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责任书机关

发布时间:2019-02-09 19:37:37

一岗双责责任书机关

【篇一:一岗双责责任书1

****2012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更好地为推进****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县局党组研究,制定201*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书。

责任内容

(一)协助正职领导干部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深入基层和分管科室调查研究,组织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和制定防范措施及办法。

(三)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干扰和障碍。

(四)对分管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报告。

(五)经常对分管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先,警钟长鸣。

(六)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七)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分管科室工作人员,防止

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监督检查

要经常对分管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召开科室干部座谈会,听取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了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找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党员干部谈话,了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等。

责任考核

县局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考核,由分局党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分局党组制定。

责任追究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局党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副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二、追究责任的形式: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一)诫勉提示,包括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通过党内通报的形式进行批评。

(三)组织处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调离、责令责任者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四)纪律处分,根据有关党纪政纪条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给予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县委、政府和州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

和法规、制度贯彻不力,不能结合本单位和分管科室实际,及时专题研究、布置安排,制定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二)没有对分管科室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监督,对不廉洁行为没有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没有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分管科室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没有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致使分管科室内发生问题较多;协调配合查处大案要案不力,没有及时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致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影响;没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因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对直接分管科室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问题上,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执行不力,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致使分管科室干部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六)直接分管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科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七)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八)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

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十)对配偶、子女、分管科室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自古以来不管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职领导:

******

【篇二:一岗双责责任书】

xx镇安全文化创建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村委员会和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镇人民政府、村委员会和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 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 镇党委书记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它副书记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镇人大主席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六条 镇长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

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七条 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全镇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 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各位副镇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镇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九条 镇政府各企事业单位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政府和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篇三:翠屏区宗场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翠屏区宗场乡人民政府

机关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二〇一一年度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提高宗场乡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确保我乡社会安全和谐,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根据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分工情况,乡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邓香海: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凌生伦:负责民政(包括敬老院)、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及联系村安全生产工作。

超:负责机关内部安全工作(含机关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及联系村安全生产工作。

周伟光:负责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及联系村安全生产工作。

燕:分管大安全,具体负责危化品、森林防火、消防、防汛、水利、农电等安全生产工作及联系村安全生产工作。

谭国新:负责计划生育、计生服务中心、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农村建房等安全生产工作。

凌晓红:协助吴燕抓好森林防火、防汛、水利、农电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关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机关部门中干协助分管领导抓好职能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抓好本职工作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联系村分组情况抓好联系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传达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2、指导、协助所联系村、社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3、开展所负责部门、行业和所联系村、社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4、协助、配合安办做好所负责部门、行业和所联系村、社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

5、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分管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协助联系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

四、工作目标

1、营造全员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局面;

2、所负责的部门、行业和所联系的村、社区安全形势

运行良好;

3、所负责的部门、行业和所联系的村、社区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所负责的部门、行业和所联系的村、社区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五、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100分制,党政班子成员按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进行考核,与分管部门、系统和联系村、社区考核相结合。

1、政府部门、行业系统的考核分四部分记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20分),安全生产运行态势良好(10分),不发生安全事故(10分),达到事故死亡人数指标零(10分)。

2、联系村、社区的考核按所联系村、社区考核情况记分:所联系考核为一、二、三等的,分

别记504030分;考核在三等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不记分。

3、未联系村和联系片的,以所负责的部门、行业考核为准。

六、奖惩办法

参照区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实行责任金管理办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按800/年的标准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金;部门正职中干按600/年的标准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金;部门副职中干按400/年的标准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金;一般机关干部按200/年的标准缴纳安全生产责任

金。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经发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按职务均上调一个档次缴纳责任金。粱建、邓香海、吴艳因已向区安监局缴纳了安全生产责任金,不再重复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金。

安全生产责任金由个人缴纳,不得用部门经费代缴。 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95分及以上为一等奖,返还三倍(含本金,下同)责任金; 90分(含90分)—95分为二等奖,返还二倍责任金;80分(含80分)—90分为三等奖;返还一倍责任金, 80分以下扣全部责任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优创先资格。

安全生产责任金的奖励以当年乡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被区政府考核的情况作为主要依据,凡在年度考核时被扣分的条块直接扣5分,如果因此影响乡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当年全部责任金。单项安全生产工作受区委、区政府表扬的,按责任金缴纳情况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

翠屏区宗场乡人民政府

长:责任人:

二〇一一年 日二〇一一年

一岗双责责任书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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