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

发布时间:2011-11-17 18:12:5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实现新疆农村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本“规划纲要”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国家、自治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相衔接,规划至2020年,是指导新疆未来10年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编制相关专项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纲要》所指的“农牧业现代化”即为“农业现代化”。

未来10年,是新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是新疆实现由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目标,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抉择。农业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创新求变、务实严谨的精神,积累经验,科学规划,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一、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条件

(一)发展基础更加巩固

农村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新疆农业农村发展取得辉煌成就,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奠定了农业现代化建设基础。

农业农村经济长足发展。2009年农林牧渔总产值达到1297.61亿元,比2000年增加1.66倍。农业增加值532亿元,比2000年增加1.64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5.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883元,比2000年增长1.4倍,年均增长10.21%。全区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达22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54.76亿元,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110多万人。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形成,主要农产品产能大幅提升,形成了1000万吨以上粮食、300万吨棉花、近1000万吨果品、200万吨牛奶、200万吨以上肉类的生产能力,成为全国重要的棉花、粮食、瓜果、畜产品生产基地。棉花连续16年总产、单产、商品调出量全国第一,牛肉、羊肉、牛奶总产分别居全国第5位、第2位、第6位,优质林果面积突破1600万亩,主要品种有效株数达8亿株以上。酿酒葡萄、啤酒花、枸杞、红花、制酱番茄、打瓜、红辣椒、甜菜、油葵、亚麻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在全国都占有重要地位。水产品产量连续多年居西北地区前列。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7262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7891家,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19家(国家级23家)。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订单带动农户115万户(占新疆总农户数的47%),覆盖种植面积2898万亩、牲畜饲养量401万头、禽类饲养量1237万只,带动农户年增收9.8亿元。

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逐步完善,产学研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成果转化加快,一大批技术新、覆盖面广、增收明显的适用农业技术广泛应用。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4%,牛良种率达到59%,羊良种率达到67%,猪禽良种率达到90%,林果基地良种率达到85%,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40%,为促进以粮、棉、果、畜为重点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发展区域主导产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以水利为中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水库575座(其中地方450座),总库容135.8亿立方米(其中地方103.1亿立方米),各级灌溉渠道37.2万公里,灌溉面积(地方)达6079万亩,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地方)突破1000万亩,基本形成了以防洪、灌溉、调水为重点的水利工程体系。拥有农机总动力1165万千瓦,种植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78%,位居全国前列。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绿洲森林覆盖率达到23.5%,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扶贫开发、农村抗震安居工程、牧民定居工程以及安全饮水、沼气、公路交通、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全面进步,全区农民总体生活水平达到小康并向全面小康迈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农村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稳定。

(二)资源、地缘优势明显

新疆农业资源丰富独特,优势明显。作为绿洲灌溉农业区,光热资源得天独厚,动植物品种繁多,农产品特色突出,农业发展潜力巨大。地缘优势鲜明,地处内地和周边国家两个大市场的结合部,周边与8个国家接壤,有17个对外开放一类口岸,11个二类口岸,是我国通向中西亚的重要陆路通道,发展外向型农业条件优越。资源的多样性十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构建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发展环境更加有利

“十一五”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农业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不断完善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优化农业布局,加快以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四大能力建设为重点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总体思路,主题鲜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衔接配套的支农、强农、惠农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农业综合管理机制体制不断创新。中央高度重视新时期新疆工作,制定了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揭开了新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方向目标更加明确;解放思想,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的创新精神正在兴起,全疆上下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中央举全国之力支持新疆发展,国家城乡统筹力度不断加大,支农、惠农举措逐年加强,“三农”工作成为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科技援疆的战略重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这些都必将有力推进新疆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新疆农业现代化建设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农民收入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不断拉大,而且贫困面广、群体大,区域发展不平衡;农业物质装备进程加快,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薄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四大基地建设取得突出成效,但农业产业化经营明显滞后,农产品市场开拓和加工转化能力不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营管理水平与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农村公共服务投入不足与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的新要求不相适应,思想理念、工作方法和体制机制与加快农业农村工作重点转型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必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应对挑战,推进新疆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战略选择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强化农业基地建设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建设,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产业化经营,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加快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农业内涵挖潜增效,发展节水型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构建新疆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阶段,未来10年农业现代化建设总体上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15年,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全面转型、为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的阶段。第二阶段为2016—2020年,是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全区初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阶段。主要目标任务是:加快推进农业水利化、农业机械化、农业科技化、农业市场化、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农业服务社会化、农业生态良性化,努力实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统筹城乡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1、农业水利化。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发展节水农业是新疆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2015年,农业新技术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农业灌溉面积比重达到50%左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农业用水比重降到92%以下。至2020年,基本完成规划内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农业新技术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农业灌溉面积比重达到60%左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农业用水比重降到90%以下。适应畜牧业发展,加快饲草饲料基地水利配套建设。

2、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015年,主要生产领域和生产环节实现机械化作业,畜牧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林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65%。至2020年,畜牧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林果业、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70%。

3、农业科技化。提升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环节。2015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4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主要农作物及林果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牛、羊、猪禽的良种率分别达到75%80%95%,鱼良种率达到90%;农村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农业劳动力中农技人员比重达到4%;农村实用人才人数占乡村人口的比例达到9.5%。至2020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主要农作物及林果良种覆盖率保持在100%,牛、羊、猪禽的良种率分别达到80%85%100%,鱼良种率达到95%;农村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以上;农业劳动力中农技人员比重达到8%以上;农村实用人才人数占乡村人口的比例达到10%以上。

4、农业市场化。农业市场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形式。2015年,农产品现代营销与物流模式初步形成,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内地省区建立稳定的新疆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农产品品牌名牌创建活动”取得重大突破,培育1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或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25个以上新疆著名商标或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主要农产品商品率达到70%。至2020年,农产品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新疆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长期竞争优势基本确立,一大批优质品牌名牌农产品享誉国内外市场,主要农产品商品率达到80%

5、农业产业化。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多环节多层次增值、增收,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战略选择。2015年,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达到20%以上;产业化经营组织订单带动农户达到60%;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达到45%;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100%以上。至2020年,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达到30%以上;产业化经营组织订单带动农户达到80%;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达到60%;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200%以上。

6、农业标准化。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规范化、系统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015年,标准化农田比重达到30%以上,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比重达到40%,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比重达到30%以上,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和企业(生产基地、销售商)“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产品准出制,80%的主要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2020年,标准化农田比重达到60%以上,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比重达到60%,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5%以上,全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比重达到50%。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和企业(生产基地、销售商)“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部实行产品准出制,食用农产品全部实行市场准入制。

7、农业服务社会化。建设和完善社会化农业服务体系,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实现形式。2015年,多层次、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100%的乡、85%的村建立起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与新时期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业投入保障机制、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和机制基本建立。至2020年,以乡镇农技综合服务站为依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业投入、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和机制更加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8、农业生态良性化。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目标。2015年,全区农膜、肥料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率达到60%;绿洲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基本农田比重达到70%以上。已纳入国家游牧民定居工程规划中的10.6万户游牧民全部实现定居,草原超载过牧问题初步得到缓解。至2020年,全区农膜、肥料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率达到70%;绿洲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耕地总量继续保持动态平衡,基本农田比重达到80%以上。游牧民基本定居,超载过牧的草原基本得到恢复改造。

