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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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区、镇“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为依据,全面推进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和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积极向上、进位争先、拼搏奉献、和谐宽松的教育环境,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搭建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二、总体原则
以德为先,体现激励;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简明易行,便于操作。三、考核内容
本细则主要从“工作量、出勤、工作表现、教学管理、班级管理、教学实绩、教研成果、其它工作”八个方面进行考核。四、考核办法
(一)工作量(30分)1、课时工作量:
1)每学年内,用学校的每周总课时数除以在职在岗教师的总数得到学校平均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即为满工作量。凡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的教师,得30分。
2)不同学科折算工作量的系数也不同,现行的学科系数暂定如下:一、二年级语文折算系数为1.15,三、四年级语文折算系数为1.2,五、六年级语文折算系数为1.25一至六年级数学折算系数为1.1三至六年级英语折算系数为1.1,一至六年级所有常技学科折算系数为1
3)每学年内,教师带双主科的工作量需单独核算。如带两个班英语学科的,只需再带67节常技学科,即为满工作量;如带两个班语文学科或两个班数学学科的,不带任何常技学科,即为满工作量。
4)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且仍坚持教学一线,且服从学校分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其工作量系数为1.2
5)副校级人员的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的13即为满工作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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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中层干部的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的12即为满工作量;副主任人员的工作量比学校平均工作量少两节课即为满工作量。
6教师工作量超出或低于学校平均工作量的,按每节加或减2分进行计算,一学期按20周计算。
2、其它工作量:学校集体突击性工作需节假日加班的,每次加10分,可累计加分;学校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可适当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0分。
3、不扣不加分的,得该项目基本分。(以下按照此条款执行)(二)出勤考核(按总校的考勤办法执行)(三)工作表现(100分)
a、职业道德(5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工作分配或故意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3、无事实根据,举报诬告他人,造成不安定因素的;4、违反省“五严规定”、区教育系统“五条禁令”被查处的;5、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给学校、师生利益、名誉等造成损害的;6、因人为工作失误,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7、违反师德规范,有损学校、教师形象的;8、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党政纪处分的。b、工作纪律(50分)
1、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不能有其他影响他人工作的行为;要保持好办公室卫生。发现一次扣5分;
2、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言谈得体,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对待工作、同事和学生。发现一次扣5分;
3、严禁工作时间里有下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打毛线、看网络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发现一次扣5分;
4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将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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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进课堂,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学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发现一次扣5分;
5、不准将学生随意赶出教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学生的课。发现一次扣5分;
6、正常参与值日护导的教师有一次加2分,不参与值日护导,迟到或不履行职责的有一次扣2分,因事不能参与值日护导而不安排他人替班的有一天扣5分;值日护导人员每周均要对常规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并填写好相关考核记录表。
7、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8、累计扣完50分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参加学校任何先进个人等荣誉的评比。
(四)教学管理(每月100分)
1、教学管理由教导处根据《流均镇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每周对教师的教学“五认真”工作进行一次随机多项或专项督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认真填写督查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公布督查结果。
