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认识

发布时间:2021-03-04

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认识
[摘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的主要内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所谓“安全第一”,就是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成本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本文从国家、企业及个人三个方面论述了本人对“安全第一”的认识,同时分析了“预、防”的含义,认为“安全第一”是对一切工作的要求,“预防为主”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基本保障,只有做到将安全放在首位,才能重视预防,同时也只有做到有效预防,才能实现安全。
[关键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 预防

一、我国一年的事故损失,相当于1000多万个职工一年的辛勤劳动化为乌有,相当于近亿农民颗粒无收。而在事故的背后是亲友的哭声和血泪、是家庭的破碎、是企业的泥潭,是社会难以随之重!这是和我国当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的,也是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有效地减少各1
类事故,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也是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条件。因此,我国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根据多年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事故教训总结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下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谈谈自己的认识。
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不论在干什么、什么时候都要抓安全,任何事情都要为安全让路,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在所有工作的前边。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全生产中贯穿于整个安全生产过程,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效益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两者发生矛盾时,生产向安全让步,当通风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向通风让步。安全第一的思想还应体现在安全生产工作与政绩考核“一票否决权”,还体现在资金投入上保证安全第一,安全培训上安全第一,各种会议安全第一等等,从而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权威。
首先对国家而言,安全第一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性质和社会生产目的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的利益,在组织和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的同时,就要竭尽全力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社会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从工人阶级的立场和革命人道主义出发而规定的神圣职责。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爱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对于捍卫人的生命尊严、构建安全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其次对企业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如何,必须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从根本上说,保证生产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目标是一致的。因为就各方面对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目标期望而言,投资者希望取得盈利和尽可能多的投资回报;从业人员希望获得劳动报酬,增加个人收入;政府则希望多一些就业岗位,增加社会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的供应,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而要使这些目标能够实现,一项基本前提,就是必须保证生产安全。如果不能保证生产安全,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投资者、从业人员和政府的目标都难以实现或者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证安全的目标与其他目标之间,在一定情况下又会发生矛盾。企业发生事故总要或多或少地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处理,这本身就是直接经济效益上的损失。此外,由于工亡事故的影响,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生产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比如,投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多一些,投到其他方面的资金就会少一些;严格按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办事,生产效率就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等等。
如何处理这些矛盾,答案就是“安全第一”。当然,“安全第一”不是说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越多越好,更不能为了保证安全而将一些高危作业统统关掉。而应该是“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这正是“安全第一”的根本思想。
第三对个人而言,不论发生多大事故,轻则财产损失,重则受伤至残甚至失去生命。常言说“生命无价”,生命是个人最大的本钱,一个人受伤至残或失去生命,个人的生活、前途就会受很大影响甚至无从谈起,也会给家庭带来灾难甚至毁灭性打击。
就我们的主观愿望来说,无论是管理者和员工都希望把安全生产搞好。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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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愿望变为现实,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首先,要抓好思想教育,克服和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诸如将安全工作看成一种额外负担,感到束手束脚;对安全生产感到无所谓,麻痹大意;只图一时方便,抱着侥幸心理或抱着消极悲观,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思想等等。必须针对这些错误的想法,加强教育,端正认识。
作为管理者,不但要懂生产管理,还要懂安全管理,否则,就不能算是合格的管理者;作为员工,不仅要掌握生产技术,还要掌握安全技术,否则,就不能算是合格的员工。生产和安全是同一个劳动过程的两个侧面,两者必须统一。
我们强调安全第一,并不是把生产放到安全的从属地位,恰恰相反,安全是为生产服务的,把安全放到前面,是为了给完成生产任务提供保证,是完成生产任务先决条件。管理者不顾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是我国《劳动法》所不允许的;员工违章操作,同样也是不允许的。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当生产与安全生产矛盾的时候,必须保障安全,然后才能生产。总之,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才能自觉地、积极主动地搞好安全生产。
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安全,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要抓好安全生产,首先要从预防抓起,作到未雨绸缪,而不能等事故发生后才想到“预防为主”是实安全生产的最好举措,是安全第一的具体表现。要实现安全第一就必须扎扎实实地从预防为主抓起。
二、坚持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说,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重要的是要谋事在先,尊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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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将重点放在发生事故后的抢救、调查、找原因、追责任、堵漏洞,虽然这些都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对事故预防也有亡羊补牢的作用。
预防为主体现了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现代安全管理的理念就是事先预防时期,预防为主的方针又有了产的内涵,即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规、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具体地说,就是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的互动,为预防安全事故打造良好的“习惯的力量”;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三同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等等,依靠法制的力量促进安全事故防范;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把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问责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历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健全和完善中央、地方、企业共同投入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投入水平,增强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
