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11

发布时间:2018-06-26 15:05:06

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浙江俱进安委会:

为认真贯切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行车安全运行及规范使用倡导文明操作,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检查起吊物状态,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班组长,待处理后方可作业。

二、必须确认起吊物质量、重心、索点,吊索无扭结、拧花断丝等问题,选用安全可靠索具,采用安全可靠的加索方式;定期检查更新相关行车运行部位。

三、严禁将未用完的材料吊回材料仓库(特别是在没有包装的情况下堆高存放);

四、必须确保起吊物包装完好,起吊物上下不能站人,起吊物在移动过程中尽量贴近地面;

五、严禁将手、脚伸入已吊起起吊物的下方取放物品和传递绳索。

六、严禁在绷绳时,手、脚伸入起吊物和吊索间。

七、严禁在货件悬空0.5米以上时,用手扶或肩身推靠吊件。

八、必须持有效行车上岗证上岗;

九、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自愿承担所有责任,与俱进公司无关。

承诺人: 单位名称(盖章):

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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