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腿正义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2-07-18 17:07:05

《木腿正义》读后感

读《木腿正义》一书首先是因为老师要求我们阅读有关法律的书籍,其次是被这个书名所吸引,它不像其他法律著作的书名那样刻板严肃。书名是取自于十六世纪的公案小说《假马丹行传》,“木腿”指小说中的主人公真马丹,“正义”则指小说所表现的法律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矛盾。

这本书是以案例概括为名,实际内容是关于法律与文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16篇研究法律,下编15篇讨论语言文学、宗教神话等,书中从法语文化谈到神与文学,简约但不简单,既透露着作者深厚的文学造诣,又保持了法律理性的审慎。但是,我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障碍,因为这本书的涉及面广而深,许多地方蕴含了西方文化的深刻意义,所以这本书,可以说是跳着看完的,但是一部分的阅读也是以让我学习到许多。

以其中的两篇文章为例,在《木腿正义》这篇文章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有时存在很大的缺陷,法律的“跛足”现象时有发生。本文主要通过讲述16世纪的冒名顶替案来探讨一个法理学问题,即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剑的矛盾。说实话,直到现在我还是不太理解“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这两个词的意思,但我明白,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正义,而正义又分为多个种类,“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也包括在内,只是这两者是存在冲突的。比如在这个案例中,只要保持司法公正,程序正当,如果没有出现真马丹的话,就只能获得程序正义,反之,真马丹出现,但是违背了程序正当的原则,最终获得真相大白,实体正义得以实现,可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得当,否则会引起冲突。法官不仅要熟悉程序,还要会用理智、智慧办案。

还有一例,是关于“论证过程中论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的,这里例举了“未名博士审女巫”的故事。在1686年的北美洲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撒冷村,宗教与迷信尚未分家,未名博士从天而降,与村里长老受理案件,三个女人被指控为女巫,为了证明这个指控,要对她们进行神判,即把她们绑起来沉湖,同时教堂执事高声诵读主祷文三遍,如果被告人仍未淹死,则不是女巫,许或自由,反之则判定有罪,处以死刑。未名博士在分析案情后,发现这样的推测判定不止这三种可能性,总的来说有四种可能,而长老们就忽视其中一种,这就造成论据不充分,指控不成立。虽然他们的指控毫无根据,但我们还是能从中得出一些教训,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无论我们的人生还是学术经验,都不可能完备无缺,换言之,并非任何问题、观点都可以得到充分的论证。因为有多方面的限制,比如事实掌握不完整,知识积累有限等,但不是说既然不可能任何观点都能充分论证,那么我们也不必太过细心,得过且过就行了,可是这样就造成程序的不严谨。我们要做的应当是竭尽自己的能力去分析论证,即使是再小的可能性,也要力求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只要把其他人看得比自己高明,才会少出错误。

木腿正义,看了内容才明白,原来它说的意思是,现实中,真理是存在的,只是如同木腿那样,不会一下子走来,而是艰难的,蹒跚而来,即便如此,它一定会来!

木腿正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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