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用下岗、协保、退休(含内退)人员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5-07-17 10:55:42
发布时间:2015-07-17 10:55:42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原单位:
(□下岗 □协保 □内退 □退休 □ )
鉴于甲方欲聘用乙方,且乙方为下岗、协保、内退人员,其社会保险由和其建立劳务关系的单位承担。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事宜,达成以下意见: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且甲方欲聘用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就上述事宜,达成以下一致:
第一条: 协议期限
1、协议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协议期限内,如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品德操守、职前训考核不合格等),甲方可以即行解除本协议,甲方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乙方如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隐瞒疾病、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与甲方签订劳务协议的,劳务协议无效。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协议期满,劳务协议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后,可继续保留劳务协议,自动顺延至半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2、甲方可依据甲方实际经营的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公司下属各营业点),也可以将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关联企业工作,乙方有向甲方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否则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的《员工手册》、岗位责任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务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务环境和工作条件,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则,在此基础之上,甲方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