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审美中的“性善论”从萧萧看沈从文创作审美取向

发布时间:2012-08-30 15:25:50

文学审美中的“性善论”

——从《萧萧》看沈从文创作的审美取向

内容摘要:沈从文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向来以田园作家著称。他所生长的湘西以唯美 的环境和淳朴的民风造就了他宽容善良的个性和疏朗冲淡的审美取向,这种个性也影响到了他的创作风格。由于作家本性温和宽容,其作品时常突出非理性因素对传统伦理的干预,并藉此展现人性的善良和美好。本文即以短篇小说《萧萧》为例,对沈氏作品中“善”的取向以及导致这种审美取向的非理性因素进行分析,力求从一个角度透视沈从文小说的诗化和唯美风格。

关键词:性善论 非理性干预 审美取向 创作风格 作家个性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沈从文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占据了一席之地。沈从文自己说,他崇尚一种“健康、质朴、美好又不悖逆人性的人生形式”。

假如《边城》是从正面对这种生活和环境进行描摹和渲染,那么《萧萧》则可以说是用“反面”的形式表现出相对闭塞的环境中人对本真和善良的遵循和坚守。

和一切沈从文的诗画小说一样,《萧萧》发生在美丽而僻静的湘西小城。那里的人们有着桃源居民般的思维方式。他们怡然地生活在农耕文明中,淡定从容地遵守传统秩序,对先进的文明和现实的变化抱着疑惑甚至戏謔的态度。

譬如,代表文明开化以及新生力量的“女学生”,在那里的人们看来只是可笑而不可思议的一个群体。“她们有老到二十四岁还不肯嫁人的,也有老到三十四岁居然还好意思嫁人的”。一天正事不做,“就知道唱歌打球念洋书”,在当时被社会或起码是知识阶层公认的“先进”或希望在沈从文笔下却成了被取笑的对象。

我想沈从文当然不是借此宣扬故步自封,而是试图通过描述“开化”和“本真”的矛盾来彰显他对人性善良的信念和对坚守本真保持悲悯的求索。

于是故事在这样一个安宁迟缓保守的地方,以一种充满悲剧意味的制度作为缘起而展开。

“乡下人吹唢呐接媳妇,到了十二月是成天会有的事情”,“她(萧萧)是什么也不知道就做了人家媳妇了”,“萧萧做媳妇时十二岁,有一个小丈夫,年纪还不到三岁。”

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由孤女变成童养媳,假如在问题小说或五四文学中,大抵会是祥林嫂的下场或是包身工的命运,然而事情到了萧萧这里,却有了变化.萧萧嫁过门,一切并不比先前受苦,她一天一天健康地长大起来,除了每日照顾丈夫,做些杂事以外,还可以到院中心歇凉,看天上的星同屋角的萤,爬到草料堆上唱山歌,和丈夫一家人摆龙门阵学古.可以看出来,童养媳这个说法,只是源于对传统的服膺和出于家庭考虑的一种利用.在质朴的湘西人的履行过程中,并无罪恶可言.由于对人原始的良知的信念以及对湘西乡下人质朴本真的推崇,沈从文认定童养媳决不是该被虐待的对象.一种由传统造成的理所当然在被因袭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冲淡平和的执行方式,而非伪道学或卫道士般的狰狞。

于是沈从文赋予了萧萧过门后的生活以温和诗意的色彩。

日子平静地多下去,关于萧萧的优秀品质都被展现出来,勤劳、能干、单纯,宁静和平的现实并没有摧残她的天性.一直到十三岁,她所成长起来的环境带给她的基本都是愉快的记忆。

关于萧萧这个时期的经历,沈从文拿它来与城里人“一个夏天完全消磨到软绸衣服,精美饮料以及种种好事情上面”作对比,通过萧萧一家人“因为一个夏天的劳作得了十多斤细麻,二三十担瓜”来表现属于乡人的,也属于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积极耐劳的生活态度。

