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9-09-18 08:47:36

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越来越紧迫。2008年国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以机关、事业、企业为三大主体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已成为推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然而, 08 方案的先天不足和运行不佳, 使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遇到了瓶颈。如何能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合理的对接成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一大难点,本文从文献综述的方式对现阶段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浅析,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机关 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

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

探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 必须考虑到依法履行公职的公务员、从事各种公益性事业的人员与企业职工各自不同的特点, 以便妥善处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与国家整体社会保障的关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特点如下:1.国家公务员。2006 1 月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规定: 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公务员不再局限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而将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等机关工作人员。此外, 公务员法还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保留了参照管理的形式, 即法律、法规授权的现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事业单位的情况表现为多样化。一是在工作性质上, 有的行使行政职能的, 有的从事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社会公益性科学研究, 以及文化艺术团体等; 二是管理制度上,有参照执行公务员管理, 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执行的, 有实行企业化管理的; 三是经费来源上, 有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核拨部分经费及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 四是在管理体制改革上, 有转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 有全额拨款转为差额拨款, 有差额拨款改为自收自支, 有自收自支转为企业的;五是在人员结构上,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多, 占事业单位人数的85%, 工勤人员占15%左右。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国内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尚处于试行阶段。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自身的缺陷以及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衔接,阻碍了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也制约了其自身的发展。尽管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份进行了试点,时间上已有十年之久,但从整体上看,存在的问题尚多,

(一) 参保对象有限。

从参保对象看,目前有的地区只是事业单位合同工,以及财政补贴或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覆盖面较窄;谈不上真正意义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 参保基金不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滞后以及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使得这部分人员的养老基金没有积累,存在潜在风险,即养老金缺口问题。

(三) 参保意识淡薄。

突出表现在一些单位有选择地参保,主要是一些专业性或专营性较强,经济效益好、职工整体年龄低的单位。由于担心“参保会让他人占便宜”,它们往往不愿参加养老保险,这与养老保险社会趋势极不相称。

(四) 参保“逆差”突显。

这主要指个人缴费与养老待遇脱节。无论个人缴费数额高低、时间长短,参保人员退休时计发养老待遇仍沿用原有政策,因此养老金计发不与个人缴费情况挂钩。其弊端是,在实际缴费中,部分单位出于各种原因未能按真正的实际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这样不但影响了参保人员缴费的积极性,而且不能体现个人缴费的作用,即无法真正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五) 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性。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未启动,形成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的双轨并行,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差距逐年拉大,矛盾突出,已影响到社会稳定。养老保险改革已近20 年,时至今日,国家养老保险基本靠政策规范,缺乏法律的依据。这是导致企事业单位拒保、拖欠保费的重要原因,养老保险工作推行起来难度很大。

(六)征收基数、比例不统一

基数方面,有的地方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按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执行“双基数”,有的按“单基数”征收。

三、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公正

社会保障是社会平稳有效运行的减震器和安全网。而公平公正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 改革能否体现公平公正, 不仅关系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而且更关系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国家奋斗目标的实现。经过20 世纪90 年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导致企业退休人员不满情绪日增,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与和谐。2008年国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和实施, 较好地体现了企业与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的公平性, 但由于没有将公务员纳入其中, 又造成了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的不公平。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缩小机关、事业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待遇差距, 这就需要在三类部门之间实行养老保险统一运营, 使所有退休人员均享受同等退休待遇。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最终实现三类部门之间养老保险待遇统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二)依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严重滞后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纵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均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财政大力支持。如果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障碍不排除,社会保障体制的作用就会受到很大限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无法真正推进。因此,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依法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

(三)对于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有一定推动作用

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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