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产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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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产税费
94、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需缴纳哪些税费?
答:(1)登记费: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宗人民币80元收取,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宗人民币50元收取;(2)契税:按登记价的3%计收;
(3)房地产证贴花:按人民币5元/本收取;
(4)公告费:每宗人民币2500元(由刊登公告的报社收取,具体标准由报社制定);
95、问: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时申请人应交纳哪些税费?
答:(1)契税:按地价的3%计收(已办土地初始登记并已计收的不再收取);(2)房地产证贴花:按人民币5元/本收取;
(3)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新建成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3元/平方米收取;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减半计收;住房以外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4)公告费:每宗人民币2500元(由刊登公告的报社收取,具体标准由报社制定);
(5)登记费: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宗人民币80元收取,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宗人民币50元收取。
96、问:办理房地产二级转移登记需缴纳哪些税费?
答:(1)契税:属商品房的,除别墅、高级度假村按登记价值3%税率计征以外,其他均按1.5%计征;
(2)印花税:属商品房的,按登记价值万分之三计收。(3)《房地产证》贴花:按人民币5元/本收取;
(4)登记费: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证80元收取,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证50元收取;
(5)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新建成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3元/平方米收取;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减半计收;住房以外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
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97、问:办理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需缴纳哪些税费?
答: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税费分为七类,其计税基数、计征对象、税(费)率、征收部门如下表:>>>>>序
税(费)种计算基数号
实际销售金额全额或实际
转让
1销售营业税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的
方
差价
2
护税城市建设维
营业税
方转让
0.05%方
3印花税
实际销售金额
受让方
由登记
个人20%
个人(单位)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转让4
所得税
价的差价
方
单位15%
由税务部门征收
受让1.5
5契税
实际销售金额
方[PAR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