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发布时间:2019-01-13

【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如何实现脱贫成为了各大政府部门的重要话题。下面是小编搜集的2016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脱贫攻坚实施方案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饶发〔2016〕1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攻坚战,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我县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极端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但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截止2016年6月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万人,贫困发生率8.33%,其中南河流域内的南漳、保康、谷城三县贫困人口13.8万人,占全市扶贫人口总数的51.23%,贫困发生率13.56%;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村346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4.37%;贫困村连片、脱贫任务繁重的乡镇33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33%。

  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战略举措,是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是贫困群众的最大期盼、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扶贫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发展要务、艰巨而光荣的为人民服务,带着“假如我是扶贫对象”的真情实感,强化宗旨观,端正权力观,保持关爱心,增强事业心,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率先建成“不落一人、不落一隅”的小康社会。

  二、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

  (一)指导思想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创新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襄阳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南河流域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坚决做到“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使贫困人口早日“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有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住房、基本医疗、养老有保障),力争201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精准脱贫任务,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充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作用,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政府推动社会力量支持扶贫,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

  2、统筹兼顾,两轮驱动。坚持加快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两轮驱动,把加快区域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攻坚的首要任务,把扶贫攻坚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做到加快发展与减贫致富相得益彰。

  3、强力攻坚,点面协同。把南河流域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全面集中市级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规模化、精准化投向南河流域,南漳、保康、谷城具体组织实施,实现精准脱贫任务;其他市(区)贫困村扶贫脱贫,以市(区)为单位自行完成任务。

  4、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建立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扶贫对象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六个精准”要求,提高精准脱贫实效。

  (三)工作目标

  实行“三年两步走”,到2017年除南漳、保康、谷城外的4个市(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到2018年,南漳、保康、谷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片区贫困县保康、插花贫困县南漳和谷城“摘帽”。具体路线图为:2016年,全市减贫11万人,140个贫困村脱贫;2017年,全市减贫10万人,140个贫困村脱贫,到2018年全面实现总体目标,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工作标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1、贫困人口脱贫标准:①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1项就业创业技能,参与1项增收项目,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的50%以上。②未成年贫困人口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素质,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遏制。③低保户、五保户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

  2、贫困村脱贫标准:所有农户收入水平达到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标准,全村不再有危房,实现“四通四有”(通安全稳定电、通广播电视信号、通宽带互联网、通乡村客运;有安全饮水,有致富增收产业,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及医生,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3、贫困县脱贫标准:达到省定贫困县退出标准。

  三、工作重点与主要措施

  (一)坚持瞄准贫困户贫困村,确保对象识别精准

  1.规范建档立卡。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制度,对27万贫困人口、346个贫困村建档立卡精准核查,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动态掌握基本信息,实行脱贫销号、动态管理。

  2.制定脱贫计划。找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精准制定减贫计划,提出精准扶贫专项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脱贫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做到对号入座、逐年销号。

  3.建立帮扶台账。明确扶贫进度,倒排脱贫工期,硬化帮扶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精确制导,精准脱贫。

  (二)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坚持问题导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有针对性采取结对子扶贫、差异化扶贫、造血式扶贫、市场化扶贫、固本式扶贫等措施,因对象制宜,实现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全覆盖,通过“五个一批”,增强脱贫效果。

  1、通过发展生产、增加就业脱贫一批。实行一乡一业、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办法,实现4.9万名贫困人口长期稳定脱贫、早日致富。

  2、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将居住在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方的贫困人口整体搬迁,彻底斩断劣根,快步走上富路。

  3、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参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制定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实施办法,把丧失劳动能力的2.1万户5.9万名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体系。

  4、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民政救助政策为基础,县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增加大病报销比例,解决好8426名因大病致贫、5.3万名因长期慢性病致贫和1.2万名因残疾致贫人口的贫困问题。

  5、通过教育扶贫阻断一批。实施“9+3”免费教育,切实解决1.9万名在校贫困生因贫辍学、失学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条。

  (三)坚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确保资金扶持精准

  以县级政府为主体,加大对各项扶贫资金、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强化各部门的扶贫责任,积极动员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工作,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地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集,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集,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合力,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充分彰显党的政治优势和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难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1、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步增长机制,从2016年开始,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以上配置,南漳、保康、谷城3县按25%以上确定,其他4个市(区)按15%以上增列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市、县政府强力整合各项支农强农资金,优先投向346个贫困村。