通过加快推进“八化”,实现“三个明显提高”: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任务。2015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350万吨;棉花生产能力保持在300万吨以上;肉类生产能力达到320万吨;奶类生产能力达到450万吨;优质林果生产能力达到1200万吨以上;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50万亩。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1077亿元以上,其中林牧渔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人均农业增加值达到8730元以上;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35820元以上;土地产出率达到2400/亩以上。2020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800万吨;棉花生产能力达到350万吨以上;肉类生产能力达到400万吨;奶类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吨;优质林果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吨以上;设施农业面积达到200万亩。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1450亿元以上,其中林牧渔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人均农业增加值达到11600元以上;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60000元;土地产出率达到3000/亩以上。

——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促进农民持续大幅增收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2015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农民增收额中,工资性增收比重达到40%以上;农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9%以下;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程度提高到60%。至2020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农民增收额中,工资性增收比重达到50%以上;农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以下,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程度提高到70%

——统筹城乡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不断完善城乡统筹的产业、就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各项社会保障救助制度,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2015年,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基本确立,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到55%以下,全社会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到40%以下,新农保、新农合、农村低保等实现全覆盖;至2020年,在农村城镇化、农村工业化拉动下,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到50%以下,全社会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到35%以下,城乡统筹的各项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全面确立,新农保、新农合、农村低保等筹资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明显提高,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初步形成。

根据各地农业发展基础,实行分类指导、梯度推进、重点突破,分区域、分阶段、分层次合理规划农业现代化进程。天山北坡经济带、天山南麓部分地州市的大部分县市,到2015年率先基本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目标。其他具有一定建设条件和发展基础的县市,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到2018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目标。通过政策倾斜、特殊支持,使贫困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到2020年南疆三地州、牧区和高寒山区的县市、边境县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目标,全区农业现代化向更全面、更高层次的建设阶段迈进。

(三)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土地规模经营。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建设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重。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始终把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共赢。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项目推动。转变政府职能,为农业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激发多元化主体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活力。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立足各地实际,科学选择农业现代化建设模式,分阶段、分步骤、梯次推进。选择基础好的重点优势区域和领域,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区位优势和农产品特色优势,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开拓国内国际农产品市场,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农业国际化水平。

——坚持一手抓发展建设、一手抓团结稳定。把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前提,以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长治久安,以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农业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

(四)战略选择

——实施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战略。建立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推进科技进步为重点,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及畜禽水产规模安全养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农作物、林果单产水平及畜禽个体生产性能,推进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建立农业现代化科技支撑体系,大力开展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依靠集约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依靠农机化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并重的技术路线,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提升传统畜牧业,打造现代特色林果业,广泛运用高新节水技术,突出发展节水农业,大力推广种、养、加、销节本增效技术和农机化新技术。

——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体系,依靠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创新农业现代化建设模式。把加强龙头企业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步推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户、企业与市场的对接能力。

——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大力提升市场开拓能力,拓展农业发展空间。确立国内外中高端农产品市场定位,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着力开拓国内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出口农产品加工业,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方面的合作。——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战略。树立教育培训优先,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的理念,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创业就业体系。增强培训的开放性和针对性,大力培养创业型农民,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现代农民。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生态立区理念,以保护和改善生态、改善人居环境为主线,不断完善绿洲、荒漠、河谷、山区相互依存的森林、草原生态防护体系,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强化土地治理整合,防治农田土壤盐渍化,发展以节水、节地、节肥、节种、节药为重点的资源节约型农业。严格执行国家土地利用宏观控制政策,根据不同区域功能规划,合理配置水土资源。严禁在生态极为脆弱、水土平衡困难的地区乱开滥垦土地。对已经造成生态恶化的地方,要综合施策,加快治理,积极修复生态系统。强化农村环保工作,治理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等投放品,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三、农业现代化建设区域布局与产业结构

(一)推进优势产区建设

突出加强主体功能区建设,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区位优势,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和产业带集聚,形成宏观布局合理、局部区域相对集中、县域微观特色突出、主导产业功能明显的优势农业产业聚集区,增强产业竞争力。

——粮食安全保障区。重点发展伊犁河谷、环塔里木盆地北线、塔额盆地、昌吉东部、博州西部粮食产业区和产业带,规划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县。

——棉花产业优势区。以建设阿克苏市、石河子市纺织工业基地为轴心,着重规划建设喀什地区至阿克苏地区、巴州棉花产业带和天山北坡棉花产业带。

——特色林果产业区。加快建设环塔里木盆地优势林果主产区,稳步建设吐哈盆地、天山北坡和伊犁河谷优质特色林果产业带。

——现代畜牧业生态区。在天山北坡、伊犁河谷、塔额盆地、焉耆盆地、额尔齐斯河流域加快建设牛奶产业带;在南疆铁路沿线、天山北坡、伊犁河流域、额尔齐斯河流域、塔额盆地加快建设优质牛羊肉产业带;在伊犁州直、博州、昌吉州、巴州、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重点建设细羊毛产业带;在天山北坡、昌吉州东部、伊犁河谷、塔额盆地、焉耆盆地、库尔勒市至阿克苏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建设优质生猪产业区;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伊犁州直、博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建设优质肉禽产业区和禽蛋产业区。

——设施农业产业区。重点在吐鲁番地区、昌吉州、乌鲁木齐、塔额盆地、伊犁河谷、南疆地区培植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产业聚集区。

——区域特色农产品产业区。在天山北坡、焉耆盆地、塔额盆地、伊犁河谷、阿勒泰地区重点建设加工番茄、枸杞、酿酒葡萄、打瓜、红花、色素辣椒、食用菌、沙棘等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全疆各具特色的畜牧水产养殖示范基地,逐步形成特色优势产业区。

(二)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

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北疆主要围绕发展畜牧业优化结构,南疆主要围绕发展林果业优化结构,形成粮、经、草种植结构合理,农林牧副渔各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构建起具有区域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稳步发展粮食产业。坚持粮食生产区内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着眼保障全区粮食安全和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后备基地,积极调整粮食布局结构和品种结构,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工转化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大力扶持发展粮食主产区,加快规划建设粮食基地县,加大基地县标准化粮田建设力度,努力形成稳定的粮食生产供应能力。突出抓好小麦生产,稳步扩大小麦种植面积。调整粮食品种结构,积极发展专用粮和饲料粮生产。支持发展区域性小杂粮生产,建设绿色有机小杂粮生产基地。发展粮食现代加工业和流通业,延伸粮食产业链条,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实现粮食富民强县。全面启动伊犁河流域粮食后备产区项目规划,落实全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重大项目和扶持政策措施,增强粮食生产后劲。力争到2015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80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1350万吨左右,其中小麦播种面积保持在1500万亩,产量稳定在600万吨以上,到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到3500万亩左右,生产能力达到1800万吨,为国家提供1000万吨商品粮。