“预防”是两层意思的组合,如果将其“拆”开来看,更能使人理解其含义:“预”即预想、预料、预见,是一种“虚”的、并不实际存在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意识到。“预”属于思想认识问题,通俗说是人的责任心。安全生产,认识是第一位的。没有这个前提,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惹下大祸。生产事故中有95%是“三违”造成的,是人为的责任事故。而这些责任事故的产生,首先是责任人的认识问题引起的。没有“预”便没有“防”一些人在事后后常后悔说“想不到”悔不该”……预防事故连想都没去想,怎么会走防?“防”即防备、防范、防止,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它是将“预”变成一种行为,一种手段、一项措施。安全生产大量的工作是在如何“防”上;购置安全保障设备,配备专职安全员,坚持安5
全巡查制度等等。它往往要占很大的生产成本,以矿山采掘为便,安全设备的初次投入往往要大于生产设备,因为没有安全设备就无法进行生产。只有“安全第一”生产责任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才能获得生产的最大利润。如果安全排第二,或是第三、第四,获得的利润很可能被生产事故所抵消,甚至城为负数。只有周密的“防”才能达到“预”的理想境界,但“防”的问题在于:由于有效的“防”能消除事故隐患,往往又会造成平安无事的表面现象,而这种表面现象又恰恰容易使人产生麻痹思想、责任懈怠,认为“防”得多余,不如将有限的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到生产中去,从而干扰了企业安全生产,使 “防”的工作流于形式。因此,“防”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坚持不精神,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预”“防”是两个概念,却又是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预防为主要以人为本,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预防为主就是要领导干部、企业职工、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学会如何做、怎么做才安全。
预防为主要狠抓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让社会上人人懂得自己的安全责任,形成安全工作有人做,安全工作有人管。对安全生产工作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管理,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预防为主就是要重事前控制。认真做好前预想,制定好反事故措施计划、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建立应急求援平台体系,切实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确保没有安全措施的事不做,没有安全保障的事不做。
预防为主就是要有严格的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完善和落实将大大预防为降低事故的发生。
预防为主就是要推广进行安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也是预防为主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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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上改善微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性评价可以预防事故和超前控制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是由我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利益主体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和行为差异很大,需要因情制宜、综合防范;安全生产涉及的领域广泛,每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又各具特点,需要防治手段的多样化;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文化、法制、科技、责任、投入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安全生产法律政策的落实,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有关部门的合作以及全社会的参与;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既存在历史积淀的沉重包袱,又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挑战,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就必须实施综合治理。从近年来安全监管的实践特别是今年联合执法的实践来看,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最有效手段。因此,综合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针对性,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基本制度
为了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了有关的基本制度和措施,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即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7
动。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制度; 3、企业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制度; 4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制度;
5、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的制度;
6、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7、对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安全措施验收的制度;
8、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制度;
9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证和使用许可,非经认证和许可不得使用的制度;
10、对从事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前置审批和严格监管的制度; 11、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的制度;
12、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及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备案的制度;
13、对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经常性检查、处理、报告和记录的制度等。
五、如何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贯彻落实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产生和确定,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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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生产,搞社会主义经济和改革开放,总的目标就是增加物质精神财富,不断提高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因此,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创造安全的劳动条件和良好的劳动环境,认真作好预防事故的工作,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背离了安全生产方针,这就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主要内容和它的原则要求。这一方针为我们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一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会健康地向前发展。
1、制定和完善有关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上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这是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的事情。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我们来说既是一门十分重要的、需要不断研究创新的科学体系,同时又是与我们的生产实践、生活工作一样,有着其严格、规范的操作规程的。因此,我们在制定采用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期间,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为了生存必然从事着社会生产各行各业中的某项劳作,人的行为也必然贯穿于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为此,我们必须采取严格的制度和切实有效的必要措施,做到尊重人、关心人、保障每个生产和工作者的生命安全的需要,要使我们的劳动者体会到人生命的价值、生命存在的意义,寻找到其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最终形成全社会人人重视安全、重视生命的命运共同体,从而不断的促进和推动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改善和提高。
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措施到位,以确保我们的各项制度能够正规化、规范化的运作落实下去并真正取得实效。要防止搞形式主义,坚决杜绝那种文件、会议多、能够落实的少,口头上说的、喊的多,真正做得少、实事少的务虚形式主义。我们只有把安全制度措施认真的贯彻落实了、工作做扎实了,预防、防范措施双管齐下,这样才能把各种事故隐患和危险消灭在9
