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总工会推行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发布时间:2012-06-06 20:53:25

沪总工会推行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1994年,上海市总工会建立了职工保障互助会,先后推出了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2001年向职工广泛推行。目前,四项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覆盖了全市70%以上的在职职工和96%以上的退休职工,参保职工每年保持在600余万人,切实保障了职工利益,营造一个有爱心、能放心、会安心的职工之家。为了确保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可持续实施,上海市政府及市总工会不仅每年固定补贴4000万元(其中总工会500万元),并多次出资补偿资金缺口。近年来,已累计补贴补偿近3亿元。

  上海市职保会严格贯彻非营利、为职工谋福利的宗旨,致力于工会保障事业的探索与实践,满足市场经济下职工对社会保障的新的需求。截至去年底,职保会四项互助保障计划累计给付268.18万人次,总共给付医疗保障金13.81亿元,其中仅退休职工保障计划一项已使212.58万人次的退休职工获得了8.89亿元互助保障金。

  根据老龄化趋势显现的情况,上海市职保会20014月推出了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得到退休职工的欢迎,每年参保率均达到退休职工总数的96%以上,目前有效会员已达250万人。其中,个人累计最高给付额达106946.9元,得到给付保障金额4万元以上的有125人,得到给付金额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有5500多人。

  近年来,为配合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组建工会及维权工作,上海市职保会把参保范围扩大到了所有从业人员,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上海工会互助互济的温暖。为了适应不同单位的需求,上海市职保会还将启动个性化的保障方案,为单位职工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保障。

  为方便退休职工就近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上海市职保会于20019月在全市成立了19个区、县职工互助保障服务处、130多个街道(镇)职工互助保障服务点。目前,通过社区服务点办理给付手续的职工已经占到总数的88.5%以上、累计达158.8万人次。

  19968月,上海市职保会建立了会员遭遇重大灾难互助基金,对于会员遭遇火灾、水灾、因公殉职,及特困会员、特困会员子女就读有困难等,分别给予慰问金帮困送温暖。1996年上海四川中路火灾,四十户人家遭灾,其中二十二户是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会员,职保会第二天就将每人2000元的救助款送到了遭灾会员手中。此外,上海市职保会每年发放一定数量的医疗帮困卡和对进公惠医院住院治疗的困难职工补贴,并精心组织元旦、春节期间为困难会员送帮困金、助学金等活动,为需要帮助的职工家庭送上互助互济的爱心。几年来,已累计发放医疗帮困款300万元、重大灾难救济款、春节帮困及助学帮困款近200万元

41日起,市总工会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关于开展意外伤害等五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新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已经出台。同时,停止办理原有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计划》,原已参加了该计划的,其保险期限内保险责任不变。

  据悉,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后,在互助保障期内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会员的身体永久伤残时,会员按照计划规定享有领取一定金额的互助金的权利,用于缓解会员身体伤残以及由此造成收入降低、治疗支出费用增加导致的经济困难。

  申请 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

  昨日,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凡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本会在当地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计划;未加入本会的职工,工会会员一次性缴纳10元、非工会会员缴纳15元会费后,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计划。

  有关人士强调,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的50%,并且不低于50人;不足5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

  缴费 互助费标准分三档

  据透露,互助费的标准分为三个不同档次,分别为50元、74元、100元;每名会员只能选择一个档次,且每个档次只能参加一份。为保证会员权益的公平性,对从事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高危险行业的职工,参加计划在享受领取互助金的同等权益时,交纳互助费的档次标准相应地调整为62元、93元、124元。

  有关人士称,参加计划的会员属于列出的高危险行业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在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永久伤害时,将按照实际交纳互助费与应交纳互助费的比例领取各项互助金。计划的有效期为一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并且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

  保障 期内可领取四项互助金

  据悉,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永久伤害时,可以领取四项互助金:

  一是按照不同伤残程度可以领取身体伤残互助金,如会员所受伤害程度比较严重,以180天时的治疗状况及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二是会员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根据参加计划时选择的互助费交纳档次和住院治疗的时间不同,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最高可以领取6个月的生活补助互助金;住院3天以上(不含3天)且不满一个月的,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领取不足月部分的生活补助互助金;在为期一年的互助保障期内,因同一次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需多次住院治疗的,住院时间可以累计计算,按照累计住院天数除以30天计算实际领取互助金的时间;三是根据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提供的入院、出院记录,首次住院连续治疗超过15天(含15天),按标准一次性领取一定金额的住院医疗费互助金;因伤情不稳定断续住院治疗,不累计计算住院治疗时间;四是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将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金额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沪总工会推行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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