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10 19:10:08

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提高村党组织书记素质,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骨干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今年初,长春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全面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经过认真研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一定三有”(即:在岗定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有关规定,努力培养一支“一好双强”(即: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抓好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的贯彻落实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上实现“两个改善”,即:年龄结构上形成以45岁以下为主体,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达到80%,文化结构上形成以高中(中专)以上为主体,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的格局;二是在机制建设上实现“四个健全”,即: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管理四项机制;三是在履职能力上实现“五个增强”,即:增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和完善支部建设的能力;四是在业绩上实现“六个提高”,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物质文明、农村精神文明、农村环境建设、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都有新提高。同时,要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打造创业型、项目型、开拓型、服务型和清廉型的“五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
    三、具体措施
    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重点是要健全和完善“四个机制”建设。
    (一)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活力
    针对目前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上存在的人心不稳、动力不足、后继乏人等问题,在强化激励保障措施上,重点要落实好以下三项措施:
    1、拓展发展空间。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按照“干好有发展前途”的要求,我市拟在村党组织书记中实行“三个五”选任计划。即:在全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聘任五名乡镇街副职领导干部,选任五名乡镇街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五名乡镇街机关公务员。要做好“三个五”选任计划的设计和实施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启动。同时,注重增强村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荣誉感,充分利用市乡两级党委、人大或政协换届的时机,推荐提名一些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人选。
    2、保证合理待遇。建立和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实行村书记绩效工资增长制度,逐年增加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报酬标准。工资增长部分由市乡财政共同承担,确保村党组织书记的工资性收入水平适当高于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收入水平。
    3、强化保障措施。在落实好村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政策的前提下,努力抓好后续管理工作。及时为继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办理养老保险手续。要关心村党组织书记的身体健康,通过协调,力争每三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二)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针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选拔范围不宽、选拔标准不高、选任方式不活、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培养选拔工作,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1、明确选任标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市对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选任标准进行重新明确:要求年龄一般要在45岁以下,学历在高中、中专以上,要有致富技能和创业项目,且年收入要在 万元以上。同时,要注重选拔发展思路清、协调方法多、带动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书记队伍,担负起富民强村的重任。
    2、拓宽选拔视野。既要注重在现任村干部、致富能人、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以及个体私营企业负责人中物色人选,也要注重在市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提前离岗干部职工中物色人选,确保好中选优。
    3、拓展选任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在村党组织书记选任上,正常换届时,拟采取“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的选任方式;在届中个别调整时,拟采取公开推荐、组织考核、党内选举、上级党委任命的方式,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结合我市各村实际,在XX年村党支部换届时,对于基础情况较好、社会比较稳定、三年换届没有任何阻力的村,坚持正常换届;对于基础情况较差、宗族势力干扰严重、各种矛盾突出、三年换届有一定难度的村,换届时间可推迟至五年。
    4、储备后备人才。参照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选任标准,注重从党员致富能手、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以及其他各业能人中物色人选。要采取“个人自荐、党员互荐、党组织推荐”以及“考试、考核”相结合的“三荐两考”的方式,积极储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同时要把“一村一名大学生”优秀学员纳入村级后备干部中进行管理。
    (三)健全教育培训机制,适应农村科学发展新要求
    针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培训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资源利用不充分的实际,要把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作为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的基础,强化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
    1鼓励学历培训。继续组织村党组织书记通过全国成人高考,参加函授学习,接受学历教育;今后40周岁以下不具备大专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全部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素质提升项目;同时要注重选送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到省、市高等院校进修,提升文化层次。
    2、组织岗位培训。注重发挥市委党校主阵地作用,同时依托市农广校、市职教中心等培训资源,对村书记开展政治理论、法律常识以及岗位工作规范等方面的经常性培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执行政策、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积极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参加省、长春市举办的域外培训活动,每年还要自行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赴外地的学习考察活动,确保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3、抓好实用技术培训。一方面组织和邀请涉农专家,采取专家讲座、巡回辅导、跟踪服务等形式,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系统性、针对性培训;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的实用技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四)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村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职责
    针对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中存在的目标不明确、党建职责不清晰、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侧重抓好监督管理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的重要保障。具体要建立以下四项制度:
    1、建立“双诺”制度。首先,要求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年初要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承办的大事实事,报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核后,通过一定方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做出工作承诺。其次,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根据村党组织书记承诺内容,组织其做好践诺履职工作,采取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会、年末召开总结会等形式,对村党组织书记践诺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承诺内容如期实现
    2、建立工作实绩考核制度。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村党组织书记的全面考核,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准确评价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要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和转任升迁的重要依据。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3、建立“三位一体”工作通报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派考核组参加的情况下,向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通报党建和其他各项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
    4、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市乡两级管理制度。各乡(镇、街)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必须事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并将选任结果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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