2学校教学“五认真”工作督查(分值为50分)督查内容为:备课笔记、作业布置与批阅(含学科配套练习册)、辅导学生、听课笔记、学习记录等。对照上级教学常规要求,设置相应检查考核等第。能够严格根据要求及时、规范圆满完成相应工作,无任何差错为A等;能够及时认真完成相应工作,无明显人为故意差错为B等;能够完成任务,无原则错误,并及时整改,未对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为C等;未按要求、规范操作,工作完成不及时,经提示整改不到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为D等。按学期汇总折合成综合等第,进行一次性加分:A等加20分、B等加18分、C等加15分、D等倒扣5分。
3课堂纪律(分值为20分)迟进课堂、中途离开课堂、提前下课堂的2分钟以内)有一次扣3分、2分钟以上扣5分。未按课程表上课或擅自调课、并课的有一节扣3分。上课接打电话、玩手机、课内闲聊、抽烟、坐教的发现一次扣2分。
4上级来人检查(分值为20分)在镇、区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督导检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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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分别加10分、20分(以书面材料为准)。被点名、点事批评的当事人当月教学“五认真”工作考核等第直接认定为D等,给分管结合人当月教学管理考核部分倒扣5分。
5、临时性相关工作(分值为10分)。不配合集体完成临时性相关工作,工作推诿或敷衍,影响整体工作任务完成的,有一次扣5分(扣不封顶)
6、值日领导必须逐日、逐节进行考课、查岗,坚持客观、真实,杜绝随意性。在正常考课的同时并完成查岗任务,且无工作差错,值日领导每月加10分;因工作督查失职,出现学校、师生工作、学习、活动不到位现象的,有1次扣2分。(另外加、扣分)
7、在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各类验收评估中,承担任务并表现突出者,学校视其工作量和工作成效给予相应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0分。(另外加、扣分)
(五)班级管理(另行单独考核兑现,不计入考核总分)
1、班主任津贴按班兑现发放,平均额为90/月,按每学期5个月计算,全年按10个月发放。担任班主任工作并能认真履行职责,班级无安全事故且班级管理工作被评为优秀(前三分一)等次每月发给班主任奖励90分,被评为良好等次每月发班主任奖励60分,一般的发40分(良好、一般不设比例);在本学期中,若班级发生安全事故且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扣发全学期班级管理奖。考核奖励结余的部分二次分配给各班级副班主任(任教语、数、外学科的非班主任)
2、班级管理考核内容为:环境卫生(班级、清洁区、个人卫生)、活动安全(升旗、出操、路队、课间活动);习惯养成(礼仪习惯、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班主任工作(班级活动、班主任手册)以及完成学校临时性突击任务等。
3班级管理工作由校长室、政教处组织随机督查,每周督查不得少于2次,及时公布督查结果,按时汇总作为学期评定班级管理考核等第依据。
(六)教学实绩(50分)
1、校内学科教学质量测试(20分)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考试按同轨班级成绩进行横向比较,分ABCD四个等第进行评定,每次考试A20分,B18分,C1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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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每相差2分递增0.5分)
2定级方法:同轨班级只有两个且班级均分落差在3分以内的(含3分)高分班级为A等,低分班级为B等;如果两个班级均分落差在35分之内的,高分班级为A等,低分班级为C等;如果两个班级均分落差在5以上(不含5分),高分班级为A等,低分班级为D等。
同轨班级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具体等级确定方法是:年级第一名为A等,与第一名均分相差4分以内(含4分)的班级均为B等,与第一名均分相差在46分之间的(不含4分)班级为C等,与第一名均分相差在6分以上(不含6分)的班级为D等。
同轨学科由一人执教或单轨班额,则采取与同类学校“对口联考、参照比较”的方法,奖励发放取对方第一名作参照对象,班额只有一个班级的按校内同轨班级额只有两个班级的定级方法进行核算;同轨班额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按校内同轨班级额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定级方法进行核算。
3在镇级以上调研测试成绩倒数后三分之一且被处罚的学科校内教学质量奖励折半兑现。
2、镇级以上调研测试(20分)
1)镇级:按完小参加考试的同轨班级数核发奖励,人平分排名在前三分之一的奖励加分,后三分之一的处罚扣分。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依次类推。处罚标准为倒一扣5分,倒二扣4分,倒三3分,依次类推。
2)区级以上:按同类学校参加考试的同轨班级数核发奖励。人平分排名在前二分之一的均予以奖励加分,后二分之一的分别予以处罚扣分。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加60分,第二名55分,第三名50分,依次类推。处罚标准为倒一20分,倒二扣15分,倒三扣10分,依次类推。
3、学生综合素质考核(10分)
1)在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试中,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二分之一的均予以奖励加分,后二分之一的分别予以处罚扣分。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加30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0分,依次类推。处罚标准为倒一扣20分,倒二扣15分,倒三扣10分,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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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任常识技能学科,期末对所任学科组织学生进行认真考核的,并留有记录的,全学期得40分;后勤行政人员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全学期得40分,成效显著的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可酌情加分(但不得超过8分)
(七)教研成果(100分)
