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23 02:48:39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合发[2008]4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3.04

【实施日期】2008.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

(合发〔20084)

为全面形成人人关心宣传、人人支持宣传、人人参与宣传的大宣传格局,内鼓士气信心,外树良好形象,加快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现就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中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一岗双责,是指全市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既要抓好本职工作,又要抓好宣传工作,做到本职工作与宣传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使本职工作与宣传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宣传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实现合肥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宣传工作担负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大使命,担负着提高合肥知名度、扩大合肥影响力的重大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摈弃宣传工作与本职工作无关宣传工作是虚功酒香不怕巷子深等思想观念,真正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保证,作为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坚持与本职工作统筹推进,认真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实行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紧扣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工作主题,坚持把宣传工作与本职工作一起谋划、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努力做到各项工作都要一事两议、都有一事两案、都能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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