  2、全面深化“五帮”活动。进一步深化领导联乡帮、单位驻村帮、干部联户帮、区域协作帮、社会参与帮的扶贫攻坚“五帮”活动,346个贫困村全覆盖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队,三年不换。每支工作队每年帮扶资金(物资)不得少于10万元;企业每年帮扶资金(物资)投入不少于50万元。加快区域协作,高新开发区、枣阳市、襄州区对联系的6个贫困乡镇,每个乡镇每年完成帮扶资金100万以上。拓宽社会参与面,全力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攻坚工作。

  3、加快改善贫困村金融服务环境。从2016年开始,以县为单位建立面向贫困村、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担保平台,贫困村小额信用贷款规模、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规模,每年增长100%;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的5万元以内的贷款,由财政贴息,市、县各分担50%。设立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和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担保、贴息等方式,激活和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

  4、加大整合涉农资金投向扶贫工作力度。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发挥“各出一份力,共筑致富路”的聚集效应,整合所有涉农部门资金一起投向贫困村,使贫困村在较短时间内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5、加大资本资产收益扶贫投入力度。全面盘活贫困村集体资产,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等物权作价入股参与企业经营,最大限度地释放贫困村的资产潜能。建立贫困户抱团入股、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新机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改造,保护农民财产收益。按照自愿的原则,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实现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建立土地资产收益扶贫投入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秦军任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兆民,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忠,市政府副市长沈学军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襄阳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建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文新局、市旅游局、市移民局、市宗教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妇联、市政协、市供销合作社、市扶贫办、市银监局、襄阳供电公司、人行襄阳分行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襄阳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沈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扶贫办负责,并设专职副主任1名。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比照成立领导小组。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市级负领导责任,县、乡负主体责任。

  2、实行领导干部包保、示范责任制。南漳、保康、谷城3县“四大家”领导一人包保一个贫困村,确保“三年两大步”的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3、健全建强扶贫工作机构。县级扶贫办一律归口政府办,南漳、保康、谷城3县根据扶贫工作需要,配齐配强扶贫办工作力量;南河流域33个贫困乡镇一律配备扶贫专干。配备工作7月底全部到位。

  (二)加快脱贫致富内源能力建设

  1、加强扶贫村组织建设。2016年年底前,完成贫困村软弱涣散支部整顿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全部出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对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负总责。

  2、加强贫困村脱贫致富能力建设。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党校、市卫计委、市民政局、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结合“雨露计划”的实施,从2016年9月开始,对346个贫困村重点培养“三个人”(培养一名乡村医生,培养一名致富开路人,培养一名村支部后备干部)。

  (三)加强督导问责

  1、切实做到赏罚分明。制定《襄阳市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办法》(附后),明确驻村帮扶责任和激励政策,促进各界人士积极广泛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实现帮扶长期化、制度化。

  2、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扶贫资金管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市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加强督查问责。对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行路线图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保证扶贫攻坚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每年对扶贫工作开展两次以上督办。把扶贫工作纳入驻村工作队机关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四)创新宣传方式,营造精准扶贫、脱贫的浓厚氛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大力宣传中央、省、市扶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扶贫开发政策,深入开展学习文朝荣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广泛推广谷城县五山镇、保康县尧治河村、市政协办公室帮扶工作队的经验。教育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注重在精神状态上脱贫,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向贫困宣战,坚定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勇气;注重在致富能力上脱贫,培育内源增收能力,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注重在权利保障上脱贫,表达合法权利,提出合理诉求,提升扶贫攻坚效率;注重在增收渠道上脱贫,树立市场经济思维、特色发展思维,拓展增收致富门路,力争富得更快、生活得更好。

  【2016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

  为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引领汉江流域开放开发的战略引擎作用,勇当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排头兵,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襄阳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遵循“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五年、同步小康”的要求,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对全县20个省定“十三五”贫困村和2332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行精准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弘扬方志敏精神,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具体目标: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一)提前实现减贫目标。到2018年,全县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明显提高。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处于低保标准以下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精准到村到户的要求,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

