严格按照《百色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第八章的评选程序及参评条件来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宁缺毋滥;候选名单,必须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严禁弄虚作假。
(三)把此项评选活动与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在迎评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给予优先考虑,对工作不配合,表现不佳的学生、班级或宿舍一票否决。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各院(系)请于10月24日统一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科领取优秀个人呈报表(也可自行打印;纸张要求:16开,双面印刷);
(二)各院(系)的评选结果务必在本院(系)公示3天,无异议后,请于11月6日前将评选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奖需提供上一学年度的成绩单;进步显著奖需提交上一学年度的综合测评。
(四)各院(系)宿舍管理先进集体申报材料以及先进班集体、优秀个人汇总名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发至学工邮箱)均需提交,其余材料只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百色学院2013~2014学年度优秀个人呈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
百色学院2013 ~2014学年度
优秀个人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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