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

发布时间:2020-06-24

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三篇

  所谓内部控制风险,就是指影响内部控制功效发挥和目标实现或导致内部控制失效的不确定性。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以供大家参考!

  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1

  摘要:企业运营总是处于风险环境中,对企业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是企业发展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对如何建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探讨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7-0120

  风险是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风险是自然现象,也是一个社会和经济现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不可能去完全消灭风险,而只能是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风险。一般来说,风险主要来源外部环境的变化,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企业经济行为的失败,企业需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必须进行的选择。而内部控制是通过对企业内部环境的改善来提高管理效能的过程,进而可以降低企业运用过程中的风险。

  一、实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操作路径

  1.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企业经营应是规范经营,必须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环境下进行生产经营并获取利润,如果超过了经营范围或违法经营,虽然也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但对企业可持续经营来说是不利的。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企业按照规范的方式生产经营,进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水平,为实现企业目标打下良好基础。而内部控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企业合法经营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尽早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弊端,防范各种运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2.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企业的财务信息可以反映一定期间内企业经营的效果,是获得企业利益相关人信任的重要途径。财务报告通过信息归集的手段反映和企业的过去经营状况和未来的经营发展趋势。财务信息既是国家宏观经营信息的基础数据来源,也是企业微观信息的重要载体,真实完整地体现了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的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防范舞弊信息发生的可能性,进而可以全面的反映企业的经营实绩,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客观评价。

  3.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企业经营过程也就是企业正确处理如何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之间的关系,两者总体上是趋于一致的,但也存在部分矛盾之处。企业如果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虽然提高了企业的运用效率,但内部控制制度的成本降低企业的运营效益。如果考虑到效益因素,而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够,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安全性,进而导致企业经营失败,影响了企业运营效率。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将企业内部运营的过程进行有机的结合,从而使得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其运营合力。同时,要进行严密的监督,真实的反映企业运营实绩,以此为导向,引入到企业的奖励机制的建立中,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从而促进企业经营效率的提升。

  二、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思考

  1.加强内部环境建设和监督

  内部环境的建设和监督,是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修正和总结的过程。主要是主动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中可能出现的不足,及时提出修正的意见和建议,进而确保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总体有效性。企业应加强内部预算管理,完善内部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加强预算的考核,进而发现预算差距以及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为改善企业运营流程,提高运营效率提供基础。

  2.完善控制活动

  要针对经营活动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岗位分离制度,不相容的岗位之间应进行必要的人员分离,防止因为职务重叠而导致舞弊问题的发生,减少经营中可能发生的财务和经营风险。其次,要建立健全授权审批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的经济事项的处理需要经过恰当的审批人员的审批或经过授权的审批,防止企业内部员工随意处理资产或歪曲记录。对日常的经济业务或行为要按照企业内部的职务目录要求,经过有恰当权限的人进行处理。当符合条件时,具体经办人就可以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而超过了具体的权限,就应经过层层审批,获取权限后才能进行办理。对一些较为特殊的事项,需要经过企业最高管理层的审批后才能办理。通过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的建立,可以强化权责的建立和处理,提高内部控制的监督效果,规范企业的运营过程,进而可以有效的防范企业运营风险。

  3.强化风险文化培育建设

  风险管理文化是企业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内容,通过风险文化体系的建立和培养,提议提高企业员工风险管理的意识,提高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和规范性。一是要建立起风险防控问题体系。要通过合规性文化的建立,让每个员工的工作流程始终处于规范的管理当中,克服经营中的随意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防范可能出现的内部控制风险。二是抓好警示教育。员工风险管理的思想需要从工作作风的转变入手,通过强化思想问题,树立风险无小事的意识,做到风险管理无小事,风险防范从细节入手。让员工始终处于风险防范的意识中,充分发挥员工防范风险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员工关于风险防范好的意见和建议,创造充满活力的防范机制。三是是强化风险管理人员的培养。风险防范离不开人的管理,通过对风险管理人员的培养和使用,使管理层和执行层所有环节,都能明确各自的职责及风险防范的关键点,使每个环节都不会出现管理及执行的真空。四是在全面进行执行制度无弹性的教育。使全员接受制度执行刚性的教育,真正使各业务岗位的操作人员能够识别、评估和发现潜在的风险,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让一切权利服从于制度、一切习惯让位于制度。

  参考文献:

  [1]翟新生.COS0报告与建立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框架结构的思考[J].经济经纬,2012(03).

  [2]刘伟东,陈凤杰,著.中小企业现代经营[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3]吴水澎.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与启示[J].会计研究,2010(05).

