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野下高校廉政建设再思考

发布时间:2019-08-21 06:14:57

法律视野下高校廉政建设再思考

作者:商世能 晁金典

来源:《中国市场》2012年第18

        [摘 要]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牢笼是治理高校腐败的根本路径,为此,应构建权利制约权力、权力制约权力的法律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关键词]腐败;利益;权力;法律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8-0103-02

        

        1 高校腐败的特点

        高校不仅是经济的航空母舰”,而且还是利益的集中营”,成为各利益相关者逐利的对象。象牙塔还是蛀牙塔清水衙门还是油水衙门 种种舆论折射出,高校已成为反腐领域又一公众关注的焦点。以北京海淀区高校为例,1998—2008,该区高校职务犯罪案件高达46,涉案达55,占该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85%2010—20116,该区职务犯罪案件高达6件,涉案达11,占该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7件,涉案达12人的90%。再如武汉高校,2005—2008,该区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就高达97件,涉案105,分别占同期立案总数的10.7%10.3%,涉及处级以上干部42人。还有,杭州高校,20051—20089,仅杭州下沙高教园区14所高校中就有9所发案,共查处13个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名高校干部落马,其中厅级干部2,处级干部7人。高校腐败呈现两个鲜明特点。

        1.1 涉案面广、级别高,数额巨大

        高校职务犯罪涉及基建、财务、招生、文凭发放、采购、后勤、学术造假等方面,犯罪官员级别之高、数额之大、牵涉面之广,令人触目惊心!较典型个案有: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钱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300万元;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某,贪污学费811.5万元,挪用公款440万元,收受贿赂人民币214万元、美元2万元、港币4万元;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某被控受贿160多万元;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某受贿人民币134.9万元、美元1.6万元,该校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龙某受贿66万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某受贿68.5万元;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某受贿360余万元;原广东湛江师范学院院长郭某受贿60万元等。

法律视野下高校廉政建设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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