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同

发布时间:2020-05-15 18: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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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市云B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A市云B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南京C元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

A市云B示范区属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五大示范区之一,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是该示范区中的七大片区之一。为抓住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历史发展机遇,提升A市市生态体育公园片区在长株潭城市群中的区域地位,培育片区城市价值,加快片区城市建设步伐,甲乙双方就生态体育公园片区的整体开发建设,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片区概况

1.1 片区定位为一个集生态、宜居、体育、休闲、商务、旅游为一体的开发新区,共占地 亩,片区位于

1.2 片区具体红线范围与规模以政府确定的片区概念规划为准。

2 开发建设目标

2.1 目标描述

遵循片区高起点概念规划目标,坚持高质量建设片区重要工程的标准,将片区打造成为提速云B示范区城市发展步伐,提质A市市城市品质,提升长株潭城市群整体形象,辐射中南地区消费力,影响全国的生态体育休闲新区。并通过C新片区城市运营思路,高效能经营片区土地资源,实现片区土地收益最大增值回报。

2.2 开发建设内容

片区内拟将开发建设的项目:

1)按国际招标并经示范区有关部门批准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2)建设项目争取在2014年底前相继投入使用。

2.3 总投资额与建设规模

预计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总投资额约为70亿元。上述各项开发内容的具体建设规模与投资额将根据概念规划,进行科学地可行性研究分析并进行详规设计与严谨地测算之后确定。

2.4 建设时间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在政府规划部门作出的片区概念性规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国际性招标,并在此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各项开发内容的建设时间,将根据详规确定的建设规模,遵循开发目标,对片区投资运营进行最合理地统筹规划后确定。

先期开发建设二个高尔夫球场:先行启动长株高速东侧高尔夫球场拆迁,要求于

2009年10月份完成拆迁交地,并于交地后18个月内完成球场建设。于2011年底前完成两个球场的建设。

3 合作方式

3.1 合作内容

1) 乙方与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惠天然投资有限公司或国内外具有规模实力的投资公司联合成立新的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生态体育公园片区。甲、乙方同意:从该投资公司设立之日起,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该投资公司。

2)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统筹规划管理生态体育公园片区的成片投资开 发建设。

3) 甲方负责组织实施片区红线内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乙方提供相关经费。

3.2 投资返还与回报

1) 乙方投资按:【投资成本×(1+15%)】(15%为年率,资金占用期每超过1年,则按复利计算,即15%的回报计入投资成本)计算回报额。按此方式计算的投资成本和回报额以下统称为“乙方投资和回报总额”资金占用费年回报率12%,2年后没有产生投资收益的资金占用费年回报率15%。

2) 片区体育公园、高尔夫球场及其他非出让土地的经营项目,乙方享受合法的的经营与收益权限。

3) 片区全部出让土地可以由乙方或乙方另行组建成立的项目公司参与挂牌取得。

4)无论乙方是否成功摘牌,若出让土地挂牌价格高于乙方投资和回报总额,高出的差额额部分甲乙双方按5:5分成。(建议删除此款)

若出让土地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则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的溢价收益双方按如下方式分成:溢价收益在10万元/亩以内的,溢价部分示范区和投资商按照3:7进行分配;溢价收益在10万元/亩以上20万元/亩以内的,溢价部分示范区和投资商按照4:6进行分配;溢价收益在20万元/亩以上的,溢价部分示范区和投资商按照5:5进行分配。在2009年启动土地一级开发,并于2010年年底前验收合格的地块,高于土地成本价以上部分土地款(政府确定的土地合理收益部分)甲乙双方按照6:4进行分配。

5) 若乙方或乙方另行组建成立的项目公司成功摘牌,则乙方投资和回报总额从土地挂牌成交收入中直接抵扣。

6) 若其他方摘牌,甲方负责在土地挂牌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将乙方投资和回报总额以及乙方应得的溢价收益返还并支付至乙方账户的手续。

7) 如全部土地出让成交收入不足以抵扣和支付乙方投资和回报总额,则甲方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4 资金保障

4.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支付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于A市云B示范区注册成立新的投资公司时,该履约保证金中的1500万元退还乙方用于支付新公司注册费用,另外的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两个高尔夫球场及五星级酒店、会所投入使用时无息予以退还。

4.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7个工作日后,开始在甲方管辖的A市市云B示范区注册成立新的投资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

4.3 合作范围内所有建设资金由乙方及乙方的合作招商单位负责,待详规确定后,乙方根据开发进度及时足额提供资金。乙方应C新融资途径,保障资金供应能力,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融资。

4.4 甲方应尊重乙方投资,保障乙方投资回报,在实际投资过程中,若乙方实际发生的投资额与获得的回报额不能合理平衡,双方视情况另行协商签定回报补充协议。

5 优惠政策

按省市二级政府对两型社会示范区最优惠的政策办理,特别项目另议。

6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具有生态体育公园片区的独家开发权,甲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拥有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权益。

6.2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其另行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具体执行该项目的运作。

6.3 甲方负责完成将乙方提交的《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作为政府规划部门的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各项手续工作。

6.4 甲方应负责办理生态体育公园片区土地开发的各种政府批文,并保证生态体育公园片区开发项目的合法性。甲方还应积极争取除本协议第5条约定外的片区土地开发的其他各项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并负责办理本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的各项落实工作。

6.5 在片区土地开发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各项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合理确定每宗土地的征地拆迁、土地挂牌、交付土地期限。(甲、乙双方合理确定每宗土地的征地拆迁、土地挂牌、交付土地期限,并确保按期完成)

6.6 乙方应积极组织资金,履行乙方在本协中约定的各项义务,以保证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尽快建设成为一个生态、宜居、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的示范区。

6.7 甲方负责所有土地报批工作,但报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先行垫付,计入投资成本。土地报批等成本费用按照甲方书面支付通知时间,乙方确保及时到位。

6.8 如果甲方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该片区未完成的项目可另行招商。

7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违约进行补救,不论违约方是否补救,守约方都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给其产生的直接和可预见的全部损失。(改为直接损失)

8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A市市云B新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

南京C元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2009年 月 日

生态体育公园片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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