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文化产业与保持艺术精神的矛盾统一

发布时间:2011-11-10 00:30:38

2009年第5期No .5 2009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J inan University (Phil 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总第142期Sum No .142 [收稿日期] 2009-07-22 [作者简介] 胡亚敏(1954—),女,湖北当阳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文学批评和比较文学的教学和研究。发展文化产业与保持艺术精神的矛盾统一胡亚敏(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中图分类号] I 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5072(2009)05-0009-03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文学艺术活动出现了企业化运作的趋势,如畅销书的运作、影视剧的策划和热播、尤其是旅游景点上演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及其所形成的产业链等等,这些以市场为导向的文化经营方式与机制已远远超出了本雅明所描述的那种复制和批量化的生产,体现为整个生产过程和运营模式的改变,并由此带来了中国文学艺术活动的一系列根本性变化。中国文学艺术活动的这些变化首先表现为在文化市场的运作和调节下,文学艺术的商品性日益突现。与消费社会中其他商品生产模式一样,作为人类精神栖息地的文学艺术生产开始彰显其经济属性与生产特性,追求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利润和稿酬。作家、艺术家不仅仅是从事个体化创造性劳动的精神生产者,同时也可能成为文化产业链条中以追求利润和金钱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者。关注市场预测、市场引导的消费需求,在市场交换行为中获得对自身商业价值的确认,赢得更广泛的受众,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创作的主要动力。与此相关的第二个现象是文学艺术活动主体的位置发生变化。在传统的文艺创作与欣赏中,作家、艺术家居于主导地位,读者、观众往往作为被陶冶、影响、教化的对象。而在当代中国,随着文化成为一种产业,文学艺术活动的重心开始向消费者倾斜,在艺术生产过程中,艺术消费正逐渐被推置到文学艺术活动的中心,越来越发挥出其潜在的支配和操纵力量。艺术消费不仅直接进入到艺术作品的生产过程,而且成为艺术市场存在的前提和推动艺术发展的动力。作家艺术家的生产性不仅表现为他在创作中付出的时间和心血,而且消费者方面如受众的接受度、市场的可操作性、媒体参与的可能性等都成为作家艺术家创作中必须考虑的因素,并影响到艺术生产者在素材搜集、文本策划等方面的选择,其中作家艺术家对于市场的观察和对时尚的研究也成为创作的结构性因素之一。可以说,在今天,几乎没有人在从事文学艺术活动中完全不在乎受众的反应和市场的需求。对于中国文坛出现的文化与产业接近和结合的现象,人们持不同立场和态度,痛心疾首甚或大加鞭挞者有之,肯定、认同或者欢呼者有之。我认为,当今这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学艺术活动十分接近马克思所说的那种为资本创造价值的具有商品特性的艺术生产。重温马克思有关艺术与资本的关系的论述,对我们恰当地认识和把握文化产业的性质和促进当今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很有裨益。不可否认,文化产业与生俱来的商品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对艺术创作造成干扰和损害,甚至产生恶劣的影响,如目前一些文学艺术活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粗制滥造、格调低下乃至诲淫诲盗等现象,这些消极的和负面的东西都与

发展文化产业与保持艺术精神的矛盾统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