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服务条款

发布时间:2016-11-02 15:52:47

网络营销推广服务合同

定义:

1. 服务提供商:指本合同之《网络营销推广服务订单》所指定的,提供网络营销推广服务或类似服务的供应商;

2. 推广平台:指由服务提供商所有、服务提供商提供网络营销推广服务或者类似服务的网站,网站具体网址参见本合同《网络营销推广服务订单》乙方之指定;

1、 网络营销推广服务

1.1乙方为甲方在营销平台上提供的推广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部分或全部:

1)指导甲方对于平台广告位的理解及后台操作使用说明;

2)平台发布系统功能介绍、使用及注意事项提示;

3)收集、整理客户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产品业务、目前所在行业现状分析、目前投放的平台分析、以及甲方对广告效果评估的形式等;

4)协助配合甲方确认最终上线方案;

5)为甲方在推广平台开设推广服务管理账户,并协助甲方进行账户操作、管理;

6)向甲方反馈消费数据,分析推广效果,并及时提供优化建议;

7)为甲方提供账户续费提醒,对续费额度进行分析,并协助甲方办理续费;

1.2本合同项下的推广服务期限自甲方支付本协议第2.1条约定的款项之日起,至以下情形出现之日止(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1)甲方缴纳的推广预付款已全部消费,且甲方未续费;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履行本合同有过错的。

1.3本合同用于甲方在推广平台首次开户时使用,如甲方在服务到期后选择续费,则另行签署续费订单。

2、 推广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2.1账户内费用点击扣费方式为系统根据乙方为关键词所设定的价格,自动从乙方的推广预付款中扣除一次点击费用。

2.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如下账户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户名: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990 1251 3710 802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三环支行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对推广服务管理账户的开设、消费及管理、升级、关闭等操作拥有决定权、知情权、以及与乙方共同管理和维护账户的权利,仅在甲方的书面授权下,乙方有权修改或维护甲方账户信息。甲方对其在推广平台注册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甲方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推广服务管理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

3.2甲方可以根据推广服务管理账号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推广服务管理账号,修改账号内的注册信息,注册、修改或删除关键词和推广平台信息,查询甲方注册的关键词点击量统计报告、费用统计报告。

3.3乙方制定的推广方案,应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上线发布。

3.4甲方保证其依法设立、守法经营,并已取得经营相关业务的资质。

3.5甲方保证通过乙方或服务提供商链接推广的信息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与客观情况一致;同时,需符合服务提供商相关政策,甲方同意接受服务提供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确认本合同项下推广服务的相关事宜。

3.6甲方保证其通过服务提供商链接推广的信息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3.7甲方保证其通过服务提供商链接推广的信息不含有病毒、恶意软件等。

3.8甲方在推广平台上线推广后,不得通过修改推广平台内容、设置推广平台跳转、设置恶意代码、设置病毒等任何方式展现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服务提供商推广产品政策的内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其他用户或者服务提供商推广服务其他用户的付费条目进行恶意点击。

3.9甲方须保证其注册推广的网址(简称 “url”)有效。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的服务提供商的推广系统可以不定期对客户注册的网址进行连通性测试。如果系统判断url无法打开,该url对应的推广将可能暂时下线。

3.10甲方须确保其用于推广的注册网址正确、推广平台或网页可以正常访问,推广平台内信息、推广平台服务或其它推广平台功能可以正常使用。如甲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则不影响产生的点击计费,甲方已被扣除的费用不予退还。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为一家网络营销推广服务的全案服务商,服务内容涉及互联网广告解决方 案、广告位后台操作使用指导、广告投放、数据反馈、效果评估、账户管理、日常维护及差异化服务等,乙方拥有多个网络平台的营销推广代理权和经销权;

4.2乙方已获得服务提供商的授权,在推广平台上为客户提供网络营销推广服务;