2、巩固提升棉花产业。巩固棉花产业在全国的优势主导地位,提升棉花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坚持“稳定面积、改良品种、科学种植、提高单产、节水增效、加工增值”的方针,科学合理调控棉花种植,优化棉花区域布局,大力支持发展优质高产棉区,继续抓好国家优质商品棉基地建设,突出抓好南疆、东疆和天山北坡等高产棉区优质商品棉基地建设,不断增强棉花综合生产能力。调整棉花品种结构,提高棉花质量。大力普及棉田高标准节水灌溉,推进棉花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快优质商品棉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按照国家纺织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的总体要求,依托生产基地,加快发展纺纱、织布、印染及服装加工业,大力开展棉花秸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辐射带动力大、竞争力强的棉花产业集群。加快棉花加工、仓储、流通设施升级改造。

3、做优做强特色林果业。优化布局,调优品种,推进特色林果业向优势产区集中,以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特色林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以扩展营销网络和培育林果产品品牌、创建名牌为重点,扶持组建大型加工流通企业、仓储配送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大力开展林果营销活动,增强林果市场开拓能力,带动提升贮藏保鲜和加工转化能力,形成现代林果业发展新格局。通过产业聚集,加快环塔里木盆地以香梨、红枣、核桃、杏、葡萄、巴旦木、酸梅、石榴、苹果等为主的优势林果主产区建设,推进伊犁河谷苹果、树上干杏、红提葡萄和鲜食桃、李为主的外向型特色林果基地、天山北坡和焉耆盆地以酿酒和鲜食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产业带建设,把吐哈盆地建设成为鲜食和制干葡萄、反季节葡萄和全国最大的外向型葡萄生产、加工、物流基地。在伊犁河谷、塔额盆地、阿勒泰地区培植若干个区域性的特色小浆果生产加工区。力争到2015年,优质林果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林果业收入在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主产区达到45%以上。到2020年,林果业收入在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5%以上,把新疆建成全国重要的绿色、有机林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4、做大做强现代畜牧业。围绕现代畜牧业开拓创新、传统畜牧业改造提升两大方向,加快推进畜群畜种结构合理化、牲畜品种优良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疫病防治网络化和产品营销市场化,尽快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使畜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农区和城郊畜牧业以健康养殖为重点,着力推进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围绕发展优质牛羊肉、牛奶、细羊毛、生猪、蛋禽产业,加快打造若干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现代畜牧业产业集群。继续强化畜禽良种繁育、饲草料保障、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畜牧业科技支撑、畜牧业行政执法等六大现代畜牧业体系建设。突出抓好以水利为中心的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牲畜机械化转场,加快转变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推动在农区建设1000万亩人工饲草饲料基地,在牧区建设1000万亩人工饲草饲料基地、1000万亩优质打草场。建立人工种草补偿机制,建设苜蓿产业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牲畜全年舍饲圈养,努力解决草场超载过牧问题,加快恢复草原生态,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5、做优现代设施农业。把设施农业建设成为新疆农业现代科技集成、集约化经营、运行机制创新的标志性产业。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动设施农业由传统生产方式向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由单纯建大棚生产初级产品向形成产业体系转变、由主要保障区内供给向全方位市场开拓转变,构建品牌引领、龙头企业带动、产加销相互衔接的现代设施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设施农业优势产区规划建设,在南疆主要建设深冬生产型日光温室和春秋生产型拱棚,兼顾发展春秋生产型日光温室;在东疆兼顾发展深冬生产型、春秋生产型日光温室和拱棚;北疆平原地区、伊犁河谷主要发展春秋生产型日光温室和拱棚,逆温带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发展深冬生产型日光温室。发展设施农产品加工业和贮藏保鲜业,创建一批设施农产品品牌、名牌,提升产业层次。“十二五”前三年建成一批区域集中、万亩以上规模的设施农业重点县市,推动现代设施农业产业聚集区建设。到2015年,南疆设施农业面积达到70万亩、东疆达到20万亩、北疆达到60万亩。到2020年,现代设施农业面积达到200万亩,成为全国设施农业优势产区之一。

6、做优区域性特色农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布局,加快区域特色优势资源转换,建设若干区域性的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和具有稳定购销关系的生产基地,推进发展县域经济和区域性主导产业。按照区域化、专业化发展要求,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一县一品,打造区域性支柱产业,形成特色产业优势群体,加快形成产、加、销相互衔接的高效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绿色、有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业基地,重点支持加工番茄、甜菜、甜瓜、打瓜、红花、啤酒花、枸杞、小茴香、芳香植物、沙棘等已经形成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品基地建设,提升产业层次和规模。推进中药材、双低油菜以及肉驴、土鸽、冷水鱼等具有生产和资源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开发,积极发展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和加工业。

7、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适应城乡生产、生活方式变化,充分挖掘农村自然资源和特色民俗文化,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引导休闲观光农业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展,成为繁荣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新产业。根据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农业资源和城镇功能定位,高标准规划建设休闲观光农业区,与新农村建设、“安居富民”工程、“定居兴牧”工程相结合,与新疆特色旅游主导功能区资源开发相结合,创新休闲观光农业经营模式。重点开发城镇郊区农庄、民俗文化村落、农业科技园区和农村特色旅游景区,发展集采摘、观赏、民俗为一体的“农家乐”乡村游、大漠风光游、高山湖泊和草原风情游,开发个性化、定制化、情感化及审美化的乡村体验式旅游项目,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示范区,拓展休闲观光农业形式和内容,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聚集区。推进休闲观光农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休闲观光农业的指导、服务和宣传。

8、大力培育制种和苗木花卉产业。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扶持、企业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实行引进与自繁相结合,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良种选育与推广相结合,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农作物种子和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和集散中心,支持发展区域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制种企业,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区域特色鲜明、产业竞争优势明显的农作物制种产业、种苗花卉产业发展格局。以优质、高产农作物种子繁育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和提升小麦、玉米、甜菜、棉花、西甜瓜、蔬菜、加工番茄等产业优势突出的农作物种子繁育生产基地和小杂粮种子生产基地,推动种子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延伸加工、包装、运输等配套产业,尽快建立起新疆主要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一体化产业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加速扩张苗木花卉产业规模。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适合新疆气候特点的高产、优质、抗逆、具有观赏价值的用材林、生态林、特色经济林、观赏树木及花卉新品种。在天山北坡、伊犁河谷、克拉玛依市和南疆区域中心城市,规划建设自治区级苗木花卉良种基地,扶持建设一批现代化苗木采穗圃、繁育场,发展苗木花卉设施栽培,建设一批智能化温室花卉繁育、产业化示范区。推进制种、苗木花卉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三)合理确定建设型态

围绕发展都市城郊型现代农业、绿洲平原规模经营型现代农业、沿边口岸外向型现代农业、山区戈壁生态型现代农业等型态,合理布局农业现代化建设。都市城郊农业现代化建设,集中布局在14个地州市首府所在城市和部分区域功能较强的城镇近郊,主要任务是依托城市,着力发展高效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为城市提供优质生态安全的农副产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和企业集中。绿洲平原规模经营型农业现代化建设,集中布局在绿洲内部地势比较平坦的农业区,主要任务是坚持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基地化原则,开展高标准农田、林果基地及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实行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农林牧结合,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物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沿边口岸外向型农业现代化建设,集中布局在具有口岸优势的农业区和功能辐射区,主要任务是建设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基地,建立出口农产品营销网络和体系。山区戈壁生态型农业现代化建设,集中布局在游牧民定居区和有开发条件的绿洲边缘,主要任务是坚持牧农结合,加快饲草饲料基地建设,逐步推行冬春舍饲、夏秋放牧饲养模式,有效保护、科学利用山区草原资源,发展有机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业。开发戈壁土地资源,推行无土栽培、砾石荒滩栽培、戈壁滩涂特色养殖和大芸、沙棘、枸杞、麻黄草等戈壁沙生植物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利用湖泊、水库等水域资源,建设特色生态渔业基地。