萌芽状态,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有效地遏制各种责任事故的发生。
2、各级政府领导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抓经济工作必须抓安全,部署、检查、总结经济工作必须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检查和总结;在衡量、评价一个地方、一个企业工作时,要把其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证生产安全的关系,把保证生产安全放在首位。
近年来涉及安全方面所发生的许许多多事故和问题,都有着种种复杂的因素和原因,不只是单凭完善管理方式或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多出台几部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搞几次突击整治就可以彻底解决的。因此,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而且要把治本作为重中之重。我们还要从强化大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基础入手,采取相应的强有力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包括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组织等手段。这不仅需要政府职能部们的重视和努力,更需要我们的各级领导、企事业经营者、单位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努力。要使大家通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制度措施的严格制约和约束,通过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那些触目惊心的惨痛事例中受到震撼、得到警示、引起反思、受到教育,达到扭转或改变长期以来人们轻视、忽视安全的思想意识,杜绝侥幸麻痹的思想观念,继而形成全社会从上到下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形成人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思想上的共识。如何提高全社会高度重视安全的思想意识,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创新与当今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的管理新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更显得尤为重要。
3在我们管理者和员工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不能很好地理解安全生产的内涵,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方针缺乏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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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生产到底谁重要?这是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常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我们说两者都重要,只是重要性各有不同。我们不能强调一方,排斥一方,那么为什么提全第一呢?安全第一不就是意味着安全比生产重要吗?这是一种片面的理解。我们提安全第一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生产。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能生产,具体的讲,为了保障生产,我们才提安全第一;不生产,安全第一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安全生产方针包含了同一个劳动过程中,具有的安全和生产两个侧面,它是指导我们如何安全的进行生产,如何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并不存在安全和生产对立的意思。因此,我们在具体工作中,不能老是考虑安全和生产到底谁重要,而是要把精力放在整个劳动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上。既要首先保证安全,又要搞好安全生产,这样做才符合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和生产发生了矛盾,这不是两者的对立吗?怎么说安全和生产是辨证的统一呢?这种想法也是由于对安全生产方针缺乏正确的理解而产生的一种模糊的认识。的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是会碰到这种情况的,比如,生产过程中突然出现的某种危险因素,威胁到人们的安全,出现了安全和生产谁服从谁的问题,但这并不等于安全和生产的对立,因为生产本身就受到了危险因素的威胁,需要从安全角度排除危险,解决矛盾,使生产顺利进行,达到安全和生产的统一。
如果安全条件未具备,一时又解决不了,安全和生产的矛盾如何解决呢?道理很简单,安全条件不具备,就要设法创造条件。办法总是会有的,问题是我们是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精神去认真想办法解决。在很多情况下,个别人往往把条件不具备作为违章蛮干的借口,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它违背了安全生产方针。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违章蛮干,要对职工的安全负责,要以科学的态度来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企事业单位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追求效率、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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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发生矛盾时,把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在对企业各项生产要素的分配上,首先应当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需要。要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都要符合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该停产的就要停产。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坚持实行定人定时定流程定标准定分析定考核六定管理,做到遂级收集、反馈、分析、处理,让各种信息在整个安全管理活动过程中流动起来,纵观全面的来认真分析、研究和总结,从而有效地避免就事论事的静态管理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更趋于科学化、程序化、合理化。我们要实行全方位的安全目标管理,以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位。我们要以组织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建立起适应本行业本部门的各项安全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定项目、定数量、定标准的三定管理,坚持运用量化考核手段,使各级安全目标更加明确、具体、到位,激发起每个人的责任和力量,从而达到整个组织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的提高。
总之,我们在生产实践中应正确地认识安全和生产的辩证关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实现安全和生产完美的统一。
4我们要重视加强对全社会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当今新科技的宣传媒介,来开展全民性的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注重加大对安全管理科学方面的研究学习和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管理方面的科学技术、科技人才的投入和培养,加快提高社会全员整体安全素质的提高,使之形成全社会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每个从业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严格执行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加快,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局面仍是十分严峻的,出现的种种安全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由此所造成的危害和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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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也是十分巨大的。为此,我们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重对科学安全管理方面的理论进行学习探讨,探索揭示科学规律性的东西,深入实践总结创新,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来不断的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创新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的来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的主要内容,“安全第一”是要求,“预防为主”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基本保障,只有做到将安全放在首位,才能重视预防,同时只有作到有效预防,才能实现安全。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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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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