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住房公积金在建房贷款保证金的申请
发布时间:2016-04-14 17:00:06
发布时间:2016-04-14 17:00:06
关于返还住房公积金在建房抵押贷款
履约保证金的申请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铜仁地区住房公积金在建房抵押贷款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铜地公积金财字〔2009〕7号)和双方《在建房合作协议》相关条款,我司“ ”项目已办理 等 户返还保证金的相关手续,其中 贷款已结清; 等 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已办理(见附表)并移交中国建设银行 支行( 户)、工行 支行( 户)转为现房抵押。以上 户在建房抵押贷款我公司已缴纳保证金共计 元整(¥ .00万元),特向贵中心申请返还缴纳的保证金,恳请领导审核批准为谢!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12月21日
返还在建房履约保证金相关责任人意见
管理部 审核意见 | 委托银行 审核意见 | 市中心审核意见 | ||
信贷管理科 审核意见 | 计划财务科 审核意见 | 中心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
(公章) | (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