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工程

(一)农业产业化培育工程

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大力培育有市场引领、品牌支撑、产加销相衔接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贮运保鲜营销龙头企业。千方百计吸引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通过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带动,整合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在新疆组建一批集生产经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大力培育与农民增收关联度大的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以周边国际市场为主的出口导向型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以区域性优势农产品开发为重点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承接内地省区纺织、食品等产业转移,资源互补性强的轻工龙头企业。在沿路城市、区域性中心城镇和沿边口岸,重点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加工园区,形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优势。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储备,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构建营销网络,开展品牌创建,组织标准化生产、加工和储运,向国内外高端市场进军。引进龙头企业组织棉花秸秆等农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加快发展农业资源高附加值深度开发型、综合循环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新型利益分配机制,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评定工作,争取更多的企业进入国家级龙头企业行列。到2015年,全区形成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20家以上,其中上市公司5家以上,超亿元的龙头企业150家。到2020年,全区形成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10家以上,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50家以上。

(二)农产品市场开拓工程

以区内、区外、周边国家三大市场板块为战略重点,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各方支持”的思路,强化基础设施,搭建营销平台,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建设区内外衔接互动、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构建“营销网络+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流通营销模式,建立从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配送到消费一体化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形成符合新疆实际的现代农业大流通、大市场新格局。力争用35年时间,在农产品市场外销平台建设上、农产品品牌名牌创建上取得新突破,基本构建起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与现代物流模式,建立起农产品外销体系和市场流通新体系。到2020年,确保新疆农产品进入华北、华东、华南、东北市场以及中亚、西亚、东南亚、欧美等国际市场,基本确立新疆农产品在国内外的长期战略优势,带动提升区内基地建设、加工转化和科技支撑能力。

着力打造以北京、上海、广东为主的三大农产品展销平台,稳步扩大新疆特色农产品在华北、华东、华南、东北市场的销售规模,逐步在这些区域的大中城市建立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分销网络,进而辐射全国中、高端市场。

积极开拓以周边国家为主的农产品国际市场,依托口岸优势,加快扶持建设一批外向型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加快改善农产品对外贸易基础条件,建立外向型农业发展合作机制。

不断完善区内农产品市场体系,依托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立区域性农产品集散市场网络平台,使农产品由地产地销,转向大规模的区域集中购销。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流通业,扶持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升营销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肉菜等重要农产品应急储备体系,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

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名牌战略,围绕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集群优势,加快品牌资源整合、提升,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加强质量监控,规范市场运作,扩大国内、国际媒体宣传,组织开展各类展销展示活动,全方位打造新疆农产品品牌形象。

搞好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逐步建设农产品信息系统,完善农业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减免运销环节收费,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三)农村水利化促进工程

牢固树立“水利是新疆可持续发展的命脉”的观念,突出抓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和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全面推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流域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盐碱地改良、病险水闸改造、农村电气化等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水利现代化。推进常规节水、高效节水、灌区配套改造有效结合,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水技术,开发和引进各种渠道防渗抗冻胀新技术、新材料,加快实施《新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2009—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规划》、《新疆绿洲灌区盐碱地改良利用规划》等项目,合理开发南疆大型灌区机电井。每年完成农业高效节水面积300万亩以上,至2020年全区农业高效节水面积累计达到4300万亩以上。提高对水资源的控制和调节能力,改变“春旱、夏洪、秋缺、冬枯”局面,近期规划新建山区控制性水利工程29座,中远期规划新建山区控制性水利工程30座,争取经过510年的努力,在自治区每条重要的河流上建设起山区控制性水利工程及标准化堤防工程。加强气象水利建设,组织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空中水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建设规划(2011—2020年)》项目,以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三大山系空中水资源开发为重点,形成山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到2020年人工增雨(雪)作业覆盖面积达到57万平方公里。

创新水利工程建设与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水资源统一规划、配置、管理,不断完善水利化体系。推动由传统的以供水管理为主向以需水管理为基础转变,由以工程建设为主向建管并重转变,实现水资源管理转型升级。按照严格保护水资源,合理配置水资源的要求,依法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建设为平台,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载体,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化重要流域工程管理体制和末级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与管理良性运行机制,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启动水权置换试点。

(四)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加快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扩大农机装备总量,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未来510年,重点在40个县(市)建立120万亩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在60个县(市)建立1500万亩机械化残膜回收示范区;在25个县(市)建立50万亩棉花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在标准节能日光温室,装备温室卷帘机、热风炉、声波助长、空间电场、土壤消毒等设备,装备耕整地、植保、穴盘育苗及播种等栽培机械;推广林果修剪、植保、采收、清洗、包装机械化作业;配合推进40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配备全日粮饲料混合、饲料加工、自动化喂养等机械设备;建立10个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推行“产、学、研”结合,开展马铃薯、番茄、辣椒等特色农业作物种植、植保、收获机械等关键装备的研发、试验、示范推广;积极发展渔业机械化;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和基层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五)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服务基础建设,加速“三网”融合,抓好农村电信、互联网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低成本高效运营,5年内实现“网络到乡镇、信息到村组”。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不同层次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形成统一规划、集中投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三农工作”信息网络,着力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便捷、用得起的生产管理、气象灾害预警、科学技术、市场营销、政策法规等信息服务。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分别在哈密、喀什、巴州、乌鲁木齐、昌吉、伊犁、克拉玛依等地及自治区供销社系统选择一批农业龙头企业、连锁超市开展以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加快信息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组织开发、集成、组装农业种、养、加的电子信息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对接国家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农业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智能化农业生产决策、指挥管理;组织开展“3S”技术、决策支持系统(DSS)等现代科技在高效节水农业、精准农业、耕地管理、作物产量估测、动植物病虫灾害监测等领域的应用试点示范。

(六)农业良种化基础建设工程

农作物良种化重点加强新品种研究与开发,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级棉花、小麦、玉米育种家基地,抓好6个棉花、小麦、玉米原种场和25个区域性专业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改造建设30个种子加工生产线、15个救灾种子储备库,建设农作物品种综合区域试验站和三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分中心,健全区、地、县三级种子监管队伍。规划建设一批区域特色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畜禽良种化重点加快完善畜禽种源生产、良种推广、监督检测、科技支撑四大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各类资金主体的积极性,扩建一批畜禽原种场、扩繁场,新建一批新疆特有畜禽品种保种场、保护区,建立完善新疆畜禽繁育高新技术平台和畜禽质量监督检测和遗传资源动态检测体系,大力实施畜禽品种改良冷链体系建设和改良技术培训工程。林果业良种化重点强化林果业良种苗木繁育体系建设,加快优良品种引进、培育和推广,“十二五”在全区建设4万亩特色林果良种繁育基地,5万亩特色林果高标准采穗圃,90座种苗低温冷藏库,基本完成品种改良目标。水产品良种化重点建设25个特色经济鱼类良种场。

