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丢失的《出生医学证明》

发布时间:2018-06-28 10:20:07

如何补办丢失的《出生医学证明》

遗失、被盗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缺失需重新领取的,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由各县(市)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三)父母居民身份证;

(四)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五)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审核后补发出生证明正文、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审核后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如何补办丢失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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