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6 07:56:20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根据《定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以及我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领导机构

组长:王 峰

副组长:张 科 许吉星

成员:赵艳芳 王翠杰 王连清 吴欣荣 杨秀举 李凤霞

﹑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在考核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以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为基本原则,重实际,重贡献,看质量,看效益。

﹑实施对象

在编教师

分配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70%)。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视情况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有关文件办理)。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

1、农村教师补贴

根据教育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我校为二类地区,补助标准为每月每人60元。

农村教师补贴按月发放。

2、班主任津贴

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根据学段和学生人数设班主任津贴,班额在15人及以下的,班主任津贴30元;16——44人的,班主任津贴按每生2元计算;45人以上的,班主任津贴100元。足额发放到教师。

3、支教教师补贴

按教育局文件规定,支教教师期满,未调回原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支教教师补贴,但仍可享受当地农村教师补贴,于2009年1月开始执行。

4、校长岗位津贴

除农村教师补贴外,同时享受岗位津贴每人每月70元。

5、中层干部津贴,由校园据其履行职责考核的实际情况,由校园落实相应的待遇。

6、考勤:(全学期共50分)

旷工一天扣4分,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以及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扣0.5分;半小时以上的,扣1分;一个工作日请事假一小时以上的,扣1分。

7、教师工作量:(共25分)依据教师任教学科、周课时数及分管工作、节假日加班等项目由学校考核小组打分确定。

8、教育教学过程:(共25分)由学校考核小组依据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师专业发展等项目考核打分确定考核结果。

9、教学成绩奖:依据学期末县调研测试教学成绩对成绩优异学科及进步幅度较大学科予以奖励。(所设奖金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提取。

10、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奖以及其他奖(所需资金由中心按教育局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5%提取,中心除享受农村教统一发放)。

(1)、作课奖(只发一等奖)

乡级、县级、市级公开课依次为20、30、40元,同年级每学期只评1名。

(2)、论文奖(只发一等奖)

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依次为10、20、25、30元。(只限于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每学期获多项多篇只奖最高的一篇并与课题相关)

(3)、教师指导奖

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为10、20、25元,省级及以上30元。(只限于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活动中获奖)

(4)、单科优胜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必考学科)

一至五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奖第一名,奖金为50元。

(5)、教研立项

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奖金分别为20、50、100、150元。(未结题的全部扣回奖金)

(6)、教师综合技能竞赛奖

在中心组织的教师综合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奖金分别为50、40、30、20、10元。

(7)、在中心组织的各项检查中,获前五名,奖金分别为50、40、30、20、10元。

(8)、乡级元旦书画展教师组(个人或指导奖只享最高项),奖金50元。

(9)、艺术节文艺汇演在县里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指导教师只奖一人次,奖金为50、40、30、元。

(10)课件制作、电脑技能比赛等电教方面各类竞赛中优胜者(以县市教育部门证书为准,奖最高项),奖金50元。

(11)、特殊贡献奖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注意事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考核为不合格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服从领导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5)有其它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

(6)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和无法确定等次的;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不是专职的可计算为工作量。

3、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任何教师个人,按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4、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都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考核量化积分要在单位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然后报中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6、事病假人员按教育局有关文件处理。

7、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畅通教师反映意见渠道,各级负责人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防止集体或个人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不能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在考核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的负责人,要予以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本实施办法解释权为东引小学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本方案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违悖,以上级文件为准。

引小学

2011年5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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