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城镇体系总体规划(2001-2020)
发布时间:
永州市城镇体系总体规划(2001-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市域城镇的建设和发展,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实现全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合理有序的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促使城镇发展与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按照国家、湖南省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特制订《永州市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以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宏观指导和调控永州市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市城镇化与城镇发展的基本战略、方针和政策。市域内各县城镇体系规划必须与本规划相协调。本规划指导全市各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编制本规划的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3.《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4.《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5.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四条本规划的范围为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芝山、冷水滩两区和祁阳、东安、双牌、道县、江华、江永、宁远、新田、蓝山九县,总面积2.24万平方公里。
第五条本规划期限为2001-2020年,其中:
近期2001-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六条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镇体系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七条本规划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永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镇发展战略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八条永州市城镇发展的总目标是:将永州市建设成为风光秀丽、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繁荣、人民富裕、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成为国内外有影响的名副其实的“锦绣潇湘”。
第九条经济与产业发展目标
1.调整产业结构。近期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巩固提高第一产业,突出发展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力争2005年三次产业的比例调整到25:35:40。中远期实现第三产业占绝大比重的“三二一”序次的产业结构。2.构筑生态环保效益型经济格局。近期初步建立生态环保效益型经济的基本框架,形成绿色食品、林产品深度加工、制药、旅游和高新技术五大支柱产业;中远期逐步形成绿色产业群和生态城市群;远景形成以绿色经济为标志、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生态环保效益型经济体系。3.积极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以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绿色产业加快发展;搞活流通,开拓绿色产品市场;加快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4.坚持环保效益型工业发展方向,走工业强市之路。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努力培植新兴工业。高度重视发挥信息技术的渗透、催化作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
5.着力开发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支柱和新的增长点来对待,尽快把永州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商品流通业,规范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传媒业等新兴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等传统行业。6.经济发展目标
(1)近期(2001-2005年):到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72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0%,三次产业的比例调整为25:35:4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00美元左右。
(2)中期(2006-2010年):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2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0%,三次产业的比例调整为20:38:4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00美元以上。
(3)远期(2011-2020年):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03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9.5%,三次产业的比例调整为15:40:4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800美元左右。
第十条社会发展目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