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核准表.doc

发布时间:2020-11-15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核准表


编号
登记机关
湖南省司法厅制





申请人姓名 拟应聘机构 申请执业方式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照片

专职/兼职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原工作 起止时间

专业 户籍所在地 电话
政治面貌




邮编





职务


档案存放处






在何地何部门工作/学习 职务 证明人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何时受过何种处分


1、曾受过何种刑事处罚请 2、被开除公职


3、曾被基层法律服务所给予开除处分


4、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或受停业处罚期限未满无 5、被取销公证员资格或受停业处罚期限未满


6、正在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构执业





7、患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申请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拟应聘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鉴定意见






主任(签名):

鉴定机构(章)

电话
邮编

该所地址 主任姓名





执业人数 专职 人/兼职


序号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县级司法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


审查机关(章)
登记机关核准意见








负责人: 审查机关(章)



登记机关核准执业批件文号




签发日期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证号



备注





1 此表由申请人按表列项目如实填写(一式三份),照片为近
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 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如实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业务水平、
个人品行等方面的鉴定意见。
说明
3 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明文件或采用
其他欺诈手段骗取核准执业的,应不准予其执业核准 4 申请人被核准机关核准执业的,此表作为申请人的执业核准
档案,分别存市州司法局和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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