4.3乙方有权对甲方主体及资质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材料,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甲方拒绝核查或乙方有理由怀疑其主体、业务及资质的真实合法性,乙方有权终止推广服务,并不退还其尚未消费完毕的推广预付款和已产生的开户服务费和账户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且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4.4乙方收到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条支付的服务费之日,为甲方申请一个推广服务管理账号,乙方申请完毕后须及时将用户账号用户名和密码书面通知甲方。

4.5乙方有权为维护甲方推广服务管理账户的目的,在得到甲方通知后(该通知可以为邮件方式),对甲方管理账户内信息进行查阅、调整、修改、更新。

4.6甲方在营销平台上的推广信息,导致服务提供商受到第三方投诉,或使服务提供商面临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查或质询,乙方有权根据服务提供商的要求,调整甲方的推广服务方案或对甲方的推广服务下线。在该等情况下,乙方将协助甲方与服务提供商沟通,尽最大可能使甲方的推广信息可以继续上线。

4.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第1条所述的推广服务,并保证及时相应甲方的服务需求。

4.8乙方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醒甲方办理推广服务管理账号续费的相关事宜。

5、 乙方免责条款

5.1由于提供商调整服务,对甲方产生的任何影响,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服务提供商报告情况,并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与服务提供商沟通解决,但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提供商:

1)推广平台运行的不稳定;

2)对系统进行升级、更新、服务抽样测试;

3)对推广服务进行业务性调整或产品性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资质标准、认证标准、销售政策、展现机制、计费标准等)的权利,服务提供商通知甲方后,甲方可以选择继续使用调整后的业务或产品;

4)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费用的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但调整前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不受影响。

5.2对于经甲方确认的推广服务方案和推广内容,乙方不保证其一定被服务提供商收录,也无法保证排序位置。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可以提供替代服务方案。如经过调整后,甲方的关键词或推广信息无法注册或进行推广的,该关键词或推广信息被服务提供商拒绝或被下线,乙方对此情形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5.3推广服务仅对甲方推广内容进行链接,甲方的任何商业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5.4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修改或维护甲方账户信息。在该等情况下,甲方对其在推广平台注册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6、 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或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本合同及附件的有关约定承担其它相应责任。

6.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时,乙方的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甲方账号内未消费完毕的费用金额。

6.3如因甲方过错导致第三方对乙方或服务提供商提出投诉、索赔要求或行政处罚,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或服务提供商处理有关争议,乙方或服务提供商为解决该等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支付的赔偿,最终均由甲方实际承担和偿付。

7、 合同终止

7.1如甲方推广服务管理账户内的费用消费完毕或不足以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决定不再续费的,本合同终止。

7.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继续提供推广服务,本合同终止。在此情形下,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7.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推广服务,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尚未使用的推广服务费用。

7.4如因服务提供商的原因导致甲方在营销平台上的推广服务无法实现或继续,如甲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就费用结转方式及其他网络营销平台推广服务另行协商。

7.5甲方未按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6任何一方均有权以拒绝续费的为由,终止本合同。

8、 保密责任

8.1双方对因签订和/或履行本合同获得的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除双方及服务提供商以外的第三方,但依据双方书面约定、依据法律法规,或者依据司法和/或政府机关的要求进行披露的或者向各自聘请的专业顾问披露的除外;否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2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9、 不可抗力

9.1甲方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终止推广服务,在甲方或其代理商向服务提供商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后,服务提供商可以向甲方退回未消费完毕的推广预付款的余额。如非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下甲方要求终止推广服务,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本合同,但不退还任何费用。

9.2服务提供商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政府管制、政策调整、恐怖主义、黑客攻击、自然灾害、劳动条件、停电、电信部门技术调整以及病毒入侵等),有权通知甲方暂停或终止推广服务,不视为违约。服务提供商暂停推广服务的,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结束后,应当继续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服务提供商终止推广服务的,应当退还甲方未消费完毕的推广预付款的余额。

10、 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发生争议后的三十天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各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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