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040 - 1.01 - 转发省残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通知(太残工委[2012]3号)

发布时间:2012-03-17 14:30:09

太残工委[2012]3

转发省残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

贯彻《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请示领导同意,现将省残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条例》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提高对《条例》的知晓率,强化责任,提升贯彻《条例》的执行力。

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A3040 - 1.01 - 转发省残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通知(太残工委[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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