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公积金贷款一次性告知单- 2018

发布时间:2018-03-15 09:53:12

贷款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1、所需购房材料如下:

购买新房(从开发商手中购得)

1、购房合同原件一份(按签订日期计算多层购房合同签订三年以内,高层购房合同签订四年以内);

2、商品房首付款收据原件,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产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3、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开发商出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购买二手房(房证过户)

1、已经完成过户的房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契税完税凭证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按不动产发票打印日期计算,二年以内可申请贷款);

拆迁安置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材料见附页

二、借款人需提供材料如下:

1、借款人身份证、还款银行卡(中、农、建、工、邮储银行且须是借款人身份证开户)、户口簿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婚出具离婚证原件和原配户口迁出证明,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原件);

3、为父母、子女购买住房,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子女非同户籍,须开具户籍证明标注双方关系;

4、贷款年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大于50周岁的女性职工,须提供制式个人干部履历表;60周岁退休女职工提供(副)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部门核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及简单版各一份)如有其它贷款提供近半年还款流水;

6收款账号及开户行信息(拨款至个人账户提供个人一类卡,拨款至开发商账户需提供开发商已备案账户);

三、借款人配偶需提供材料如下:

1、借款人配偶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所购房产房主为配偶姓名,且配偶在其他系统(如铁路、电业部门)缴交公积金,须提供配偶缴交部门出具的无贷款证明

3、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及简单版各一份)。如有其它贷款提供近半年还款流水;

四、抵押人(抵押房产的房主)需提供材料如下:

1、抵押人和抵押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的原件;

2、抵押房产的房产证原件;

5、担保人需提供材料如下:

1、担保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担保年限与担保人年龄之和大于50周岁的女性职工,须提供制式个人干部履历表,60周岁退休女职工提供高(副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部门核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及简单版各一份)。如有其它贷款提供近半年还款流水;

请借款职工妥善保存该告知单,按照该告知中的内容将申请贷款的材料准备齐全并将贷款相关人员资料填写完整后申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若购房事实不存在,提供资料出现仿冒、造假现象,我中心将不再受理其贷款申请,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已获取公积金贷款业务一次性告知单,明晰贷款所需提供材料,对相关声明无其他异议。

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宅电话: 单位电话:

借款人配偶: 联系电话:

配偶单位: 单位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抵押人姓名: 联系电话:

担保人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电话:

注:1.自然人担保贷款准备材料一、二、三、五

2.房证抵押方式贷款准备材料一、二、三、四

3.期房抵押方式贷款准备材料一、二、三、四

4.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准备材料一、二、三

通辽市行政范围之外的缴存职工在通辽购房,办理异地贷款时需提供缴存地出具的《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通辽公积金贷款一次性告知单-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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