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布时间:2018-08-24 11:26:4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100733199328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编号133010000499



《事业

证书》

单位名称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负责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的编制、管理、支付和稽核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参保人员关系转移接续及依法管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征收及相关参保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其他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医疗费用异地结报和就医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的定点资格管理、服务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依法稽查各类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行为。负责筹集和管理医疗困难救助资金。承担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审核清算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子女统筹、保健干部、劳模、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改制事业单位人员和各类托管(移交)人员等医疗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区、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799

法定代表人

徐玮

开办资金

144.7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6

144.78

网上名称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从业人数

16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1、我单位201710月迁入新住所,按《实施细则》规定于20171227日办理了变更住所登记。

2、我单位201712月任免了单位行政负责人,按《实施细则》规定于20171227日办理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3、我单位20171231日调整开办资金,按《实施细则》规定于2018319日办理了变更开办资金登记。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年初分解下达的主要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今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工作有序开展

1、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医保经办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我局的实施方案。重新梳理医保经办事项目录,从减材料、优流程、减时限、完善网上办理程序的环节上入手,确保医保经办事项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网上办理数量。

2、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改革工作要求,对服务大厅进行改造,杭州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及市民之家医保窗口都实现“一窗受理”全覆盖,切实提升了服务效率。

3、积极落实数据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员办理业务。

4、推进医疗保险移动支付工作,符合续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在支付宝上缴费。

5、提高群众慢性病保障水平,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

(二)积极推进三区医保一体化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三区医保一体化。成立专门的政策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逐项梳理三区与主城区的政策经办差异,评估三区一体化风险,提交信息系统改造需求,确保一体化工作平稳接轨、有序运行。

(三)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根据人力社保部及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在线备案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

(四)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2、推进按病种付费制度改革。

(五)实施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共济

为进一步拓展个人账户功能,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自20173月起扩大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并实行家庭近亲属之间的共济。

(六)加强两定机构的监管力度

1、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本级926家两定机构检查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2、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力度,规范两定机构的服务行为。

4、启动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和各城区医保办、卫计委、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工作。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一)提高参保率

截至12月底,全市各险种参保人员共计954.43万人(不含参加省级医保人数),比去年末增加56.9万人,参保率达98.83%

(二)窗口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发证、换证累计59.28万人次,规定病种、单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累计办理1.46万人次,特药、特治、转外备案共计6.37万人次,住外人员登记、撤销等各类登记备案累计4.63万人次。

二是医保关系转入7.55万人次,医保关系转出6.87万人次,办理医疗账户一次性支付0.74万人次。

三是共结算门诊医疗费报销业务29.35万人次,住院及规定病种医疗费报销业务4.67万人次,医疗困难救助114万人次。

(三)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

截至12月底,共受理12345交办件2740,普通来信174件,均已办结,参保人员对服务态度的满意率达100%

三、存在问题

(一)医保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二)基金和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需进一步加强。

(三)经办服务的能力和效率需不断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巩固医保参保扩面任务

在巩固现有参保率的基础上,将继续强化责任意识,重点抓好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扩面工作,挖掘更多扩面空间,确保全年参保扩面任务顺利完成。

(二)推进大病保险市级统筹

根据省、市有关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2018年要完成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行统一保障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大病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在现有支付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和扩大支付制度改革的覆盖面,有效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一是进一步规范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二是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促进医疗机构强化医务人员管理;三是继续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核规则,完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和实时监管,全面推进事前提醒、事中结算、事后审核、全程监管的医保智能监管体系;四是针对目前医保违规现象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继续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计检查,提高监管效果。

(五)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一是做好新《办法》及《细则》的实施工作,调整和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各级经办机构的办事流程和口径,确保三区一体化的无缝对接,将市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各经办窗口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作风效能;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简化流程、方便办事群众;四是大力推行服务标准化建设,结合社会保险方面的国标、行标的实施;五是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完善短信、APP、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建设;六是加强医保内控管理,规范医保业务经办操作,指导区、县(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

情况

120177月,被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20712月,被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32017年度被评为省人力社保系统在党的十九大期间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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