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与海棠诗社

发布时间:2023-02-10 22:43:13

《红楼梦》与海棠诗社(一)海棠诗社的缘起“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锡大观名。”大观园是自然美的艺术化身,是《红楼梦》中的“女儿国”。作为女儿们生活和精神家园的大观园,本是为帝妃元春省亲而建。省亲后,元春想起大观园中之景致,况且还有几个能诗会赋的姐妹,觉得空着辜负了此园,遂下谕旨,命众姊妹和宝玉入园居住,以“不使佳人落魄,花柳无颜”。(第二十三回)“于是大观园就成为了这群少男少女的一个相对自由的活动空间,成了他们生活的组成部分,成了他们表达生命的喜怒哀乐的重要舞台。”这些浑身洋溢着清爽、自然气息的女儿们,“点活了大观园一园风景,如诗似画的大观园为女儿们提供了宜人的生存环境,也为女儿们的美丽添彩增辉。而女儿们出入掩映于期间,自然的人和自然的境相融相合,相亲相谐,交相辉映,合而为一。”这些都为海棠社的成立提供了物质基础。诗礼传家的贾府,不论男女,从小就能够吟诗作对,大观园众儿女又是贾府文学上的佼佼者。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李纨、迎春、探春、惜春在参加元妃的省亲仪式中,受命各题一匾一诗,大得元妃赞赏。住进大观园后,在海棠社成立之前这六个月,宝玉和姐妹们每日畅游大观园,吟诗作赋,每有佳作问世。“宝玉的几首四时即事诗,虽不算好,却倒是真情真景”。(第二十三回)黛玉的葬花长诗,堪称绝唱。这为海棠社的成立奠定了学术基础。《红楼梦》第三十七回说,贾政被点学差,奉旨公出后,没了管束的宝玉得到了“解放”,“每日在大观园内任意纵性的逛荡,真把光阴虚度,岁月空添”(第三十七回)宝钗、黛玉等众姐妹也没有要紧必做的针线活计,大家都有闲工夫。衣食无忧而又整天无所事事,就需要一件高雅又有意义的、大家感兴趣的事来排遣日复一日的无聊时光。这为海棠社的成立提供了生活基础。这时候,有领袖欲、爱出风头的探春写信给宝玉、黛玉、宝钗等提议成立诗社,大家自然群起响应,踊跃参与。恰逢这时贾芸孝敬宝玉两盆珍贵的白海棠,众人遂以咏白海棠开篇,经探春提议,将诗社命名为“海棠诗社”(二)海棠诗社的主要成员及组织关系诗社的第一次集会有社员七人,分别是李纨、宝玉、黛玉、宝钗、迎春、探春、惜春。第二次集会又加入了湘云,有社员八人,这八人是海棠社的主要成员。八人虽以姐妹相称,但并不全有血缘关系。李纨是贾家的大少奶奶,是宝玉、探春的大嫂,迎春、惜春的堂嫂,虽然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按照传统理论讲,李纨就是贾家的人;探春是宝玉的同父异母妹妹,迎春是荣府贾赦的女儿,惜春是宁府贾敬的女儿,都是宝玉的堂妹;宝玉的父亲与黛玉的母亲是亲兄妹,宝玉、黛玉二人是亲姑舅表兄妹;湘云的父亲与宝玉
的父亲是表兄弟,因而湘云与宝玉是表姑舅兄妹;黛玉的姥姥贾母是湘云的姑奶奶,黛玉与湘云也是表姐妹;宝钗的母亲与宝玉的母亲是亲姐妹,宝钗是宝玉的姨表姐;宝钗是王家一系,严格地说,她只和宝玉有血缘关系。宝玉是荣府实际的长房长子,与每个人都有直接的亲缘关系,而且深得贾母及元妃的宠爱,因而他是海棠社人际关系的核心。需要指出的是,诗社第三次雅集一一芦雪广争联即景诗中,又增加了王熙凤、李纹、李绮、薛宝琴、邢岫烟、香菱等六人,但此六人并未在大观园常住,且入社较晚,连“诗翁”的雅号都没有,因此不作为主要成员论述。李纨自告奋勇担任社长,主持社务,点评诗作;迎春、惜春为副社长,分别负责出题限韵、誊录监场。“定于每月初二、十六两日开社,风雨无阻,除这两日外,其间如另有兴致的,亦可择日加一社”。(第三十七回)第三次雅集前,为获得王熙凤经济上的资助,以解决诗社的活动经费问题,又请她担任了所谓的“监社御史”。(第四十五回)由此可见,海棠社虽然人数不多,却有一套较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简单的章程,粗备了一个文学社团的基本要素。(三)海棠诗社所产生的诗作第三十七回,海棠诗社的第一次集会由探春做东,咏白海棠开篇,探春、宝钗、宝玉、黛玉各作一首《咏白海棠》。第二日下午赶来的湘云,依韵又和了两首,共六首。第三十八回,湘云主动提出罚自己一场,由她做东,请大家作诗。于是海棠诗社的第二次集会以菊花为主题,宝钗作《忆菊》、《画菊》两首,宝玉作《访菊》、《种菊》两首,湘云作《对菊》、《供菊》、《菊影》三首,黛玉作《咏菊》、《问菊》、《菊梦》三首,探春作《簪菊》、《残菊》两首,后宝玉、黛玉、宝钗又分别赋《螃蟹咏》一首,共十五首。。第五十回,在芦雪庭争联即景诗后,邢岫烟、李纹、薛宝琴、贾宝玉各作一首咏红梅诗。这样,在海棠社的三次雅集中,分别以海棠、菊花、螃蟹、红梅为主题,共作诗二十五首。(四)海棠诗社与《红楼梦》其他各处诗词描写的不同《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比较集中的诗词描写,除第三十七回、三十八回、五十回海棠社的三次雅集外,还有以下十二处: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自己先题一绝句,然后命宝玉等各作一匾一诗,迎春、探春、惜春、李纨、宝钗、黛玉各成诗一首,宝玉独作四首(其中一首为黛玉作弊代作),共十首。第二十三回,宝玉自作四时即事诗四首。第二十七回,黛玉作《葬花吟》诗一首。第三十四回,黛玉在宝玉所赠旧帕上题诗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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