这种积极而朴素的生活取向使人相信沈从文笔下的湘西的乡人们,有可能用源自良心的非理性判断来冲淡他们所遵从的传统道德体系中的俗陋与丑恶因素带来的影响。

作完这一系列铺垫之后,故事的高潮开始了。

丈夫家里二十三岁的工人花狗,一个人如其名的“不太正”的年轻,,同时拥有年轻人的美德与恶德,利用萧萧的懵懂诱她“做了坏事”对于任何一个略有常识的中国传统女子来说,这都是一件想来极恐怖的,遇上之后必要上吊抹脖以显其节烈的事。可是花狗引诱萧萧之前却还为她唱歌,这种不经意间的诗意将官能欲望的恶俗先冲淡了几分。一切顺理成章之后,萧萧也不觉得那是什么值得“以死殉之”的事,而只是一件糊涂事。

接下来人高胆小的花狗照例逃走了,身体的变化使萧萧惶惑惧怕。关于这件事情,丈夫本来是最应该愤怒也最有权依据传统道德惩罚萧萧的一个,,即使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也不为过.然而沈从文给萧萧安排的少她九岁的小丈夫,却是与她感情实在不坏且“有时候对于萧萧的怕同爱,比对于父母还深切”。传统伦理的阴暗面并没有对这个孩子造成多大的影响,天性中的童真和善良造成了他对萧萧的回护和依赖。孩子对萧萧非理性的保护使得常人看来悲惨异常的命运只给萧萧造成了一种迷蒙的,淡淡的忧愁。

少女的长期的不安使萧萧生了“步花狗后尘”沿女学生的路逃走的心思,然而这根本不同于那个时代一般意义上的对家庭的反抗。她并不明白反抗的理由,也弄不清那个被成为“自由”的目标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她只是隐隐觉得希望逃脱那个因为自己“糊涂”而犯下的过错所可能引来的惩罚。

结果她的计划被发现,身上的秘密自然也被撞破了。

“家中追究这逃走的根源,才明白这个十年后预备给小丈夫生儿子继香火的萧萧肚子已被另一个人抢先下了种。”

这照理当然又是一次对传统伦理的悖反,理性与情感,道德与良心在这样的契机下又进行了猛烈的碰撞。

在道德体系规范中,萧萧只有两条路可走:潭或发卖。若是萧萧本族中的人爱面子(这本是当时旧家庭中常有的)呢,就该把她沉潭。然而沈从文偏说:(萧萧的)伯父不读子曰,不忍把萧萧当牺牲。于是天性良知再一次战胜了人为道德,萧萧的处罚,不是必死的了。

接着在“发卖”的过程中,非理性对伦理体系的干预作用越来越显著。“事情既已说明白,大家反而释然了”。萧萧因为“一时没有适当的人家”仍住在丈夫家里,与小丈夫又是“姐弟有说有笑地过日子”。丈夫知道萧萧有了别人的孩子,却不愿意她因此“作二路亲”远嫁,萧萧自己也不愿意去。至于原本应该代表宗法权威的公婆祖父母,也只认为“莫名其妙,仿佛只是照规矩要逼到这样做,不得不做。”旧道德中的糟粕并没有在这里成为折磨他人的工具,封闭而缓慢的思维节奏使湘西农村的人们依然保有自己对事物的判断。沈从文不断表达着人性的善良与本真,用人们对制度遵循时的迷茫来证明陋俗陈规并未强大到将本善的人性泯灭殆尽。

直到故事的最终萧萧也没有被“发卖”,而是坐足十月生了一个团头大眼的儿子。全家人都喜欢那个儿子,把他们母子照顾得很好。那孩子叫萧萧丈夫为“大叔”,到萧萧圆房时已十岁,再两年也接了亲,娶了大自己六岁的媳妇。儿子接亲那天,萧萧抱着自己新生的毛毛和当年抱着丈夫一样,在屋前篱笆间看热闹。

沈从文一定是体察出了陈规中的丑陋面,然而他不是鲁迅,不善于用大棍喝醒民众共击破之。他甚至相信萧萧的故事,充满淡淡悲剧以为的故事在她的儿妇身上亦有可能重演。但我以为他更相信,属于湘西乡民的天性中的善良本真,也一定会延续,在必要的时候,无声无息地压倒对传统道德的遵从。

参考文献: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上海教育出版社)

《沈从文短篇小说选》 (人民文学出版社)

文学审美中的“性善论”从萧萧看沈从文创作审美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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