(七)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系列工程

以保护和改善生态、改善人居环境为主线,大力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构建全面覆盖的绿洲、荒漠、河谷、山区相互依存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推进农田防护林、城市绿化和防护林、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铁路公路绿色通道等建设工程,在农村、城市、工业园区及交通道路周边建设绿化美化区(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构建完善的综合防护林体系,提高绿化率;启动新疆防沙治沙工程,着力推进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一期工程、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一期工程,对绿洲内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绿洲外围防护、封沙育林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建立和巩固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沙区生态安全体系;推进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重点地区治理,大范围封山育林育草;继续推进天山、阿尔泰山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加强山区天然林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使山区天然林充分发挥改善生态、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作用;实施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工程区基础建设,进一步保护好湿地、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实施公益林管护工程,对胡杨林、荒漠灌木林、河谷林等公益林实施全面保护,促进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发挥生态功能;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完善退牧还草政策,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采取草原禁牧、休牧减畜、飞播改良等方式,建立天然草原生态修复系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合理配置草原资源,推行划区轮牧、科学放牧,适时适量适度利用天然草原,实现天然草原永续利用;不断完善补助奖励机制,大力发展人工种草。

(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

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载体和突破口。按照建设发达农业、富庶农村、良好环境的基本要求和顶层设计、市场运作的方式,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发挥社会投入主体作用,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功能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备、产业优势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科技转化领先、服务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创新、管理科学高效”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自治区主要在昌吉州、伊犁州直和喀什地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和田、阿克苏地区建设有机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和特色林果精品示范园区,在吐鲁番等地区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在喀什、阿克苏、昌吉等地建设棉花产业园区,在伊犁、喀什、塔城等地建设出口创汇农业示范园区,在哈密、吐鲁番地区及巴州建设现代农产品物流示范园区,在昌吉州、巴州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示范园区,在乌鲁木齐等地建设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在伊犁、昌吉、阿克苏、塔城、阿勒泰、喀什、巴州等地建设高效标准化畜禽规模健康养殖示范园区,在克州、喀什地区建设戈壁农业开发示范园区,在全疆不同区域建设不同类型的高标准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园区,建设城乡一体化、农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园区。整合自治区农业科研院校的研发资源,建设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各地(州、市)、县(市、区)根据实际,建设具有较大规模、较高水平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或示范基地。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规划衔接,层次上做到种养业打基础,村居改造跟进,加工物流延伸,观光旅游增效,使之成为现代技术和物质装备集聚发展的示范窗口、产业化经营带动周边农业发展的辐射带动核心、综合统筹带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先行实验区。

(九)新型农民培育工程

围绕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造就现代化农业经营主体的战略任务,以“贴近农民、方便农民”为原则,以先进的理念教育农民,以丰富的内容培训农民,以生动的教学形式吸引农民,以便捷的手段服务农民,整合各类农村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信用”的新型农民。大力发展农牧区教育事业,普及农牧区义务教育,加强农村高中教育,积极开展双语教育,加大内高班、内初班农村学生招录比例,努力提高农村学生初中升高中入学率。有效组织、普遍开展对农民的思想观念、文明道德、法律维权等基础培训。加快发展农牧区职业教育,加强县级职业学校和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大力开展农牧民生产技能培训,提升农牧民学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能力;设立“专业户和农民企业家主体培训”项目,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创业就业计划”,着力提高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创业能力,培育一批适应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后备产业大军和农民企业家,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努力形成长期稳定的农民工就业队伍。从2010年起,全区每年要确保新增30万农村劳动力实现创业或稳定转移就业,到2015年,力争全区农民劳务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10年时间内,到城镇和非农产业稳定就业的农民人数达到300万人以上。

(十)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系列工程

着眼于统筹解决农牧民安居和自我发展能力问题,实现农牧民安居与致富产业开发有机结合,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地规划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系列工程。以南疆三地州为重点,集中中央及各地对口支援和自治区生产发展、民生建设投入,突出民生优先、产业支撑,努力完成70万户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力求每户住房标准人均25平方米以上,整体符合抗震、节能要求,实现水、电、路、林、气、厨、厕、浴设施配套。创新牧区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加快牧区水利设施建设,推进饲草料基地建设和游牧民定居进程。抓紧实施《新疆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规划》,2013年前重点建设27项牧区水源骨干工程,加快水利设施配套,开发建设饲草料基地,到2015年完成10.6万户游牧民定居任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游牧民定居。

五、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支撑体系

(一)加快建设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围绕现代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坚持引进与创新并重,大力开展薄弱环节技术攻关和应用技术研究,全面加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农机装备等关键领域农业技术创新,增强成果转化能力。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规划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推动农科教、科技与经济结合,强化技术组装配套,普及常规技术,加强高新技术示范推广。采取大工程带动、重点项目支持、组织措施推动、服务网络延伸的办法,促进成熟配套技术大范围覆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干旱绿洲农业节水关键技术突破与发展,扩大以膜下灌溉技术为代表的高效节水技术应用范围。实施“种子工程”,抓好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新品种选育技术开发,以良种繁育为基础,良种良法组装配套为技术创新主要方向,不断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普及推广高效种养技术、丰产栽培技术、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推动常规农业技术全面升级。以现代生物技术为手段,努力构建新疆未来农业发展高新技术体系。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体制改革,发展多元化技术服务实体。搞活科研单位,放活科技人员,推行主要农业生产领域技术服务首席专家制度,继续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推广新技术,开展科技有偿服务,建设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办法,大力培育科技大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持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业科技普及推广水平。

(二)加快建设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着力建立中央投入扶持、自治区各级财政引导、对口支援省区项目资金注入、金融贷款支持、社会资金进入、外资合作、农民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新机制,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聚集。

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按照中央明确的固定资产投资扶持政策,免除南疆三地州、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的公益项目的配套资金,减免部分由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落实中央各类补贴政策,扩大政策性补贴受益范围。支持扩大良种补贴品种,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优势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实行良种补贴。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和资金规模,把牧业、林业、设施农业、渔业和节水、抗旱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机制。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力度,提高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切实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中央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各项投入政策。抓住中央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强化农业重大项目对接,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投入。继续稳定并完善自治区已经明确的财政支持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奶业、农村市场建设、农产品加工、科技支撑、农业产业化、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抗灾减灾等系列政策,确保各类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发挥作用。继续完善重要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和储备、运输调控补贴机制。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扩大对现代农业的投入规模,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的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耕地占用税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继续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力争到2015年,财政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支出占到当年财政预算总支出的15%以上,到2020年达到20%。设立自治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升级、培植新型产业。设立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扶持奖励地(州、市)、县(市、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加大对农业现代化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力度,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向农业现代化建设前期项目工作倾斜。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对农村金融准入政策的要求,积极引进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继续发挥好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确保2011年底全区实现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支持鼓励各类银行在县域内设立分支机构与网点,把在县或县以下设立服务“三农”机构,作为各类商业银行在自治区设立分行准入审批的重要条件。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功能作用,调整信贷结构,逐步发展“三农”领域的中长期贷款。落实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把主要开展农村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纳入支持范围。建立金融机构优进劣退机制,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纳存款的70%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并主要用于支持“三农”。加快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逐步开办农村医疗、养老保险及村干部、治保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巨灾风险应对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在巩固和扩大粮棉油作物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林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保险。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切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强化用地、用水、用电、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投资发展实体产业,鼓励城市资金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与农民建立紧密的生产联合体,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与乡村结对,加大社会帮扶力度。驻疆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5%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下乡支农制度。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外资投资新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适应发展现代农业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县级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村综合服务机构,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气象信息、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建立集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信息采集服务、就业社保于一体的村级农务员队伍,对村级农务员实施财政补助政策。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加快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的规范提升,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和部门参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强化政策扶持,实施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计划,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创新金融服务,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农用工业、饲料工业,保障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完善农业重大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强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能力,拓展农业气象服务领域。

