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年度评先评优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14 09: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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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建工作年度评先评优制度

为激励公司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奋发进取,充分发挥典型表率示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根据XX省贯彻<中国**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X委发20187号)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评先评优的原则

(一)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五)以精神奖励为主

(六)分级分类管理。

二、评先评优类型

评先评优分为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评先评优条件

评选对象应当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扬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模范履行党支部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先进党小组

能模范履行党小组的职责,团结和带领小组的党员出色的完成党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优秀**党员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

公司党委一般定期开展集中表扬党委集中表扬,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评先评优数量的确定

公司党委集中表扬的数量,一般根据党员、专兼职党务人员、党支部、党小组的数量、结构、分布等因素确定,表扬的个人一般不超过参评对象的15%,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对象的20%

、公司党委开展集中表扬,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表扬的实施方案或办法。

(二)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支部进行推荐。

(三)公司党委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委、人力资源、安全等部门意见。

(四)公司党委对建议表扬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扬对象。

(五)公司党委对拟表扬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六)公司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扬对象,作出表扬决定。

公司党委在公司内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获得表扬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

受到表扬的先进个人的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党建工作年度评先评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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