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8-06-29 15:07:27

停工通知书

汉正街工业园三号、四号厂房装修施工单位及人员

你们装修的房屋是我们包工包料 承包施工的,建设方老板王兆花、王春红欠我们贰佰壹拾陆万捌仟元(¥:216.8万元)工程款,多次好言相求仍不履行付款责任,使我们投入建房的大量高息借款不能偿还,施工人员的大量“血汗钱无法支付,我们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将我们用“血汗钱”和高利贷承建的房屋进行封存,停止你们的装修活动,等王兆花、王春红向我们付完应付工程款后再启动装修。因此,特通知你们从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开始,退出施工现场。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汉正街工业园三号、四号厂房施工队负责人

吴俊红 吴四年

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催收工程款通知书

佳益服饰有限公司王兆花先生:

我们承建你们公司的汉正街工业园三号、四号厂房工程,今年五月份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但下欠工程款贰佰壹拾陆万捌仟元(¥:216.8万元)至今在我们每次好意相求情况下仍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致使我们投入建房的大量高息借款不能偿还,施工人员的大量“血汗钱”无法支付,我们现在处于极端困难境地,不得不采取极端措施催收工程款。特通知你们:限定在元月一日上午十时前主动向我们支付壹佰贰拾万元整,下欠部分工程款按20%标准记息,打欠条。否则,请你们从元月一日开始自觉停止三号、四号厂房装修活动,解决付款问题后再开工。如果你们执意继续施工,我们将采取相应措施坚决停工,停工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你负责。

特此通知。

汉正街工业园三号、四号厂房施工队负责人

吴俊红 吴四年

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停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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