(四)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力度,加快制定农产品生产标准,在主要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规程,实行科学、统一、规范化管理。加紧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确保我区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环节都有标可依,有规可循,提高农产品优质率,保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基地备案、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以及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动态监控和质量安全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继续强化质检机构基础建设、设备仪器更新、技术手段创新、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加快建设覆盖地州、县市、乡镇和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站点网络,突出抓好各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证,提升我区检测整体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鼓励农业生产基地和生产主体使用无公害、绿色生产新技术,大力支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产品认证,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对产地农产品上市前的农药残留检测监督。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套法规。

(五)加快建设农业防灾减灾体系

本着“预报准确,反应迅速、预案完备、队伍整齐、装备先进、网络通畅、指挥有力、实施高效、救济相随、保险衔接”的建设方向,不断完善我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重大病虫害、重大动物疫情、森林草原火灾、防洪抗旱、重大气象灾害等预报、预警与控制指挥中心建设。规划建设植物检疫隔离试种场和动物检疫隔离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省级公路动植物检疫检查站,完善县、乡级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建设。实施牧业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体系建设工程、防灾草料储备体系建设工程、生物和疫病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动物疫病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推进以防治有害生物、防范低温冻害、防御大风沙尘为主的林果业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乡镇、村组五级监测预报网络及其全覆盖的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网络。推进森林草原防火监测扑救体系和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农业防洪抗旱体系建设,合理规划、配套建设机电井,完善重点防洪应急工程体系。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构建覆盖全区县级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体系。加强乡镇气象灾害监测站建设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程建设。创新农业农村民政救助制度,完善农村保险减灾机制,实现技术防灾减灾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民政救济有效衔接,建立起灾后快速启动救济帮扶和保险核查理赔抗灾减灾机制,增强农牧民和其他农业经营实体恢复生产、生活的能力。

(六)加快建设农村人才支撑体系

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新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的方针,实施人才发展优先投入战略,加强农业创新型科技人才、农业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企业经营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利用对口援疆机制,加强大中专院校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人才结构优化。重点培养具有强大创新能力科技专家和高水平专业团队,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管理、科技、专业人才支撑。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着力加强对县以下党政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坚持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人才的用人导向。加快培养现代职业农民、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和高校毕业生下乡创业,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信贷投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和到县以下中小企业就业,在社会保障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优惠政策,坚持实施高校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和到村任职,到2012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配置,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就业提供发展平台和环境。围绕促进六大产业发展,调整高校学科设置,加强现代农业学科和专业建设。增强农业中等职业教育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大力改善条件,有针对性培训提高师资水平。

(七)加快建设农业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立法进程,完善农业法规体系。抓紧制定农业投入保障条例、农村金融保险发展条例、农业环保条例等重要法规规章。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代农业人才培育、产业结构调整补助、农业抗灾救助等立法调研,加快形成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法规体系。加强农村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全面保障各项农业法规规章的依法实施,重点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整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植物检疫执法。严格农民负担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法治进乡村”活动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掌握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营造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向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转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努力使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牧、林)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成为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

稳定和完善草场承包经营制度,结合自治区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加快建立草原生态置换新机制。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农村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实现形式。实行分类指导,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经营机制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为重点,积极推进地方国有农(牧、林)场改革。

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完善保障粮食安全和保护粮农利益的粮食购销体制,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建立粮食产销利益补偿调节机制,逐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建立促进我区棉花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国家棉花收储制度,加快建立新疆棉花期货交割库。

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乡镇机构改革,强化乡镇政府在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服务、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改善农村民生等方面的职能。

(二)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机制

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努力形成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把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我区新型工业化整体规划布局,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形成城镇集群效应。突出抓好县城建设,完善功能,增强聚集力,扩大县城辐射范围,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形成若干个区域性中心县城。充分利用和开发各地经济、文化、旅游等特色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中心城镇和中心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努力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引导农民积极建设美好家园。继续实施“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政策,健全基层农村环保机构,加强农村环保宣传,促进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的农村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深入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大力推动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以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和边境县市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加快富民安居、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加强农村路网、电网、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到2013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边远地区农牧民缺电、少电及无电问题。到2020年,基本解决农牧民使用清洁能源问题,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路目标。继续扩大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在克拉玛依市开展自治区城乡一体化试点,探索城乡一体化建设新体制新机制。在昌吉州、库尔勒市、阿克苏市建立自治区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探索建立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有效形式。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切实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民兵、妇女等组织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整顿和建设,加快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格局。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服务实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层组织积极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农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农民权益。

(四)坚持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稳定是新疆的大局,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要前提。坚持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以平安乡村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千方百计做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依法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建设。加强乡镇综治委(办)建设,配齐配强综治办专职干部,加强专职联防队伍和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排查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

(五)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摆到各级党政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力推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水平。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部门协调落实、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领导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主动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整工作思路,推动农业工作由单纯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着力帮助农业现代化建设主体做好市场、科技、金融、农资、培训、信息等方面的对接服务。提高政府部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执行力,促进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及时了解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不断解决新问题。简政放权,优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努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引导。依据本《规划纲要》,按照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体现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城乡一体进程的理念,体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紧密衔接的本质特征,制定各地区、各行业的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以农业现代化示范县、示范乡镇建设为载体,以工程项目、基地(园区)建设为平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近郊农业的先行作用和园区的带动作用,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梯度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为保证县乡做好农业产业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自治区将保障农村1100012000地形图测绘投入。

履行职能,分工协作。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州县市有关部门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规划纲要》实施当中,落实责任,主动加强配合。农口各部门重点加强对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社会化服务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重点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保障基本建设和财政支农投入,整合各类支农项目和资金,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金融机构应主动提供便捷、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国土、城乡建设部门重点抓好土地利用、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着力抓好后续服务工作。经信、交通、电力、电信等部门着眼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村人流、物流、信息流畅通。质量监督、科技部门加强有关农业生产加工和服务标准制定和实施,在组织开展技术服务、研发创新、标准化生产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工商、质检、食品等主管部门着力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对农资市场和农业投入品的综合执法,为农业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基层办重点围绕平安乡村建设,构建和谐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教育、卫生、民政、社保等部门要加快落实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其他部门都要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形成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建设项目前期与储备工作,实行“一个法人承担、一个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个小组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分工推进、上下联动、落实到位”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体系。建立区、地、县三级重大前期项目库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抓住中央加快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发展机遇,加强与国家部委、援疆省市、企业的项目前期沟通、对接、策划、储备。