1、能主动承担校、镇、片、区及以上公开教学或讲座任务,且效果良好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不服从学校安排的一次性扣5分。(不重复计分)
2、在校、镇、区、市级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上,获得校级一、二等奖加5分,镇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片级一等奖加15二等奖加10分,区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市级以上获奖加30分,省级以上获奖加50分,规定参加而未参加的扣5分。(不重复计分)
3一学期内有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或在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的按下列标准加分:区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省级以上加15分。学期末,撰写部门工作总结或个人工作小结,且质量较高的加1分。(获奖论文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校统一组织参评,否则不予加分。指令性安排而不能完成任务的一次性扣5分。(以获得最高奖项进行计分,不重复计分)
4、组织活动、指导师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的一次性对指导老师、结合人或牵头人进行奖励加分(原则上每个单项不超过2人、大型集体项目不超过3人)。校级一、二等奖加5分,镇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5分,区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市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省级以上加40分。(以获得最高奖项进行计分,不重复计分)
5、参加镇、校教科研次数不足(含听课、评课、集体备课、教科研摘录等)督查时发现一次扣2分,被通报批评或影响集体工作的扣5分。
4、承担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并提供研究材料,课题立项主持人每学期区级加20分,市级加40分,省级加50分,参与研究人员完成具体研究任务,且有研究材料的加5分。
5、优秀人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全学期上好示范公开课或业务讲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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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任务的,经考核每学期区级优秀人才加10分,镇级优秀人才5分,校级优秀人才加3分。五、发放形式
(一)核算积分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测算(全校平均总量或个人总数)以及下拨的方法和途径、兑现时间,按区教育局、镇总校的分配方案执行。
2、教职工绩效工资兑现办法:1)考核金额:
“工作量”考核金额:100元;“工作表现”考核金额:100元;“教学管理”考核金额:500元;“教学实绩”考核金额:100元;“教研成果”考核金额:100元。总考核金额为:900元。2)计算办法:
①考核项目的总金额÷该项目总得分=)元/分(该项目)②()元/分×每一个人的该项目总得分=个人该项目绩效考核金额;③个人“工作量”考核后金额+“工作表现”考核后金额+“教学管理”考核后金额+“教学实绩”考核后金额+“教研成果”考核后金额=个人所得的绩效部分。六、有关说明
1、参与统筹考核的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教师(含幼儿园公办教师)2、以下10类人员不参与学校统筹和考核,按总校《兑现方案》有关条款兑现考核发放:
⑴长期病假的重病患者(癌症等),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⑵男59周岁以上,女54周岁以上的人员,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⑶男满56-58周岁,女满51-53周岁一般性疾病患者,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
⑷男53-55周岁,女51-53周岁的一般性疾病患者,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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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⑸退居二线的总校长、两中心校长,经上级批准在家休息的。⑹到龄退居二线的正职校长、两中心副校长,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⑺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故被免职的校长,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⑻严重伤残,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
⑼男满53周岁以下,女满49周岁以下的一般性疾病患者,经总校批准在家休息的。
⑽经总校批准休假人员。⑾借用到外校人员。
3、短期事假(婚假、产假、丧假除外)、病假人员学校按实际请假的天数扣发。
4、男满55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仍坚持教学一线,且服从学校分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违法“师德规范”现象的教师,按总校下拨的其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全额兑现发放。
5、当年退休的按退休前实际下拨金额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6、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报总校。
7、为加强考核分配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名单附后),确保全过程的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发现差错立即纠正。
8、本《细则》相关条款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若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9、本《细则》解释权归属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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