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整治违法建筑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3-17 10:55:38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整治违法建筑先进单位的决定【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城管执[2009]2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09.01.13【实施日期】2009.01.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整治违法建筑先进单位的决定(沪城管执〔2009〕2号)各区县拆违办、城管执法部门:2008年,根据市政府对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要求,各区县拆违办和城管执法部门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筑、逐步解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总体目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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