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评分基本标准及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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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评分基本标准及评分要求

一、评分基本标准
1、教学目标(10分):①目标明确具体,符合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②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思想教育符合学生认知、思维、心理发展特点。
2、教学内容(10分):①知识传授准确、科学系统;②教学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③信息容量适度,难易适当。 3、教学过程(25分):①教学结构设计合理,层次分明,衔接自然,组织严密,过程完整;②及时反馈教学信息,能因势利导调整教学;③创设自主和谐的课堂气氛,建立平等、互信、良好的师生关系;④能紧扣教学目标,抓住教学重点、难点和关键点。
4、教学方法(15分):①从教学需要出发,选用恰当的教学方法;②发挥师生双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③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重视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指导。
5、教学素养(30分):①仪表大方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得体,有亲和力;②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精炼、流畅,有感染力;③板书布局合理,内容精要恰当,书写规范美观。
6教学效果10分)完成教学任务,达到预定教学目标。 二、评分要求
评分等级分为四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80分,一7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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