科学评估,加强督导。建立实施《规划纲要》的目标管理制度和目标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实施目标管理,定期督促检查,适时进行阶段性评估。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不断探索建设农业现代化的新思路、新途径,确保《规划纲要》有效实施。

1—2 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建设(2011—2020年)

评价指标权重与目标值

二、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说明

(一)指标体系说明

1、物质装备指标:由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等2项指标组成。

2、科学技术指标:由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劳动力的农技人员比重、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等3项指标组成。

3、经济实力指标:由农业增加值、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等3项指标组成。

4、经营管理指标:主要由农产品商品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规模经营比重、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劳动力比重等5项指标组成。

5、农民生活质量指标:由农民人均纯收入、恩格尔系数、牧民定居化水平、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程度等4项指标组成。

6、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指标:由绿色农业比重、绿州森林覆盖率、农村环境治理率等3项指标组成。

(二)分项指标涵义

1、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综合反映农林牧渔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按农林牧渔各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各业产值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农林牧渔各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农林牧渔各业产值比重)。

2、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指采用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与总灌溉面积之比。计算公式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总灌溉面积)×100%

3、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指农业发展中科技进步贡献的份额,按全区统一计算方法。

4、农业劳动力的农技人员比重:指农林牧渔业的技术人员与农林牧渔业劳动力之比,体现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其中,农技人员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企业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民技术员、农业科研人员和农业教育人员。计算公式为:(农业科技人员数/农业劳动力人数)×100%

5、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反映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文化程度,可根据有关资料计算。

6、人均农业增加值:指平均每个农村人口创造的农林牧渔各业增加值之和,反映农业发展的规模水平。计算公式:农业增加值(现价)/乡村总人口。

7、农业劳动生产率(元/人):指一个农业劳动力一年所创造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公式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劳动力)。

8、土地产出率(元/亩):指单位耕地面积的产出水平。计算公式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耕地总面积)。

9、主要农产品商品率(%):指粮食、棉花、肉类、奶类、水果等新疆五大类主要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比重,体现了农业的商品化程度,可根据新疆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计算。

10、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指农产品加工转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农业产业化的水平。计算公式为:(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0%

11、规模经营比重(%):指农林牧渔业各业的规模经营比例。反映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规模经营标准为:种植业户均耕地达到100亩以上;林果户均达到50亩以上;养殖业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蛋鸡年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出栏1万只以上;渔业户均养殖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以上。

计算公式为:

种植业规模经营比例=各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播种面积之和/全区总播种面积×权数×100%

林业规模经营比例=各户达到规模种植的面积之和/全区总种植面积×权数×100%

养殖业规模经营比例=各户达到规模养殖的畜禽头数之和/全区总养殖头数×权数×100%

渔业规模经营比例=各户达到水产规模养殖的面积之和/全区水产养殖总面积×权数×100%

权数指农林牧渔业各业产值分别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

12、农民组织化程度(%):指农民参加各种农业合作社及协会的比重。计算公式为:(参加农业合作社(协会)农户数/农户总数)×100%

13、农业劳动力比重(%):指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反映就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程度。计算公式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全社会从业人员)×100%

14、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反映农民的收入水平,根据新疆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计算取得。

15、恩格尔系数:指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反映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变化。计算公式为:(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100%

16、牧民定居化水平(%):反映牧民实现定居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定居牧民的户数/牧民总户数)×100%

17、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程度(%):综合反映农村居民吃、住、行及文化娱乐方面的发展水平。计算公式为:(农民家庭电脑互连网接入率×10%(权数)+炊事使用燃气率×10%(权数)+农村道路铺装率×20%(权数)+农村砖混结构(人均25平方米以上)住宅化率×30%(权数)+自来水入户率×30%(权数))。可以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计算所得。

18、绿色农业比重(%):指绿色、有机农产品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计算公式为:(绿色、有机农产品播种面积/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00%

19、绿洲森林覆盖率(%):指绿洲森林面积占绿洲总面积的比重。计算公式为:(绿洲森林面积/绿洲总面积)×100%

20、农村环境治理率(%):由三个指标构成,即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农村污水处理率。农村环境治理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率×4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30%+农村污水处理率×30%。分指标计算公式为:

1)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率由自治区农业厅农业资源与环境监测站直接提供;(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建制镇垃圾处理率×[建制镇个数/(镇个数+乡个数+村个数)]+乡集镇垃圾处理率×[乡个数/(镇个数+乡个数+村个数)]+村垃圾处理率×[村个数/(镇个数+乡个数+村个数)];(3)农村污水处理率=建制镇污水处理率×[镇个数/(镇个数+乡个数)]+乡集镇污水处理率×[村个数/(镇个数+乡个数)]

(三)指标权重说明

1、指标权数的确定方法

第一步:参考全国统一的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的相关指标权数。实现农牧业现代化与农村全面小康是同一事物的不同体现,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印证的关系,不能割裂开来。因此,参照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的相关指标权数,保留了一些相关或相近指标的权重;同时,根据侧重点(主题指标)的不同,对权数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初步划定。

第二步:采取德尔斐法,即在广泛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农口厅局有关专家和领导、农业科研部门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对相关指标权数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修订。步骤:指标类别→指标名称→权重(%)。

2、主体指标权重的确定

1)物质装备指标:根据其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我们给予了10分的权重。

2)科学技术指标:根据其在整个指标体系中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程度,我们给予了16分的权重。

3)经济实力指标:根据其在整个指标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程度,是反映生产率的核心指标,我们给予了22分的权重。

4)经营管理指标:集中反映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与农业的发展进步,根据其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相对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程度,我们给予了14分的权重。

5)农民生活质量指标:该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程度,是我们实现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所在,我们给予了28分的权重。这也和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同指标的权重相近。

6)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指标:根据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同指标的权重,我们给予基本相近的10分权重。 

3、分项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确定了主体指标的权重后,各分项指标权重的确定遵循二个原则:

一是根据各分项指标在主体指标中的重要性与地位不同,根据专家意见确定了权重(见表1—2)。

二是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同指标的权重,基本参照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的权重。如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指标,在农村全面小康监测中给予20分的权重,在农牧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中给予了18分的权重。

(四)分项指标目标值的确定说明

1、分项指标目标值的确定方法

第一步:参考全国统一的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的相关及相近指标的目标值。

第二步:采取德尔斐法,即在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目标值。步骤:指标类别→指标名称→目标值。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由于全国统一的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的指标目标值是在2000年确定的。因此,在今天确定农牧业现代化指标目标值时,相同或相近指标的目标值取值水平将会提高。这一变动:一是符合实际;二是与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2、分项指标目标值的说明

1)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目标值≥70%。这一目标值是根据专家意见确定的。

2)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目标值≥60%。这一目标值是和自治区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紧密联系的。

3)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目标值≥60%。这一目标值是参考国内外发展状况确定的。如: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达到70%以上,内地许多省市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发展目标也基本在60%以上。

