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数字证书及登录流程

发布时间:2018-08-26 08:35:25

自治区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数字证书办理及登录流程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推广实施社会保险统一应用系统网上业务经办系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4]37)的精神。为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提高经办服务效率,推动全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可及,自治区决定在全区推广实施社会保险统一应用系统网上业务经办系统。先期推广实施参保单位申报业务和查询业务,参保个人的查询业务 , 今后逐步更新升级系统,最终实现各险种网上征缴功能。

自治区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社保网上经办系统)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采用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新疆CA)的数字证书作为唯一安全登录方式。数字证书具有网络真实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安全传输和数字签名等重要功能,能保证网上业务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

为方便参保单位参加网上申报,请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事业单位等尽快办理,已办理过自治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可以“一证通用”,具体办理方式可参见 “数字证书申请办法”。

一、数字证书申请办法

数字证书可在新疆CA或设在各地的受理网点办理。数字证书申领表格可在新疆CA网站(http://www.xjca.com.cn—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下载或在各地受理网点领取。 

对于已办理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字证书的用户,第一年只需携带资料前往当地社保部门核对信息,信息核对完3个工作日后登录社保网上经办系统绑定应用即可使用。第二年应用到期后,企业经办人员向新疆CA或各地的受理网点提出延期应用申请。 

对于未办理过数字证书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用户须携带资料前往当地社保部门核对信息,信息核对完5个工作日后携带资料向新疆CA或当地的受理网点申领证书并缴费,领取到证书后放可登录社保网上经办系统申报。

 

二、办理数字证书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社保部门核对信息所需携带资料

1、单位登记证注1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社保网上经办协议书》两份;

注:以上资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当地社保局。

(二)新申领数字证书所需携带资料:

1、单位登记证注1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三联;

5、《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三联;

注:以上资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新疆CA各当地受理网点。

(三) 到期更新数字证书所需携带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数字证书;

上述各材料须真实填写,所有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到新疆CA或各地的受理网点。如有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不方便携带单位公章,请预先在新疆CA官方网站(http://www.xjca.com.cn)下载《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及《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并加盖公章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发改委(新发改收费[2017]1287号)文件。为减轻用户负担,新疆CA特制定以下优惠的数字证书收费标准

四、社保网上经办系统业务操作流程

1、驱动下载(如电脑上已经下载驱动,可直接按照第2步操作进行)

首先,通过互联网进入新疆CA官网(http://www.xjca.com.cn)点击首页面右边 “驱动下载”下载数字证书客户端程序,下载完成后,须双击运行该程序,正确安装数字证书客户端程序成功后,计算机屏幕右下角任务栏及电脑桌面将出现红色“华大CSP工具”图标。(注:安装客户端程序时,数字证书不可插在计算机的USB接口上,驱动安装完成后,方可插入使用。每台电脑驱动安装一次即可,无需重复安装)将数字证书插入计算机的USB接口,双击打开电脑桌面“华大CSP工具”图标,点击“刷新证书”显示出本单位名称,表示证书可正常使用,关闭该窗口。如未显示请重新安装驱动程序或将数字证书换一个USB接口插入。

2、登录系统

打开浏览器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选择“网上办事”“社保网上经办系统”点击“申报”,弹出对话框选择本单位名称点击“确认”,输入数字证书密码“123456”。

第一次登录时须使用“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查询本单位,然后选择社保部门分配的本单位“登录账号”进行“绑定”;再次登录时无需重复绑定只需插入数字证书,选择本单位名称点击确认,输入数字证书密码“123456”,选择登录名(登录帐号)输入密码“1(一般默认)”,点击“登录”即可。登录成功后,进入“社保网上经办系统”业务申报即可。(注:绑定账号时请正确选择本单位所属的登录账号。)

五、注意事项

 

(一)“单位登记证”根据单位性质分为:

1、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

3、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

4、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本机关和团体有关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函件。

(二)《社保网上经办协议书》可登录当地社保网站下载或当地社保指定地点领取。

(三)数字证书初始密码:123456

(四)单位经办人员请妥善保管当地社保部门分配的网上经办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

(五)已有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字证书的用户,请先核对证书有效期,如已到期请先办理数字证书到期更新业务。

自治区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数字证书及登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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