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0-01-15 22:23:14
发布时间:2020-01-15 22:23:14
姓 名 | 社保编号 | 参保计划 | □甲类 □乙类 □灵活 |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省 市 区 | ||||||
转出单位名称 | |||||||
转入单位名称 | |||||||
转入地名称 | 省 市 区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首次参保地实行个人缴费时间(此项可以不填) | 年 月 | 本人首次缴费时间 | 年 月 | 本人建立个人账户时间 | 年 月 |
确认转入地社保 经办机构 | □苏州大市范围外 | ||||||
□苏州市本级(含金阊区、沧浪区、平江区、高新区) | □吴中区 | □相城区 | |||||
□吴江市 | □昆山市 | □太仓市 | □常熟市 | □张家港市 | |||
参保人员确认项目 | 是否存在区外转入: | □存在 □不存在 | 是否领失业金: | □是 □否 | |||
住房是否转出: (此项仅限苏州大市范围内转移时填写) | □转出 □不转 | ||||||
申请人意见 | |||||||
本人已了解“注意事项”中的各项说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签字: 年 月 日 | |||||||
注意事项:1、需申领失业金的参保员工,请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前办理失业金申领相关手续。
2、参保员工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请核查区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衔接情况。
3、转至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参保员工,如住房公积金需转出,请提供接收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受函。
4、参保员工如动用公积金普通账户或借用养老补充或特殊补充账户购房或摊还,请先至“中心”测算需要补足转移所需的社会保险基金。
5、社会保险关系一经转出,则不可撤销。
说明:1、本表填写一份,供参保员工流动到园区外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时填写。
2、参加工作时间:参保员工可以计算工龄或年限的起始时间。
3、首次参保地实行个人缴费时间:参保员工首次参保地或所属行业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
4、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参保员工开始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5、本人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社保机构首次为参保员工建立个人账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