4)农业劳动力的农技人员比重:目标值≥8%。这一目标值高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近指标的目标值(4%)。

5)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目标值≥10 5。这一目标值高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近指标的目标值(9年)。

6)人均农业增加值(元):目标值≥11680。这一目标值是按照新疆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农业增加值必须保持年均6%的平均增速,推算出2020年人均农业增加值应达到的水平。

7)农业劳动生产率(元/人):目标值≥60000。这一目标值是参考内地省区的发展目标确定的。

8)土地产出率(元/亩):目标值≥3000。这一目标值是参考内地省区的发展目标确定的。

9)主要农产品商品率(%):目标值≥80%。这一目标值一是参考了内地省区的发展目标;二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10)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目标值≥200%。这一目标值是参考美国、日本等国外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确定的。

11)规模经营比重(%):目标值≥30%。这一目标值是和自治区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

12)农民组织化程度(%):目标值≥60%。这一目标值是和自治区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

13)农业劳动力比重(%):目标值≤35%。这一目标值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同指标的目标值一致(35%)。

14)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目标值≥10000。这一目标值和自治区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要求相适应;同时,高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同指标的目标值。

15)恩格尔系数:目标值≤35%。这一目标值高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同指标的目标值(40%)。

16)牧民定居化水平(%):目标值≥90%。这一目标值是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目标,是牧民摆脱贫困、步入现代化生活的必然选择。

17)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程度(%):目标值≥70%。这一目标值高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近指标的目标值。

18)绿色农业比重(%):目标值≥50%。这一目标值是和新疆具有发展绿色农业得天独厚的条件紧密联系的;同时,也明确了未来自治区农业的发展方向。

19)绿洲森林覆盖率(%):目标值≥30%。这一目标值高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相近指标的目标值(23%)。

20)农村环境治理率(%):目标值≥70%。这一目标值是和自治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既考虑了当前的现实情况,也考虑了未来的发展要求。

(五)农牧业现代化综合评价方法

1、计算每个指标的农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即实际数值达到目标值的程度

1)对于正向指标,该指标实现程度=实际值/目标值×100%

2)对于逆向指标,该指标实现程度=目标值/实际值×100%

2、计算每个指标的农牧业现代化得分

计算公式为:该指标农牧业现代化得分=该指标实现程度×权重,各个指标的得分值实行封顶计算,指标实际值大于标准值时只按标准值计算。

3、计算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

各个指标得分值的加总即为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是衡量和判断农牧业现代化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用来总体判断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水平,以及与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标准值的差距。

三、新疆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测算与评价

国内学者根据农业阶段发展的有关理论,将农牧业现代化分为准备、起步、初期、中期、基本实现等5个发展阶段,我们从新疆已越过准备阶段这一实际出发,将农牧业现代化实现进程依次划分为起步、初步、基本、高级4个阶段。这4个阶段的基本特征是:

起步阶段。农户已解决温饱问题,农业发展水平与发达省区存在很大差距,农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这一阶段的评价得分值为30—50分。

1—3 新疆农牧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及测算表

1.

初步实现阶段。物质装备水平已具有相当的水平,土地产出水平与劳动生产率较高。但农业经营管理水平还不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环境仍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这一阶段的评价得分值为50—70分。

基本实现阶段。农业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农业产业化程度比较高,劳动生产率水平提升较快,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这一阶段的评价得分值为70—90分。

高级实现阶段。农业、农村工业、农村城镇化与资源环境进入了比较协调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的评价得分值为90分以上。

我们利用所建立的农牧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对新疆2009年农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进行了测评。

测评结果:2009年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为50 2%,刚刚进入初步实现阶段(见表1—3)。

(一)综合测评结果分析

总体来看,2009年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发展在现行的评价指标体系的综合得分为50.2分,处在刚刚进入初步实现阶段,刚达到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建设(2011—2020年)战略目标的一半,发展水平较低,与农牧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和高级实现阶段相比,分别相差19.8分和39.8分。

(二)六大主体指标测评结果分析

从农牧业现代化的六大主体指标来看,物质装备指标的达标率为57.7%,科学技术指标的达标率为54.5%,经济实力指标的达标率为46.5%,经营管理指标的达标率为57.3%,农民生活质量指标的达标率为47.3%,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指标的达标率为42.7%。六大主体指标中,物质装备指标的达标率最高,而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指标和农民生活质量指标的达标率最低,两者相差15.010.4个百分点。所以,目前新疆农业经济实力水平低,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实现程度38.8%),生态环境脆弱是影响农牧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最大瓶颈因素。

1—4 农牧业现代化的六大主体指标实现程度

1.

总体评价:2009年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发展进程进入过半水平,处于刚刚步入初步实现阶段较低的发展层次。经营管理水平逐年提高,构成全面实现农牧业现代化最坚实的基础;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进程加快,成为助推全面实现农牧业现代化的新引擎;科学技术发展势头良好,对全面实现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产生积极作用;物质装备发展进程稳定,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较低(实现程度28 2%)仍是发展的一个“短腿”;经济实力水平低(实现程度46 5%),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对全面实现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生态环境脆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对推进全面实现农牧业现代化仍将产生抑制作用。

(三)各项评价指标测评结果分析

从各项评价指标来看,2009年农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在80%以上的指标有3项,分别是: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实现程度87.2%)、主要农产品商品率(实现程度84.4%)和恩格尔系数(实现程度84.2%)。这3项指标实现程度较高,占指标总数的15%

农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在60—80%的指标有6项,分别是: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实现程度66.7%)、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实现程度75.7%)、土地产出率(实现程度61.4%)、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程度63.2%)、农业劳动力比重(实现程度70.9%)和绿洲森林覆盖率(实现程度78.3%)。这6项指标占指标总数的30%

农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在30—60%的指标有7项,占指标总数的35%。分别是:人均农业增加值(实现程度52.7%)、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程度33.7%)、规模经营比重(实现程度48.2%)、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程度38.8%)、牧民定居化水平(实现程度42.9%)、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程度(实现程度53.3%)、农村环境治理率(实现程度42.5%)。其中: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和牧民定居化水平这3项指标是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占指标总数的15%

农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在30%以下的指标有4项,分别是: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实现程度28.2%)、农业劳动力的农技人员比重(实现程度18.6%)、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实现程度22.8%)和绿色农业比重(实现程度7.4%)。这4项占指标总数的20%,是今后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提高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是今后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前瞻性指标

农牧业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因此,其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也有一个逐渐调整完善的过程。有些指标,虽然目前所占比重不高,但随着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其所起的作用会日益显著,重要性会日渐增强。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设置了农村金融发展、农业保险、农业信息化等311个指标,作为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评价的前瞻性指标。

农村金融发展和农业保险指标,主要反映随着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金融服务的支持情况。因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水平提高的过程,也是农牧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提高的过程,资金的需求、投入会不断增加,其作用也会日益重要。同时,农牧业现代化建设水平提高的过程,也是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技术不断应用于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过程,是农业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农业信息化逐渐普及的过程。根据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可以逐步将这些指标引入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具备条件、基础好、发展快的地区可以参考执行,具体指标见表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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