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营销工具“店铺红包”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16-10-19 14:28:50

淘宝网营销工具店铺红包使用说明

此规范已于2016816日进行公示通知,2016823日正式生效。

亲爱的会员:

为维护“淘宝网营销活动”正常运营秩序,保障 “淘宝网营销活动”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淘宝将新增《淘宝网营销工具“店铺红包”使用说明》。

此规范已于2016816日进行公示通知,2016823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如下:

1、新增店铺红包定义、适用范围、领取方式、红包设置等相关说明;

2、明确了店铺红包在退款方面的细则。

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淘宝网营销工具“店铺红包”使用说明》

一、定义

店铺红包是由卖家根据淘宝网官方营销活动或店铺活动自行配置,买家在其店铺交易时符合一定条件即可抵扣消费金额的营销工具。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支持店铺红包的淘宝网官方营销活动、店铺活动。

三、领取方式

根据卖家设置的形式领取。

四、使用条件

1、仅限在发行红包的店铺使用,且对全店商品通用;

2、订单金额高于红包面额或订单满一定金额可使用;

3、店铺红包只能用于抵扣商品金额,不能用于如运费、服务费等非商品金额的抵扣;

4、店铺红包可与以下工具同时使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店铺满返、店铺满减、淘金币、集分宝、支付宝现金红包等。

五、使用限制

1、单笔订单只能使用一个店铺红包;

2、单个店铺红包不可拆分使用;

3、店铺红包一经领取,不可提现、不可转赠;

4、店铺红包与以下工具不能同时使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

六、红包设置

1、设置权限:店铺主账号设置,子帐号需要主账号授权方可进行设置;

2、店铺红包面额:不同主营类目店铺红包面额不同,卖家可根据店铺所属类目自行选择面额设定;

如:女装类目面额包含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

3、设置时间、领取时间、使用时间根据具体活动的时间而定;

4、编辑规则:活动开始前,卖家可以更改店铺红包面额;活动开始后,卖家无法创建、更改、删除店铺红包。

七、退款规则

1、若使用店铺红包的订单在确认收货前发起全额退款,且退款完成时该店铺红包还在使用有效期内,则该店铺红包退还至买家账户。

退款完成时该店铺红包已失效的,则该店铺红包不退还;

部分退款时,店铺红包不退还。

2、若买家针对使用店铺红包的订单发起退款申请,现金退款额度仅以实际支付金额为限,即退还减去店铺红包分摊抵扣金额后的实际金额。

如买家一笔订单购买A商品40+B商品60元,使用店铺红包10元,实际支付90=A商品36+B商品54元。

买家发起全额退款,退还90元(若红包还在使用有效期内,退还10元店铺红包)。买家发起A商品全额退款,退还36元。买家发起B商品全额退款,退还54元。

八、价格保护

店铺红包不纳入商品参加淘宝网营销活动近30天最低拍下和成交价格的计算。

淘宝网营销工具“店铺红包”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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