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西欧修女浅析

发布时间:2015-10-22 09:26:43

中世纪西欧修女浅析

摘要:修女的出现是西欧社会宗教运动的一个特征。她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这一群体也对中世纪的西欧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试图从宗教入手,简要分析宗教对于女性的影响以及修女这一群体从产生到发展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关键词:修道女 宗教 影响

一、基督教眼中的妇女

中世纪的一位教父希罗尼穆斯说过:“女人是万恶之源”。[1](p109)这句话形象的折射出基督教对于女性的仇视态度。《旧约》教义中写到:与女人的罪恶相比,任何罪恶的行为都是微不足道的。不要看她们漂亮的外表,不要贪恋女人的容貌。女人带来的痛苦比死亡更可怕。中世纪时期的妇女不能介入公共生活。正如法学家格兰维尔所说:“无论是军队,还是在为王室服务的其他方面,她们不能、不习惯、同时也没有必要为国王效力。”有三样东西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地狱、女人的情欲和干枯的土地。[2] (p122)关于上帝创世故事的描述也显示了对女性的鄙视:上帝创造女人只是“为了帮助男人(《创世纪》2,18)”。圣徒圣保罗说过“女人应该像服从于上帝一样服从于男人,因为男人是女人的主宰”[3] (p57)13世纪的经院派神学家将传统的基督教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学说结合在一起,从科学的角度论述女人的低劣性。阿奎那认为,女人是一个不完整的男人,其完整性不仅体现在她弱小的体力上,她们精神和道德层面也远逊于男人。“女人天生比男人缺乏道德和尊严”[4] (p57)即: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应遵循这一基本法则:“男人治人,女人治于人”。综上所述,基督教社会普遍存在仇视女性的态度,那么造成这种态度的原因是什么呢?从宗教角度分析,应该归结于基督教否定和蔑视尘世生活。但我认为更应从社会经济方面加以分析其深层次原因。

众所周知,西欧进入农业社会之后,繁重的农业劳动日益需要男子的劳动,随之女性的依附性增强,社会地位日益下降,这种状况在上层建筑的宗教生活中也鲜明的表现出来:不仅对女神的崇拜锐减,对妇女的歧视也更深了。[5] (p120)《新约全书·提摩太前书》中也表现出对妇女的轻视:“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

二、修女院的产生和初步发展

通过以上论述不难发现,女性的社会地位在当时十分低下,任何想要成为“基督新娘”的妇女可以以出家修行的方式实践其宗教理想,很多无法结婚或者不愿结婚的女性进入修道院或者生活在一个女性宗教团体中。这种选择是为了生存,也有越来越多的妇女是听从其内心的召唤选择了这条道路。在当时,女性的名声在很大程度上关乎自己在社会上的声誉。在天主教教会中,妇女没有进入教会担任任何职务的权利,妇女独身才能接近上帝,因而他们必须加入特定的宗教组织。因此,修女院应运而生,四世纪二十年代帕科来乌斯在底比斯组建隐修社团时,隐修女像修士一样二十人左右为单位组成了最初的修女院。

自十二世纪末,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宗教的生活方式,致力于实现清贫、纯洁和追随基督的理想。特别是十三世纪的“修道盛期”,“修道已从一种社会边缘现象演变为主流文化的一部分”[6] (p45)在十三世纪,仅仅在德意志就出现了大约七十多个多名我会修道院,其中有的女修道院修女逾百名。此外还有大约二十个方济各会女修道院。基督教妇女可以和男子一样,脱离世俗生活,进入修道院修道,实践最纯洁的基督教教义。[7] (p110)奥古斯丁修会主教区院修士曾提到,虔诚的女性“鄙视父母的财富,拒绝接受出身显贵的男子求婚,安于清贫的生活,她们拥有的全都是靠自己双手换来的,粗茶淡饭便可使她们心满意足。”[8] (p105)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与当时社会有密切关系:丈夫对妻子没有兴趣,妻子本身又不准与陌生人有任何来往,因此对于她们来说没有比全心全意侍奉上帝更好的事了。

三、修女院的影响

修女院自产生到发展对当时的社会均产生了诸多影响。关于其社会影响应该分两个时段来阐述:以诺征服为界,征服之前,修女院在社会的很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中世纪的西欧社会尤其是在大学普遍兴起以前,修女院为妇女尤其是贵族女性提供教育。除了教育之外,中世纪的修女院也从事了部分社会慈善事业:强调慈善要给人以实际的帮助,比如给穷人提供食物、给口渴之人提供水、给陌生人提供住宿、看望病人和狱中之人、埋葬死者。

征服之后,修女院的发展进入了低谷期,其社会影响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政治方面,由于诺人的传统,妇女历来不参加政治活动,因此诺征服之后修女院院长也不能再享有以前那样的政治权利。经济方面,本尼迪克规程要求修士必须劳动,男子修道院大力开展的农业生产不仅能够使其自给自足,还能够开垦广阔的土地,成为封建主坚实的经济后盾,而修女院在这方面则无同等的价值和作用。文化方面, M. W. 汤普森指出,征服英国的诺曼贵族在建立城堡时都会同时建立一所男子修道院[9] (p63)因为它可以提供牧师,加强对人们思想和信仰的控制,加快诺曼人宗教和文化统治的进程。而修女院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参考文献:

[1]刘文明:《上帝与女性———传统基督教文化视野中的西方女性》[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3年,第109页。

[2] D. L.卡莫笛:《妇女与世界宗教》[M],徐钧尧 宋立道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22页。

[3] 张淑清:《中世纪西欧的犹太妇女》[M],北京:人民出版社,第57页。

[4] 张淑清:《中世纪西欧的犹太妇女》[M],北京:人民出版社,第57页。

[5] 王亚平:《修道院的变迁》[M],上海: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120页。

[6] 刘新成:《超越的悖论—试析西欧中世纪修道院改革运动》[J],《世界历史》,2001年第3期,第45页。

[7]田汝英:《论修女对西欧中世纪文化的贡献》[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增刊,第110页。

[8]李云芳:《西欧中世纪修女的情感世界探析》[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第105页。

[9]Sally Thompson , Women Religious : the Founding of English nunneries after the Norman Conquest , Clarendon press [M]. Oxford , 1991,p63.

中世纪西欧修女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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