  1.制定精准扶贫攻坚工作规划。要在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做好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并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统筹规划承接上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抓好本地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脱贫计划。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每个贫困村、每户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同时,将一些未列入省定“十三五”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差、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行政村确定为县(市)级贫困村,并制定脱贫计划,统筹各类扶贫资源倾斜扶持。

  (二)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力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1.深入开展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深入开展县直单位定点包扶“十三五”贫困村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单位帮扶。帮扶单位要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驻村工作队。按照帮制定实施脱贫规划、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发展扶贫产业、帮夯实基层基础“四帮”的要求,结合帮扶村实际,打好组合拳,坚持一帮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受帮扶的贫困村要积极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强脱贫致富的合力。

  2.全面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县直单位干部采取“321”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即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户。其余贫困户由所在乡镇(场)干部(职工)包干托底,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四送”活动,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同时,各地对在扶贫对象户建档立卡之后因灾、因病等原因新出现的贫困户,要纳入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并落实帮扶干部给予积极帮扶。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对扶贫。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结对扶贫工作,扎实开展扶资金、扶产业、扶就业、扶信息“四扶”活动。充分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多方发掘社会扶贫资源。

  (三)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专项扶贫工作力度。

  1.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夯实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基础。一是找准优势富民产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有利于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深入推进“一村一品”,逐步做大规模、做响品牌。二是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受益产业发展。三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扶贫攻坚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省财政每年1000万元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作用,资金使用上要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现金直补、产业保险和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对贫困户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

  2.强力推进扶贫移民搬迁,着力改变生存环境恶劣地区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环境。一是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采取“进城进园、集镇、中心村”梯度安置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统一群众思想认识,按照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移民搬迁规划。二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

  3.强力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大力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按照“整体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加大贫困村村庄整治力度。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每年新农村建设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2017年全县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4.强力推进“雨露计划”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能力。一是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加大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力度,从而达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二是创新培训方式。依托省、市、县职业院校资源,立足沿海发达省份的市场用工需求,集中在务工比较多的地区,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定单式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四)按照精准发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业扶贫工作力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1.大力实施交通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乡村客运网络连通工程,改善运输条件,完善贫困村客运网络,提高贫困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加快贫困地区及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快县乡道升级改造进度。2018年率先完成20个“十三五”省定贫困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争2020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25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2.大力实施水利扶贫。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2016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安全饮水建设任务,力争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已列入全国近期治理规划的贫困地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提高防汛应急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在贫困地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3.大力实施医疗扶贫。一是将贫困村的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和卫生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作为医疗扶贫工作重点,在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方面,倾斜扶持贫困人数较多的乡(镇)村,从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同时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4. 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支持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高校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比例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5. 大力实施文化扶贫。加强对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贫困乡村开展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在农户自愿购买接收设备的前提下,落实惠民补贴政策,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基本节目。加快贫困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宽带用户普及率,稳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

  6. 大力实施金融扶贫。一是建立金融扶贫优先工作机制。上饶银监弋阳监管办事处优先审批涉及有扶贫业务和“三农”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弋阳支行优先办理上述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各项服务功能对接;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和再贴息需求;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债、开办同业存单、大额定期存单,增加其资金来源。二是制定扶贫贷款发放指导意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向贫困村和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督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并主要投入“三农”经济项目。督促辖区保险机构开发新的保险品种,满足扶贫经济和“三农”经济发展需求。

  7.大力实施保障扶贫。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贫困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残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四、组织保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一)落实精准扶贫攻坚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精准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五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根上。对精准扶贫攻坚埋头苦干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调整。

  (二)加大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精准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持续增长力度。实行扶贫开发“省级监管、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县本级将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使扶贫开发资金增幅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贪污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精准扶贫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处理好机构改革和强化扶贫工作机构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在乡镇事业站所限额内成立扶贫工作站,配备专职扶贫工作人员。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全面落实行业扶贫的职责。落实全社会共同责任,凝心聚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县直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肩负的行业扶贫任务,制定本部门加大精准扶贫的工作计划,并纳入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细化任务、倒排工期,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强行业扶贫任务的组织实施。要多方挖掘社会扶贫资源,凝聚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实行贫困人口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动态管理。每年一季度对贫困人口脱贫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及时将稳定脱贫人口退出系统,将新增贫困人口录入系统,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各帮扶责任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落实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于8月5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县委、县政府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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