  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2

  中支公司办公室:

  根据总公司文件精神,财险部对总公司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也组织专人对总公司《****办发[2017]3号》文件进行了细致的落实,现将办公室上报总公司汇总文件中财险部应提供部分进行了整理,请查阅:

  一、评价目标与原则

  为了全面评价****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财险部2017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查找非农险部门对内控制度运行方面是否存在缺陷,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企业内部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并遵循总公司文件要求的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展开自查。

  二、财险部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内控评价的机构范围:**中心支公司财险部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的非农险业务部门或业务。

  时间范围为:2017年度公司的运行。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根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企业内部基本规范》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围绕非农险业务承保工作中的

  风险评估、业务质量进行评价。

  具体对以下重要控制活动进行评价:

  1、销售控制:主要从销售人员和机构控制、销售过程和品质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2、运营控制:承保控制、收费控制、业务单证控制、反洗钱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对非农险部门业务进行数据真实性控制和监督检查。

  四、组织领导

  财险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领导小组设在公司审计监察部,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分支公司由综合办公室的合规管理岗负责此项工作。

  五、时间安排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内部控制自查评价阶段,由财险部进行,汇总自查结果,出具评价报告,在2017年3月5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为汇总评价结果,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检查测试阶段。第三阶段为根据测试结果汇总评价出具报告阶段,在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

  五、财险部自查评价情况

  根据总公司文件精神和中支公司办公室要求,本次自查评价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中心支公司财险部在本次自查评价活动中,多次督促基层各部门,要求各分公司、营销部、保险社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对所有承保风险进行排查,本次排查涵盖了机动车险、商业性财险保险、大棚保险等非农险业务全部险种,实现了风险及内控制度排查全面覆盖。

  2、**中心支公司财险部对所属各各分公司、营销部、保险社内控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制度执行的可靠性、合理性进行的监督检查,确认各部门内控制度落实比较到位,不存在严重的执行漏洞。

  3、财险部在本次自查和评价过程中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组织是否有效,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和授权等是否合理进行了认真的筛查,分析,确认在非农险岗位上,各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完成本职工作。

  4、**中心支公司财险部对所属各各分公司、营销部、保险社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多次发通知,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利于促进各项内部控制落实到位的措施和机制。

  5、**中心支公司财险部对所属各各分公司、营销部、保险社在2017年度发生的违规行为和风险的事件及时进行

  了处理和整改,其中承保资料不全的4笔业务,已经要求承办单位补齐资料,2笔承保车辆行驶证过期的业务已经要求投保人检车并进行及时的资料更正。

  6、**中心支公司财险部对所属各各分公司、营销部、保险社进行了关于内控制度的调查,各部门一致认为我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合理,流程严谨,适宜业务健康发展,无其他整改意见。

  **中心支公司财险部

  2017.3.2

  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行)》(财会〔2012〕21号)《哈尔滨工程大学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是指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制定的、旨在对经济活动、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的管理制度、实施措施及执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形成评估意见、建议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评估工作应当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全面性原则。评估工作应当包括经济活动决策和执行全过程,涵盖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各种经济业务。

  (三)重要性原则。评估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关注重要经济活动的风险。

  (四)适应性原则。评估工作应当根据单位实际,随外部环境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 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包括对经济活动、业务活动的风险评估。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五条 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评估结果应作为完善学校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六条 审计处、监察处牵头负责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其中审计处负责经济活动的评价与监督,监察处负责业务活动的评价与监督。

  第七条 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协同工作部门涉及:财务、资产、基建、采购、组织、学生管理、本科生和研究生管理、科研、人力资源、国际交流、发展计划、信息、党政办、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业务部门。

  第八条 学校建立经济活动、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定期评估机制,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进行重估。

  第三章 评估内容

  第九条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包括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评估。

  第十条 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包括对学校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管理、财务信息编报、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科研管理、发展规划管理、招生管理、教务管理、外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评估。

  第十一条 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可以对学校整体内部控制进行评估,也可以对专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即针对学校内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类业务或者某些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

  第四章 评估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纳入牵头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评估程序

  (一)根据评估工作计划,评估牵头部门成立经济活动、业务活动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根据业务分工,分别组织实施评估。

  (二)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三)根据工作需要,在评估前7个工作日向相关单位下达通知书。

  (四)相关单位应按期报送评估资料,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现场调查、访谈等工作。必要时,评估组可以要求被评估单位进行1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并出具报告。

  (五)评估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估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风险。

  (六)评估组根据评估证据,对内部控制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七)评估牵头部门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评估情况,审核风险初步认定意见,出具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可以合并各经济活动、业务活动评估结果后出具,也可以根据评估内容分别出具。

  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包括评估工作总体情况、评估依据、评估范围、评估方法、风险认定建议、管理建议等内容。

  (八)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书面征求内部控制业务归口管理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相关单位自接到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九)评估牵头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复核、修订评估报告,提出风险认定建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其中重大风险报党委常委会审议,重要风险、一般风险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重大风险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学校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严重影响学校的事业发展。

  重要风险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风险,但仍有可能导致学校偏离控制目标,影响学校事业发展。

  一般风险是指除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

  (十)评估牵头部门根据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风险认定意见完成评估报告,向相关单位下达内控风险整改任务分解表,向财务部门抄送评估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整改台账。

  第十四条 评估牵头部门应于4个月内形成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如遇特殊情况,评估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内部控制归口管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应针对评估风险认真组织整改,在收到内控风险整改任务分解表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计划书面报送评估牵头单位,在6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整改。评估牵头单位根据整改计划定期跟踪、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2次督促后仍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实施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可聘请专业人员参加,必要时可直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估。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评估报告接收单位和个人对报告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八条 对本办法未涉及的具体评估内容等,依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20日起施行。

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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