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讲话(摘要整理)

发布时间:2011-10-03 10:37:30

中央领导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讲话(摘要整理)

(一)中纪委六次全会

一、胡锦涛 强调:在2006156日举行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强调,要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之一是):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二、吴官正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围绕规范市场积极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三、何勇同志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小组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纪委六次全会)报告专门就治理不正当商业行为,惩处商业贿赂问题提出要求。商业贿赂问题,严重败坏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危害性大。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既要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又要维护经济的平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应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抓好这项工作。”

(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

一、温家宝 国务院224在京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上讲话(相关章节摘要)

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努力取得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集中力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这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商业贿赂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坚决予以治理。

(二)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要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各主管或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检查纠正不正当交易问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另一方面,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办案、依法处理,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这是这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的关键。

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药品生产审批、出口配额许可、物资采购中发生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说明商业贿赂直接涉及到政府部门,一些不法经营者与政府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行贿受贿,危害甚大。治理商业贿赂,必须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各级政府一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二要对涉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依法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三要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开展规范行政审批权试点,推广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全程监控的做法,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开制度,有效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防患于未然。四要对政府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加强教育。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要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把握政策,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对主管或监管的行业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治理的重点领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治理商业贿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政策,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四)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从长期看需要推进改革、健全制度。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要加快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要研究提出修订《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建议,加快制定《反垄断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要加强商业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实行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二、何勇 治理商业贿赂务必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务必取得实效。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适时出席会议。监察部副部长、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玉赋主持会议。

何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立即启动和推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各主管(监管)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分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要突出抓好五个环节: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本行业中的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二是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对企业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一一进行查找,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要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五是要强化督察工作,对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何勇强调,在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积极发挥各部门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包括在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把握政策,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何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要注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以及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

何勇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要明确领导责任,搞好协调配合;要深入调查研究,实施有效的工作指导;要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13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审计署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中央领导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讲话(摘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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